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具体列出主要的保险责任。
对于完全失能个体而言,日常的进食、行动、如厕和清洁等都需要进行照护,照护的技术要求虽然 很低,但却面对需求长期持续存在和高频次等问题,导致这部分需求对应了较高的时间支出和人力成 本。由家庭内部承担这部分责任既会影响家庭主要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也对整个社会的产出造成影响。 故而这部分责任一般都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责任中。
该项责任相对日常照护责任对服务的技术要求、设施要求都较高。对于需要长期用药、介入治疗、 康复或定期干预的失能个体,医疗照护是必要但负担沉重的部分。医疗照护往往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 识和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实施,甚至具有一定的医疗设备和医疗环境的要求。这部分责任的单位成本 较高,但持续时长和发生概率相对日常照护则较低。
主要指面对该类个体的精神健康风险而进行的精神照护。完全或部分失能的个体往往会由于生 活能力的丧失而产生心理问题,尤其是部分独居或集中居住的老龄个体。这部分责任目前并未包括在 我国的产品中,仅在一小部分西方国家的产品中予以覆盖。精神照护对服务的提供者有了更高的技术要 求,甚至包括一些软性的人文属性,其服务的质量、成本和方式更难以确定,因此属于比较进阶的产品 责任类别。
这部分责任对应失能个体必须履行的社会角色责任,包括抚养、赡养和法律、税务等其它社会职 能。一般情况下,社会不强制要求失能个体履行社会义务,但一些社会角色能力的错失可能会使以家庭 为单位的财富水平受到较大的损失,因此这样的责任也在长期护理保险的考虑范围。例如美国的个别 产品覆盖辅助失能个体填列报税表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