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数据要素与知识产权制度的耦合关系?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2/08 08:46

如果你对该问题感兴趣的话,推荐你看看《知识产权视角下的数据要素制度构建研究报告(2023年)》这篇报告,下面是部分摘录的内容,具体请以原报告为准。

1.知识产权制度有助于数据市场属性的充分发挥

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客观原因,即是为了促进知识产品市场属性 的充分发挥,帮助知识参与到具体的生产过程、成为新的生产要素; 这为数据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作用提供了制度范本。由于创新具有较 大的不确定性,而制度天然地具有消解不确定性的作用。正如诺斯所 指出“一旦我们认识到制度降低不确定性的作用,我们就得重新建构 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框架。制度不仅提供了激励结构,也约束了 选择集;而且它还是变迁过程的载体。因此,不管我们是建立长期还 是短期的经济绩效的模型,制度都是理论建构的核心。”

在具体制度构建中,知识产权围绕关键生产要素通过权利创设、 权利变动、利益分享、利益保障等一系列制度设计,确立起不同主体 间合作互动的基本规则,最终达到以知识产品市场价值实现为目的的 稳定合作与创新。以专利制度为例,其核心机制就是通过对专利权人 正当利益的保护以及对知识生产信息的分享两部分制度的构建,来共 同促进权利人、实施者、社会整体福利的实现。我国数据要素相关制 度的构建,核心目的也是为了充分发挥数据的生产要素作用,以数据 牵引产业链相关主体的创新积极性,通过制度设计充分释放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而知识产权恰好为数据要素产权制度的确立及流通 等提供了先验的经验和有益的制度范本。

2.知识产权制度有助于数据市场行为规范的构建

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重点,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 配置中的作用而建立起的行为性规范,这与数据要素行为性规范的制 度构建目标具有一致性。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源于市场机制在创新资 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创新市场有效发展的 基本的制度,其制度构建重点并非着力于保护作为权利客体的发明、 作品等,而是围绕创新链条与创新环境的营造,建立起一整套针对市 场主体的行为性规范。行为性规范确立和引导的重点不是权利人、实 施人与权利客体的“物”之间如何发生关系,而是权利人与其他主体 之间围绕“物”的生产、流通、利用等创新全流程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设置。

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核心即是为了传递数据的赋能作用,即 其价值的有效释放在于数据要素的有效流通之中。因此数据要素相关 制度的构建也并不是对数据相关主体赋予绝对性的排他权、而是着重 于建立起数据流通包括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环节所涉主体 之间有效合作的行为性规范。知识产权制度以无形的知识产品为客体, 对知识产权融入社会创新过程中不同主体的行为性规范进行明确,最 大限度的通过制度的清晰化助力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基础性地位 的充分发挥,这和数据要素行为性规范制度构建的内在诉求一致。

3.知识产权制度有助于数据市场共享共用目标的实现

知识产权制度内蕴的利益平衡理念以及由此设置的逻辑严密的 配套制度体系,为数据要素制度构建提供了不同于其他私法制度构建 的有益路径。“私权秉性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起点,但是维护知识产权 制度最终惠及公众的制度价值,是其最终归宿。”10权利归属设定和权 利限制已经成为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结构,其内蕴的利益平衡理 念已贯穿于制度设计的始终,这和私法中普遍存在的利益平衡原则有 本质性的不同。此外,知识产权制度设立了赋权的权利获取制度、救 济的请求权制度、竞争秩序维护的行为规制制度,这样“三位一体” 的制度体系充分蕴含了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的平衡理念。

宏观角度来看,数据要素系统性制度的构建,需要处理数据隐私、 数据流通、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等多方面的问题,制度构建目标也从 单纯的一维化向多维价值目标转向。如对于个人信息数据,一方面其 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保护;另一方面还涉及到如何通过个人信息数据确 权授权机制的完善,使个人信息数据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资 源。因此仅通过以“保护”为主要目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不足以 实现个人信息数据价值的充分发挥;并且单独适用隐私相关法律将切 断数据保护与信息自决权之间的联系,削弱凝结在数据之上的默认的 财产性权利。11微观角度来看,数据要素产权制度、流通和交易制度、 收益分配等制度的构建,都需要在不同主体间、不同层面利益之间适用利益平衡原则,以增强数据要素的共享性和普惠性。因此内蕴于知 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基于此的具体设计,与数据要素制度的建立 应保护利益相关人应得的利益,但更应在数据流通中促进社会创新价 值最大化实现的目标完全契合。

其他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2/08 08:45

一方面,数据要素流通促进知识产权制度适用边界不断扩展,如 欧盟对不具有创新性的数据库,参考知识产权框架下构建特殊的权利,即“数据库权利”。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有效促进了数据要素的 流通和数据要素市场的建立。如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明晰数 据权益、确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