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其他行业,证券行业存在以下信用风险特征:
我国股市经历了 2015 年震荡、2016 年大跌、2017-2020 年低谷波动、2021 年修复回 升的整体行情。2014 年 7 月到 2015 年 6 月上证综指大涨突破 4000 点,流动性过剩、杠 杆失控、舆论误导、过度投机等因素是导致这段时间股市大涨的重要原因。但 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上证综指大幅下跌,2016 年的熔断机制、去杠杆进程等因素加剧了股 价下跌幅度。2018 年中旬中美贸易摩擦、2020 年初新冠疫情等黑天鹅事件对股市产生了 较大冲击,2018-2020 年上证综指年度成交量均低于 5000 亿股。2020 年下半年疫情好转 后,央行流动性宽松、金融扩大对外开放、进口替代、科技成长等经济发展主线均对股 市产生重大利好,股市出现较快上涨。

综合类券商收益率、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的变化与资本市场景气度变化基本一致。 以 ROE、销售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为例,在 2015 年都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2016- 2018 年下降且保持在较低水平,2019 年出现回升,2020 年 ROE 和杠杆水平继续增加, 但销售收入增长率有所下滑,2021 年 ROE、销售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均稳健增长。 其波动趋势与上证综指成交量、涨跌幅变化基本一致。
证券公司盈利情况受经济景气度影响波动较大,但近几年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2018 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影响,国内资本市场也受到冲击,证券行业营收与净利润 明显下滑。近几年国内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进程加快,释放改革利好,市场交投活跃度提 升,带动证券行业业绩稳健增长。2021 年全行业 140 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24.1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911.19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 10.59 万亿元,净 资产为 2.57 万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19.07%、11.34%。
行业竞争激烈,头部效应日益明显。通过计算 CR10(行业前十大证券公司份额集中 度),可以发现近七年证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 CR10 都高于 40%。虽然受行情周期性因 素影响,2019 年集中度有所下降,但之后集中度又呈现上升趋势。从利润总额对比来看, 前十大券商基本贡献了全行业证券公司净利润总额的 60%以上,2021 年这一数值达 67.16% 的新高,而剩下的一百多家券商仅贡献行业利润的 40%以下。背后原因主要在于大型券 商掌握了主要的核心竞争要素。比如资金实力与融资成本、渠道能力与客户资源、固收 类与权益类资产的投研与风控能力。此外,大型券商普遍成立早,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积累了雄厚的资金实力,保持了良好的客户黏性,因此也具备了强大的投研和风控能力, 积累了优秀人才资源,并形成良性循环。

我国现行的证券行业监管架构是建立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理念之上,目前 已经大致形成了以“证监会、证券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为主体的监管体系。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资本市场开始规模化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监管逐步健全 制度体系,严格监管行业市场;随着 2017 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设立以及 2018 年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组建为银保监会,我国金融监管进入了“一委一行两会”的新阶段。 在新的监管体系下,银保监会和证监会更加专注于微观和行为监管。当前我国证券行业 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健全,证券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对证券行业违法违规的监管和惩戒都更加严 格。2020 年,新证券法颁布,其中明确指出要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压实中介机构市 场“看门人”的法律职责;2020 年 7 月,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证券公司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旨在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 同时也支持行业差异化、专业化发展;2021 年 7 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 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印发有关资本市场的 专门文件,也是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意味 着对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和惩戒更加严格,违法违规成本不断增加。
从长期来看,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不会变,政策趋严利于证券公司转型发展, 头部券商的优势地位或更加稳固。2020 年,新证券法颁布,提出要落实“放管服”和取 消相关行政许可,这有利于简政放权,简化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 率;2021 年 3 月,证监会颁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对证券公 司主要股东的标准和资质要均有所放松,这有利于改善证券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的现状, 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2022 年 2 月,证监会集中公布的《关于建立认 可跨境业务券商制度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提案》中,提出要重点培育和支持国有头部证 券机构加大资本投入,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公司治理实现做优、做强、做大。
当前来看,券商次级债剩余期限普遍低于银行次级债,券商次级债的剩余期限(行权) 均位于 5 年以内,而银行次级债的剩余期限(行权)分布于 0-10 年,主要系银行次级债剩 余期限超过 5 年可全额补充资本所致。

从债券市场风险溢价来看,以隐含评级 AAA 主体为例,0-3 年期券商次级债收益率 略低于银行次级债,4-5 年期券商次级债与银行次级债相比收益率略高,整体来看,券商 次级债收益率均值高于银行次级债。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短期内市场更为青睐头部券 商次级债,而在中长期中,市场对头部券商次级债的偏好程度有所减弱。具体来看,0-1 年、1-2 年、2-3 年、3-4 年、4-5 年券商次级债-银行次级债信用利差分别为-41BP、-10BP、 -3BP、13BP、13BP,随着剩余期限的拉长,券商次级债的品种利差逐渐显现。
券商次级债分化显著,部分高等级券商次级债收益率快速压缩,甚至低于同隐含评 级国股行的次级债收益率。而偏尾部的部分券商次级债收益率仍处于高位,3 年期内的 次级债收益率可达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