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制度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最佳答案 每日新报编辑于2022/12/01 10:09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制度逐步细化,从按公司 章程办事的粗线条,向“要求具体、事项明确”发展。

全面化:随着原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合并,对于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 理要求以及董事、监事履职的制度要求在不断进 行整合与扩展。原《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 法》(银监会令〔2010〕7号)更新为《银行保 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保 监会令〔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 将约束范围扩展到了银行保险机构的所有董事和 监事,而不再是只涉及银行董事及保险机构独立 董事。

差异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更加突出银行保险 机构董事、监事的差异化履职,根据董事、监事 的任职特点,对其任职要求、行为要求及职能要 求均存在一定差异化的侧重。如,董事长、执行 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成 员、监事长、外部监事、职工监事等角色均有针 对性的具体要求。

可操作化:当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更加细致具 体,为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应关注的领域 与履职行为划出了“重点”。首先,细化明确董 事、监事应当持续了解与关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 规、财务会计等6大方面的情况;其次,重点强 调了董事在战略与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报送提 升、结构与队伍优化、公司利益、事项跟踪、重 点领域工作推动等方面的具体履职要求;以及监 事在战略与体系建设、重要人员履职情况、激励 机制、重点领域、重要事项跟踪落实情况、信息 报送、公司利益相关事项的监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