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对重庆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面临的政策形势的梳理。
20 世纪 90 年代初,在资金供给严重不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为了解 决地方政府的融资问题,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运而生。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 符合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一个特殊产物,对当时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起着十分 重要的支撑作用。2009 年,在中央政府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投资刺激政策出台 后,为解决中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缺口等问题,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建立融资平 台,通过这些融资平台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用于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这为拉动地方经济回升、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使 得地方债务急剧膨胀,不仅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负担,也对我国整个金融体系 的稳定性形成了潜在的压力。
重庆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存在,较大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完善了基 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公共事业的发展,尤其在经济危机时期,在刺激我国经济的 发展,减少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融 资平台的出现也存在诸多的问题,面临较多的风险,如融资平台不规范、过度依 赖土地财政收入等问题。尤其是近几年,重庆市融资平台的债务数额急剧膨胀, 期限错配现象严重,造成较大的风险,威胁着金融市场的稳定,若长此以往,会 对整个重庆市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进入全新时 期,由于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2014〕43 号)、《关于实行的函》、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方法》(财预〔2014〕351 号)、《关 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的颁布,地方政府融资 面临全面清理、整顿、规范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进入全新时期, 重庆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亟需转型。
综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成为必然趋势,各项政策规定也 为平台公司的转型以及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奠定了制度基础。
融资平台公司通过资产整合转型达到做大做强的目的,既是政策引导的趋 势,也是当前资本市场违约频发背景下的迫切需求。2021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 险,要求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 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即对平台公司提升自身经营实力和偿债能力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在监管政策方面,证监会、国家发改委、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 监管机构陆续执行平台公司融资“名单制”,这势必会推动平台公司融资的两极分 化,优质平台公司受限较少,可灵活高效地对接资本市场多品种融资,拓宽融资 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而弱资质平台公司未来融资渠道将被 迫收缩,融资难度将大幅提升。另外,由于 2020 年下半年部分国企债务违约等 情况,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导致部分区域的融资难度大幅提升,融 资规模呈负增长。因此,在当前资本市场违约频发的背景下,推动融资平台公司 做大做强,对保持债券市场融资的可持续性具有必要性。
2021 年上半年,在城投监管政策不断收紧的态势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与《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 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 号)两个文件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中 5 号文最受市场关注的为“清理规范地方 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 清算。”虽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并不是第一次提出,但可以清晰地看出政府不救助的决心,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城投的预 期。而 15 号文则基于隐性债务的防范,“明确打消财政兜底幻觉”“明确对承 担地方隐性债务的客户,不得新提供流动性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不 得为其参与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在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应看 到,中央政府已经在强制要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逐步地从城市的开发者、 建设者向运营者转变,做城市的运营商。要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 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的大前提 下,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加强经 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