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类商业模式包括施工总承包、EPC、DB、EPC+O 等模式。
优点:1)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 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 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 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 4)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 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
缺点:1)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 赔。 2)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 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 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3)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 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 位的依赖较大。
优点:1) EPC 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 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 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 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 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 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 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 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 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 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 向。
缺点: 1)业主通过 EPC 合同对 EPC 承包商进行监管, 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 EPC 承包商,因此 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 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EPC 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 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 等因素,所以 EPC 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 偏高。 4)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 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优点:1)发包人和承包人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至 验收工作,减少了协调费用和时间。 2)承包人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 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缺点: 1)发包人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反观 承包人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因而也 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2)建筑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发包人招标时功能 描述书的质量。
优点:1)降低了项目全周期寿命成本,节约投资,对 政府方来说 EPC+O 模式的流程快,监管少,比 较灵活,结算不大于预算,预算不高于概算,适 用于工期紧见效快的项目。 2)对承包商来说该类项目周期短,无需考虑资 本金投入和融资问题,对企业现金流要求不高。 3)发挥各版块间的协同作用,真正实现全周期 管理。EPC+O 通过将设计、施工和运营等环节融 合集成,将运营的需求前置到设计阶段,让便 于施工节省成本的建议反映到设计师那里,可 以解决设计和运营脱节、设计和施工脱节的问 题,强化承包商单一主体责任,使得承包商在 设计和施工阶段就必须考虑运营策划、运营收 益问题,促进设计、施工和运营各个环节的有 效衔接,从而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管理。
缺点:1)招标范围中既有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内容, 又有适用《政府采购法》的内容,届时有发生冲 突的可能。 2)多地针对 EPC 出台了招标投标管理的规范意 见,对 EPC 的适用范围、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和 标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不适用于 EPC+O。 3)中期财政规划与长期运营需求的矛盾。实践中 很多项目将委托运营期限调整为 3 年的倍数,约 定 3 年过后自动续期运营委托以满足 3 年的要求,或将实施主体更换为平台公司以规避预算管 理的限制,后续政府会面临如何将费用拨付至平 台公司的问题。 4)由于运营期限通常较长,工程总包方不愿承担 运营风险,而运营方不擅长建设管理,承包方和 运营方均希望规避连带责任,于是乎由招标人分 别与承包方和运营方签订 EPC 总包合同和 OM 运 营维护合同,这与招投标的联合体之间的连带责 任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