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我国信用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环境。
2022 年,我国债券市场新增 8 家违约发行人1,共涉及到期违约债券 45 期, 到期违约金额合计约 232.62 亿元;新增违约发行人家数、期数和规模较 2021 年 (23 家、90 期和 1037.95 亿元)均明显下降。违约企业主要为房地产管理和开 发行业。此外,2022 年新增展期数量大幅增加,远超违约数量,首次展期发行人 28 家,涉及展期债券 95 期,展期规模 843.77 亿元,较 2021 年(19 家、37 期和197.99 亿元)均大幅增加。其中以龙光、融侨、金科为代表的房企债券展期,对 债券市场信用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冲击。整体来看,2022 年信用债违约边际改善, 但房企展期现象快速增多,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仍存较大隐性压力,债券市场对信 用衍生工具存在较高的需求。
2022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开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 划,专项支持计划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负责实施,通过与 债券承销机构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增信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 竞争力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方向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2022 年 7 月 15 日,上交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交易业务指引(2022 年修 订)》,明确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以下简称“CDX 合约”)的定义、组合管理人、 期限、交易结算等要求,指出在前期信用保护合约试点基础上,开展 CDX 合约 业务试点,并推出首批两个 CDX 试点产品“CSI-SSE 交易所民企 CDX 组合”和 “CSI-SSE 交易所大型发行人 CDX 组合”,以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融资。
2022 年 7 月 29 日,深交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2022 年修订)》, 对 CDX 合约业务的具体定义、组合管理人管理要求、合约交易结算等安排进行 规定,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一篮子债券参照实体提供信用保护,有助于进一步 完善定价机制、提升市场活力、增强信用保护工具效能。
2022 年 1 月 12 日,深交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 3 号——信用保护凭证》,内容包括业务开展前准备与风控要求、凭证创设与登 记申请、凭证存续期业务、信用事件发生后结算安排等内容,规范信用保护凭证 业务各环节操作流程。2022 年 7 月 29 日,深交所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债 券交易业务指南第 6 号——信用保护合约》,进一步明确信用保护合约业务操作 流程,规范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业务的开展。2022 年 8 月 31 日,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场外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基 本术语与适用规则(2022 年版)》,通过向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参与者提供信用衍 生产品交易的交易确认书或相关交易文件所使用术语的基本定义与适用规则,以 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