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风险保障缺口的解决方案有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5/04 09:27

构建健全家庭风险保障体系,要充分运用保险的保障属性、保值属性和法律属 性。

一、以杠杆类账户弥补基本风险保障缺口

以杠杆类账户弥补基本风险保障缺口,指家庭充分发挥保险的杠杆功能,用确定的 保费支出获得较高的保障,应对未来的身故与健康等不确定风险。

1、配置意外伤害保险与定期寿险,可有效弥补家庭死亡保障缺口

意外伤害保险15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 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 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 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 人或其受益人相应的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一般费率比较低,保障金额比较高,杠杆率 很高,有助于弥补死亡保障缺口。

定期寿险16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提供一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 10 年、20 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 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定期寿 险比较适合收支节余不多,但要承担较重家庭责任的消费者,例如事业处于起步阶段、 刚刚建立家庭的年轻人,若不幸身故,其家庭可能会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身故保险金 可以用于分担家庭生活开支、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或偿还贷款等。可见,定期寿险属于 消费型保险,杠杆率较高,有助于弥补死亡保障缺口。

2、配置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商业健康险,可有效弥补家庭健康保障缺口

医疗保险17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对被保 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 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根据被 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 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疾病保险18是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重大疾病 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 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其 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19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护理保险20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提供保 障的保险。

医疗意外保险21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 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二、以保值类账户应对经济不确定性,增加长期养老储备

以保值类账户应对经济不确定性,指在不确定的经济变局中增加保值性的防御性资 产配置,提高长期确定性保障资产比例,防范资产缩水风险。如配置万能型保险、增额 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保值类保险,获取安全、稳定被动收入及现金流资产。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中国积极构建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2022 年,4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初步搭建起个人养老 金运行的制度框架。此后相关部委陆续出台配套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优化落实意 见的具体政策措施。目前保险、基金、银行、银行理财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都积极参与 个人养老金市场。保险业具有长期确定性保障与转移长寿风险的独特优势,能够有效促 进家庭养老财富积累,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的核心力量。

第一、保险产品期限长,在人口高龄化和长寿化背景下可以帮助客户做长期养老储 备。养老需要提前规划足够、专项的资金,但目前中国居民家庭财富中,短期存款的占 比较高。截至 2022 年底,中国住户人民币存款 120.34 万亿元,其中 2/3 以上为一年期 以内存款,不利于建立长期养老储备。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养老资产的需求迫切。养老 保险产品期限长,有助于对抗人性中的短视与急功近利,推动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养老资产,优化家庭金融资产期限结构。增加保值类账户资产配置可以将预防性储蓄转化为 更有远见的投资。

第二、保险产品具有“安全,稳定,持续增长”的优势,能够在不确定的经济变局 中提供长期确定性保障。养老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为复利,在长生命周期内可发挥复利 效应,利用时间价值获取被动收入与长期增值,促进养老财富积累。《关于规范金融机 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2021 年底过渡期结束,2022 年全面落地。 资管新规及其系列配套细则明确,要打破刚性兑付。另外,当前国内外经济增长均承受 巨大压力,长期利率下行的趋势比较明显。在此背景下,预定利率所带来的确定性保障 凸显了养老保险产品作为防御性资产的优势,有助于帮助风险偏好程度不高的消费者获 取安全、稳定被动收入及现金流资产。

第三、保险可通过多账户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不同风险偏好需求。例如,市场实践 中,养老年金普遍与万能账户结合,个别市场主体还在探索将养老年金与投连账户结合。 其中,养老年金提供确定、长期的现金流,万能账户提供最低保证利率且相对稳健的收 益,投连险则在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养老保险多账户的设计,有 助于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下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效结合,满足客户不 同养老财富管理风险偏好的需求。

第四、保险可以发挥转移风险功能,分散长寿风险。长寿风险至少包含整体和个体 两个层面的含义。就整体而言,长寿风险具有确定性。全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预期寿命不断提高,高龄人口占比不断提升,对退休后养老储备的需求不断增加。在这 个意义上,保险可以成为民众积累长期养老资产的重要载体,应对平均寿命增加带来的 挑战。就个体而言,长寿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并导致两种可能:一是实际寿命超过预期 寿命,个人养老储蓄在身故之前消耗殆尽,造成老年生活窘迫;二是实际寿命短于预期寿命,出现遗产剩余。由于每个人的实际寿命不同,彼此之间可以互助共济,分散实际 寿命超过预期寿命的长寿风险。年金保险22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 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可设置为固定期间领取也可设置为终 身领取,这种以生命表为依据、运用精算技术的年金领取方式能够有效解决个人预期寿 命不确定性带来的挑战。无论实际寿命高于还是低于预期寿命,年金化领取都使得被保 险人在退休后能定期获得一定金额的养老金收入,直至过世,从而能够规避实际寿命超 过预期寿命带来的财务风险。

值得指出的是,在参与养老金融的机构中,只有保险机构能够开发和销售生命年金 产品。因此,保险业可充分发挥在生命表、精算方面的优势,以及过去在提供年金化领 取服务方面积累的经验,在养老金领取环节积极发挥作用。

三、善用保险法律属性保护财富安全

保险具有节税、风险隔离、定向传承等法律属性,可以运用保险工具进行税务筹划、 债务隔离、资产保全、资产传承,保护家庭财富安全。具体包括可发挥保险产品免税的 优势;将部分责任资产转化为非责任资产;构建风险资产与家庭财富防火墙,合理隔离 债务风险;助力财富传承。

