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总结一下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的特征。
经测算,2022 年全国各地区发展指数与人均 GDP 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0.71, 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反映出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经济实力之间的密切联系。以 地区人均 GDP 与 2022 年地区发展指数的平均值为分界原点,可将全国各地区分 为 4 个类型。
广东、北京、江苏等 10 个地区属于第一种类型,即人均 GDP 和地区知识产 权发展指数均高于全国平均值。本类型地区除湖北和重庆以外均属于东部地区, 具有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度融合、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的特 征。
四川、安徽、湖南等 6 个地区属于第二种类型,即人均 GDP 未超出全国平 均水平,但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高于平均值。本类型地区均属于中西部以及东 北地区。上述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相对于经济发展具有较好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 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知识产权发展潜力。
河北、江西、贵州等 14 个地区属于第三种类型,即人均 GDP 和地区知识产 权发展指数均未超出全国平均水平。本类型地区除海南与河北以外,均来自中西 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上述地区数量明显多于其他类型地区数量,是未来我国知识 产权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区域。

内蒙古地区属于第四种类型,即人均 GDP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地区知 识产权发展指数低于全国平均值。相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知识产权具有较大 的发展空间。
从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机制来看,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展环境建设是增 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能的“催化剂”和“定心丸”。经测算,2022 年地区知识产 权保护体系指数、发展环境指数与市场运行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R)均为 0.97, 呈现出强正相关性,反映出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展环境建设对增强市场主 体创新动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从 2022 年地区发展指数及各分项指数的箱形图来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市场运行、发展环境指数得分的数据标准差依次分别为 6.15、4.78 和 6.02,其中,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数得分的数据标准差最大,得分情况最为分散,反映出全国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较市场运行、发展环境情况之间差异更为明显,地区知 识产权保护体系发展不均衡问题相对突出。
2022 年地区发展指数标准差为 5.58,较上年地区参考得分标准差增长 0.22, 整体稳定的基础上离散程度稍有扩大。各项指数中,发展环境指数标准差较 2021 年参考得分标准差增长 0.64,较上年更加分散。保护体系指数和市场运行指数标 准差较上年参考得分标准差分别减少 0.03、增长 0.09,分散程度变化不明显,地 区之间的差异保持基本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