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是较少的从省级层面出台文件明确城投整合目标的省份之一,2018 年“湘发 5 号文” 对湖南城投整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8 年 2 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 风险的若干意见》,2018 年 5 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 理的通知》,对融资平台整合和转型提出大纲,强调: 1)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根 据有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和市场竞争力采取注销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的方式进行处臵;
2)市级平台公司控制在 3 个以内,县级不得超过 2 个,国家级产业园区平台公司不得超过 1 个,乡镇一律不得设立融资平台公司;
3)清理整顿后的融资平台公司实行名录管理,未纳 入名录范围的公司,不得承担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融资,各级政府不得对其项目 投资和建设安排资本金。

4)平台清理工作需于 2019 年全面达标。 2022 年 1 月,《关于湖南省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2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再次强调, 推进平台公司转型,进一步压减平台公司数量;通过注入资金资产资源、合并重组等方式, 激发平台公司转型内生动力。
总结来看,湖南城投整合在政策层面有两大特点,一是自上而下,区别于较多省份由局部市 或区推动整合不同,全省统一目标使得城投整合更具系统性;二是推崇数量型整合,明确限 制市、区县、乡镇平台数量,有助于控制债务增速、强化债务集中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