你好,在《宏观经济:进出口贸易分析手册》中,详细介绍了进出口货物的计价方式,如果想要查看更多内容,请下载原报告。
中国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CIF)统计,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FOB)统计。到岸 价格包括货价、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 其他劳务费等费用。离岸价格不包括货物离开中国关境后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 费用。这种计价方式也是造成中国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并不完全等于其他国家对 中国出口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计价货币方面,从 2013 年以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两种货币计价的进出口数 据,一种是美元,一种是人民币。2013 年以前只公布美元计价的进出口数据,因 为美元是全球贸易中更通用的计价货币,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也主要以美元计价, 但在 2013 年之后,为了与国内其他经济数据更好的进行衔接,海关总署也开始 公布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数据。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则需要分别按照海关征税使用的央行折算 价及外管局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美元值进行 统计。其中,海关征税适用的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该时点如逢法定节 假日,则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的央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 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央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 价的中间值;各种外币对美元折算率采用外管局发布的《统计用各种外币对美元 折算率表》。
汇率的波动造成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计算的同比数据并不完全一致,有时这 种差异会非常明显,例如 2016 年 7 月以美元计价的出口降低了 6.5%,而以人民 币计价的出口反而增加了 0.6%,这主要是由人民币大幅贬值造成的。若将美元计 价的金额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后的同比数据与人民币计价的同比数据基本 一致。

以美元计价的进出口数据具有更重要的参考价值,下文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均默 认采用美元计价的进出口数据。因为美元仍是货物贸易的主要计价货币,目前多 数进出口货物还是以美元申报为主,更加贴近原始数据,也更加准确客观。但两 种计价方式很容易转换,用美元计价的进出口金额乘以上个月美元对人民币平均 汇率(注意并非当月汇率,而是上个月汇率,因为海关征税适用的汇率一般为上 一个月的汇率),然后计算出的同比数值,可以很好的拟合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 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