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简单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想更深入地了解,可以下载《中国财政政策分析手册:庶政之母,邦国之本》这篇报告查看。
第一,财政功能划分更为清晰,生产性与保障性各有侧重。2014 年实施的新《预 算法》确立了预算“四本账”的财政收支体系,自此“预算外收入”的概念逐渐 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以保障性功能为主的一般公共预算和以生产性功能 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清晰划分。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 支出占比逐年提高,在财政收支增速整体下滑的情况下维持了较快增长;而在政 府性基金预算中,有项目收益支撑的专项债和土地出让金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专注于生产建设。
第二,通过减税降费注重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数量高速增长。得益于“十三 五”时期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2013 年以后每年市场主体增速都维持在 10%以上, 2015 年以后稳定在 12%左右;市场主体数量从 2013 年的 6062 万户增长到 2020 年的 1.38 万户,增长超 1 倍。

第三,通过税制改革着重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 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也出现迅速恶化;前期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有限。以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个税改革为分界线,财政收入分配调节功能改革驶入快车道。 展望未来,个人所得税扩大综合课征范围、优化课税结构、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给地方;开征数字税等都是税制改革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