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尽管各信托公司都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上做出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但仍旧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没有形成可供推广的防控体系模式,具体而言,还存在以下 不足:
(1)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不够量化。一是对廉洁风险防控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少数信托公司重视程度仅停留在口头上,甚至在思想上有不愿管、不想管 的厌烦抵触情绪,或者认为廉洁风险防控只是阶段性工作,工作缺乏持久性,在廉洁风险防 控建设工作缺乏主体意识,被动应付,消极防控,流于形式。在接受调研的 54家信托公司 中,仅有 28家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部分信托公司虽然制定了廉洁风险防控 相关制度规范,但并未实现有效落地。二是廉洁风险防控缺乏系统性,廉洁风险点查找不够 深入。在课题调研中,30%以上信托公司认为自身未能厘清廉洁风险和业务风险的边界,近 23%信托公司认为自身并未建立廉洁风险排查分析制度,且在人财物、业务等关键领域风险 防控点设置不精准、不完善,对党员干部 8小时以外的生活难以做到有效监督。 三是廉洁风险防控缺乏长远性,不能长期坚持、动态更新。随着监管要求的变化、部门职能 的调整,廉洁风险防控点也会发生动态变化,少数信托公司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机制僵化, 没有随着形势及时更新调整,制定新的防控措施。

(2)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机制还需健全完善。 一是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效用低。部分信托公司虽制定系列廉洁风险防控措 施,但部分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多依赖宣传教育,风险防控寄希望于权力主体 的自觉、自愿和自律,防控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并取得实效。二是廉洁风险防控主体 责任不够清晰。参与调研的信托公司中,4家信托公司认为廉洁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监 督责任未有效落实,少数信托公司虽然设置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签订责任状将责 任分摊到职能部门和基层党支部,但实际仍然存在由纪检监察干部“一肩挑”的现象,没 能真正引导、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参与监督(见图 9-4)。三是廉洁风险防控建设 评价机制不健全,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机制难到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仅停留在“做了没 有”的浅层,难以触及“做得怎样”的深层,缺乏针对性的量化考核,难以厘清廉洁风险 防控的责任,进而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接受调研的 54家信托公司中,上级单位抽查 检查是最主要的廉洁风险防控评价手段,信托公司自我评价和业务部门内部评价工作有待 加强。

(3)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技术手段上还不成熟。调研结果表明,近 80%的信托公司都没有 使用信息化手段防控廉洁风险,体现科技手段与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结合尚不成熟,具体来 看有以下两点:一是廉洁风险防控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很多廉洁风险都和员工行为有关,而 从业人员行为难以分析和度量,这就有可能造成某些环节的分析失真。同时,当前很多信托 公司信息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难以通过信息技术排查、预警风险信息,对于廉洁风险 管理档案管理水平有限。二是廉洁风险防控复合人才较为稀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迫切需要 大批既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又掌握监管工作、心理辅导、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目前这样 的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较为稀缺。部分信托公司偏重业务开展,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 设的投入力度较少,人员配备、财力投入、技术投入等没有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