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9 年起,省内 交易的数量略高于跨省交易。
从数据采购方式分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数据采购的项目 最多,占数据采购项目总数量的 67.03%;采用单一来源或竞争性的 方式进行数据采购的项目分别占数据采购总额的 16.61%和 10.99%; 而通过询价或者邀请招标进行数据采购的项目最少,仅占 4.08%和 1.30%。
数据采购金额的 71.71%来自公开招标,17.22%来自单一来源, 4.98%来自竞争性,3.55%来自询价,2.54%来自邀请招标。
2017 年至 2021 年,采用公开招标一直是数据采购的最主要方式, 占比在 64.08%至 74.90%之间;单一来源、竞争性、询价、邀请招标 的方式被使用的次数依此递减。

对不同采购方式下数据采购的逐年支出趋势进行分析,2017 年、 2018 年总体的数据采购金额较少,主要以公开招标为主;2019 年至 2022 年的数据采购金额较多,2020 年采用单一来源进行数据采购的 金额大幅增加,接近于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数据采购的金额,可能是受 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公开招标条件受限带来的结果。
如果采购双方的注册地在同一省内,则定义此次交易为省内交易, 反之则为跨省交易。在搜集到的数据采购交易信息中,有 46%的交易 是跨省交易,54%的交易是省内交易。
从数据采购交易跨省与否的年度趋势来分析,2016 年至 2021 年, 数据采购跨省交易与省内交易占比上相差不大,从 2019 年起,省内 交易的数量略高于跨省交易。

跨省的数据交易中,数据供应商大部分集中于北京市、上海市、 广东省三地区,分别占比 37.78%、23.09%、12.02%,三个地区合计 占比 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