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创作者影响力综合体现在信息传播、文化教育与经济发展等方面。
创作者正在成为信息传播的核心,借助短视频、直播等传播载体,更直接地引导网 民的社会参与,通过微观记录呈现美好生活,表达社会观念,纾解时代情绪。 通过网络与现实空间的打通,网民不再是形象模糊的被动受众,而是一个个有着鲜 明标签的“用户”,有了信息的自主选择和传播权。以“淘气陈奶奶”、“北海爷 爷”、“康奶奶说”等创作者为例,面对社会关系缩小、社会参与度降低的老年群体, 短视频内容的适老化趋势扩大了老年人与社会连接的通道,和子女沟通、发挥个人特 长、了解社会动态。
如今,互联网平台中出现了身怀一技之长的“创作者”,他们将枯燥的知识呈现得 生动有趣,受到了广大网民的追捧。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 翔以超过1900万的粉丝量成为哔哩哔哩“顶流”。这类垂直领域的专家学者在传播知 识与经验分享的过程中点燃了用户对知识的热情,也让知识传播链条在社交媒体助力 下变得更加流畅丰富。
跨文化传播学者爱德华·霍尔说过,文化即传播,传播即文化。创作者不仅通过内 容生产带动文化发展,更促进文化现象和文化传统融合。美食类创作者通过美食制作 鉴赏类内容展现不同的饮食文化;旅行类创作者向受众展示世界各地文化古迹与民俗。 具象化、感官化的内容让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了解文化差异,克服文化冲突,消除隔 阂,达成共识,进而建构有意义的跨文化认同。
从创作者商业价值来看,创作者通过内容创作获得物质收益,形成新经济业态下的 新个体经济。他们将自己的专业知识或爱好领域转变为专业内容生产,为大众提供生 活、工作、情感、消费等方面的建议,同时也依靠流量和知识付费改变创收形式。
从创作者行业生态来看,风靡全网的“开箱视频”以看似简单却富有创意,令网民 沉入其中进而影响企业改变包装策略,“盲盒”噱头吸引消费者跟风购买,形成了内 容反哺产业、兴趣助力创作的商业链条。创作者作为网红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以内 容产出为新经济下的创新营销模式提供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