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专利侵权的主要诱因,在《中国医药专利行业观察报告:常态化、制度化集采中的专利保护》中有提及,更多内容可以查找原报告了解。更多内容前往原报告进行下载查看。
若侵权损害的违法成本与侵权人获利相当,甚至远低于侵权人的获利时,专利侵权现象发生概率会增大。 特别是由于集采品种销售额普遍较高,且一旦获得中标资格,可在减少营销成本、单位生产成本等情况下,大 幅提升药品市场份额,尤其是对于原有市场份额较小、甚至是无市场份额的仿制药企业而言,参与集采并获得 中标资格可带来不菲收益。故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参与集采带来的收益是仿制药专利侵权的主要诱因。
“专利网”是指以主导技术申请的基本专利为核心,各种应用改进型的外围专利纵横交叉所形成的对某一 产品领域的保护网。专利药企业在对基本药品申请专利的同时,还会对这种基本药物的异构体、晶型、盐类、 制备方法、新的适应症等多项内容进行专利申请,一旦仿制药企业发生漏检,就会因对核心专利以外的其他专 利侵权而陷入纠纷。“专利网”可以扩张企业产品和市场的保护范围,从而剥夺竞争对手在本领域的活动能力, 消减竞争对手的威胁33。
原研药构建“专利网”,可以有效防止基础药品在专利保护期结束后立即被仿制销售的情况。仿制药企业 在生产相关药品的过程中,绕不过其化合物和衍生物的专利网,增大了侵权风险。
专利的保护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由于申请日期及有关保护期限规定的不同,导致 受保护的起止日期不尽相同。对于仿制药企业来说,某一药品虽然在本国专利保护已经到期,但在出口目的国 家可能还要继续受到保护,如果没有调查清楚而盲目出口,很容易造成在出口目的国的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