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相关问题,可以下载报告《中国居家养老发展趋势白皮书》查看,以下内容都是根据该报告总结的,仅供参考。
日本作为重度老龄化国家,早已进入世界人口老龄化的第三阶段。 因此其在居家养老领域的探索起步也较早。 日本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大致经历了从国家全面承担责任,向社会共同承担责 任,再到居家服务为基础的模式 。日本从2012年推行“社区为基础的整体照护系 统”,将社区照护力量同临床护理、福利服务整合起来。整体组织形式为政府主导, 志愿者组织、民间组织、企业共同参与。
日本强调国民自立,注重家庭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采取“护理保险+家庭福 利”的组合方式。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评价较为全面,包括自评、利用者评价和第三者三方面评 价。自评主要指相同领域内的同行互评,利用者评价则是使用该服务的对象的评 价,第三方是指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以外的第三者。这种多元评价的模式通过综合 三类人群的评价,可以得到更为客观的行业整体评价,并帮助行业查漏补缺。
美国于20世纪4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 业长期照料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养老服务是以服务组织、机构为主导,机构服务、社 区服务和居家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服务。 另外,在信息公开方面,美国的“Home Health Compare”网站对全国范围内已 通过“医保认证”的家庭健康服务机构及其护理服务质量等信息进行公开。老年人 及照护者可以结合医生的意见,选择居住地周围的、适合自己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 的服务机构与服务。服务费用通常由个人、医疗保险及其他个人资金方案(如: 长期 护理保险、反向抵押贷款、年金等)共同支付。
英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主张由政府主导、依托社区、非营利组 织辅助的社区照顾养老模式。这类模式在欧洲高福利国家较为多见。 要享受该服务,需要采用“申请 - 审批”流程。老年人向当地的理事会社会工 作团队提出护理需求申请,若经过评估后确定老年人需要居家护理,该团队会对进 一步评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获得政府援助。
澳大利亚是全球最早设立养老服务专职部门的国家之一,但政府不 直接参与养老服务,而是在体系中担任策划、监管及融资的角色。 澳大利亚养老服务包括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短期托付照护服务、老年护理院的 照护服务3种。“My Aged Care”是一个公开受政府补助的养老服务项目信息的网 站,老年人可通过注册申请相关服务,联络中心会安排专业评估人员,为老年人进行 相关评估,根据老年人需要的照护需求、健康情况、经济情况等推荐适合的服务类型 以及是否有资格申请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