1、发挥保险产品免税、延税的优势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23;个人所 得税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均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保 险生存金累积生息、分红金及其累计生息之前为税后收入,但实践中并没有征收,现在 也被界定为免税收入。免税、延税是保险产品的重要优势。 目前中国居民家庭财富过于集中房地产,尤其是高净值人群持有房产的比例高。随 着房地产税开征,房产成为应税资产,可以部分转换为保险等免税资产。

2、将部分责任资产转化为非责任资产

责任资产是所有权、控制权、受益权合一的财产,是责任人用以承担民事清偿责任 的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金融类资产、 权益类资产就属于责任资产。 非责任资产是所有权、控制权、受益权分离的财产。通过保险可以将部分责任资产 转化为非责任资产。比如,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父母拥有保单所有权, 子女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对子女而言,保单是非责任财产(生存金的领取权)。

3、构建风险资产与家庭财富防火墙,合理隔离债务风险

通过人寿保险对债务作合理隔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债务 隔离。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分红是投保人的财产权益,不用于抵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债 务。二是投保人债务隔离。生存保险金、保险理赔金,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不用于抵 偿投保人的债务。三是被保险人债务隔离。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金属于受益人的财产, 不用抵偿被保险人(死者)的债务。

为了强化风险隔离功能,还可以将保险产品与信托产品有机结合,发挥保险的风险 保障功能与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通过保险金信托更好地保持财产独立性,实现委托财 产风险的双重隔离。根据中国《信托法》规定,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与委托人、受 托人及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若委托人遭遇破产,除设立信托前其债权人已对信托 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外,债权人不能主张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保障了保险金信托 的相关资产与投被保险人、信托公司及信托公司管理的其他财产的独立性,一定意义上 能够避免保单在存续期间作为投保人的财产被追索、保单理赔后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财 产被追索的风险。

4、助力财富传承

保险是资产传承的重要方式。在保单中,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及分配比例,并按 照自己的意愿调整,实现财富定向传承。另外,保险金属于受益人财产,不涉及遗产分 配,可以有效避免家庭纠纷。在财富传承方面,保险金信托在保险保障的基础上结合了信托产品的优势,较之保险产品,可以充分实现受益范围更广泛、资金给付更灵活、资 金保障更独立、资产分配更安全、资产增值更有效。

第一、扩大受益群体范围。保险金信托不仅可以在信托计划中设置保险受益人之外 的受益人,同时在保险产品明确受益人的基础上,将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扩大为一个特 定的范围,实现家族财富的跨代传承。

第二、灵活安排利益分配。保险金信托可灵活安排保险金的利益分配。保险金信托 根据客户的复杂需求进行灵活多样的信托利益给付设计,设定不同的给付条件和频率, 同时保留分配方案调整的权利,充分体现了委托人的自身意愿,满足家族财富传承的个 性化需求。

第三、保障机制较为独立。保险理赔金赔付至受益人后成为受益人的财产,在债务、 婚姻等问题出现时存在财产被分割的风险,保障不够充分,而通过保险金信托可以隔离 风险,理赔后的保险金进入信托专户,作为信托财产与受益人的其他财产隔离,避免出 现债务、婚姻等特殊情况下财产无法保全的风险。

第四、财产分配较为安全。保险产品的理赔资金赔付至受益人后,受益人对资金的 处置便不再受到任何限制,因此受益人对资金的使用可能有悖于投保人的初衷,甚至无 度挥霍。保险金信托则可以有效避免此类风险,可以通过信托资金的分配频率、条件等 限制,由受托人按照信托计划的约定合理进行资产管理、运用和分配,充分保障财产的 合理使用。

第五、保值增值更为有效。保险金信托可以通过受托人的专业资产管理能力对资金 进行有效的投资配置,保证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依照合同约定,更 为高效和安全地安排保险理赔资金的资产规划。

四、保险产品与服务结合,为高品质康养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保险产品与服务结合,将虚拟的保险支付与实体的医养服务结合,通过覆盖全生命 周期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为高品质康养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第一、保险与养老服务结合,助力构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人口老龄化提升 了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对于机构养老和专业护理服务的需求。养老的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康养、护理和医疗等,养老保险发展有必要与康养服务资源保障有机结合。在相当长 的时期内,中国优质康养服务相对稀缺,发展不均衡。养老保险与服务结合,可以满足 消费者获取与提前锁定优质康养服务资源的重要诉求。因此,要探索保险产品与康养服 务相结合的不同模式,以刚性的养老服务需求带动相对低频的保险需求,将单纯的“现 金”给付转变为“现金+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另外,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业的结合可以促进负债端保险业务与资产端投资业务的 融合。养老服务业投资规模大、盈利周期长,需要长期资本的投入。养老保险资金规模 大、期限长,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可以成为养老服务业重要的资本来源。 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业能够缓解保险资金错配压力,规避经济周期性风险,弱化 因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对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提升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 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 2015 年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重资产、轻重并举、轻资产等多 种投资模式,探索保险与综合型养老社区、旅居养老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结合,已经积累 了一定的经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发展战略等,选择参与养老 服务的商业模式,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

第二、促进“医、药、险”融合,推动“健康险+健康管理”。近年来中国的疾病谱 已经发生很大的改变,不管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由于生活方式造成的慢性病成为死 亡率的最重要因素。疾病谱已经发生很大改变,不健康饮食、身体活动不足、 吸烟等生 活方式危险因素,带来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和肥胖等疾病。这凸显了健康管理的 需求,要求健康保险构建“医+药+险”健康生态圈,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 转变,建立差异化的健康管理的服务体系。一方面,面向健康群体,提供健康生活服务, 比如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通过生活方式的改善促进健康水平的 提升。另一方面,对已患病群体,进行慢病管理、就医服务和康复护理等,控制疾病发 展,提升治疗效果,缩短病程,促进康复和稳定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