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分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数据分类宜基于对机构所有数据的考量,建立一个层层 划分、层层隶属、从总到分的分类体系,每一次划分应有单 一、明确的依据。数据类目的排列宜依据数据类目主体之间 的内在联系,遵循概念逻辑,遵循最大效用原则,将全部类 目系统地组织起来,形成具有隶属和并列关系的分类体系, 以揭示出机构数据不同类别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所使用的词语或短语能确切表达数据类目的实际内容 范围,内涵、外延清楚;在表达相同的概念时,保证用于一 致性;在不影响数据类目含义表达的情况下,保证用语简洁 性。
宜选择分类对象的最稳定的本质特性作为数据分类的 基础和依据。
同一层级的数据类目间宜界限分明。当数据类目名称不 能明确各自界限时,可以用注释来加以明确。
在数据类目的设置或层级的划分上,宜保留适当余地, 利于分类数据增加时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