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数据的技术融合应用目前处于加速探索阶段,各种 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在近年来相继制定。
2019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科技领域首份顶 层文件《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 年)》, 明确了六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 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 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为金融科技发展指明道路。其中强调要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 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 垒,化解金融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的相关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 合应用新格局。
2020 年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构建更 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把数据作 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写入文件,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 术等传统要素并列为五大生产要素,明确了完善要素市场化 配置的具体方向与举措。文件中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 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 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以及制定数据隐私保护机制和安 全审查制度。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时代的核心基础, 其重要性日益凸显。而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在数据 要素时代能够起到很好的行业示范作用,在推动金融科技水 平与数字化水平发展的同时可以深入地探索数据要素化的 实践经验。2020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签署的《数据共享合作备忘录》,旨在加强跨地区、跨 部门数据要素有序流转与融合应用,为加快建立现代中央银 行制度、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打好基础,是 金融行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 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一个有力举措。
同时,各种数据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相继制定和颁发, 将保障数据安全放到了重点突出的位置。2015 年 7 月发布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首次将数据安全纳入国 家安全的范畴。2016 年 11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 安全法》(2017 年 6 月 1 日实施)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与范畴,并对网络服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作出系统的规定, 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 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2021 年 6 月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 从法律层面清晰定义了数据活动、数据安全,提出国家将对 数据施行分级分类保护、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 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是我国首部以“数据”或“数据安 全”命名的法律,被认为是数据要素国家战略的基本法,同 时强调了数据安全是数字中国重要战略举措的根本保障,预 示我国数据开发与应用将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2021 年 8 月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上升至公民基本 权利的层面,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 诚信原则,在严格保护个人敏感信息的前提下保障信息质量 和安全,标志我国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进入监管新时代。
在金融领域,金融数据的广泛应用,与之同时的也是对 金融数据的安全与监管的加强,各种面向金融行业的法规与 标准相继制定。2018 年 5 月,金融监管机构发布《银行业金 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明确了金融机构的数据治理架构、 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价值实现、监督管理等要求,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 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 转变。2021 年 1 月,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监 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切实加强监管数据安全管理,防范监管数据安全风险,要求监管数据在采集、处 理、存储、使用等活动(以下简称监管数据活动)中,均应 处于可用、完整和可审计状态,未发生泄露、篡改、损毁、 丢失或非法使用等情况。2021 年 2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规定了金融数据应用中的数 据战略、数据治理、数据架构、数据规范、数据保护、数据 质量、数据应用、数据生存周期管理能力域划分,明确相关 能力项,提出每个能力项的建设目标和思路,为金融机构开 展金融数据能力建设提供指引。2021 年 9 月份,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在征信领域规范了个人信 息保护及信息主体各项合法权益。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确 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更精准的数据确 权,更便捷的数据交易,更合理的数据使用,继续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金融行业是数据密集型行业,拥有海量的个人敏感数据, 同时也需要使用到这些敏感数据,而这些金融数据应用必须 是在满足保护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 此外金融数据的应用除了机构内部,往往也需要跨机构间的 数据合作,在金融数据监管日渐严峻的当前,金融数据的应 用也面临新的挑战,金融机构需要在遵守更加严格的隐私保 护条例下,解决数据孤岛、数据隔离的问题,通过联邦学习、 多方安全计算等隐私计算技术继续推动金融跨机构间的数 据共享与价值挖掘,以安全、可信、可控的方式实现金融数 据的融合应用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