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际社会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 策框架,推动落实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措施,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平衡应对疫情 和维护中长期金融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非 银行金融中介等部门在疫情中暴露出的脆弱 性。
更新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名 单。2021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 公布基于2020年末数据测算的G-SIBs名单, 30家银行入选,名单与2020年相同,但个别银行分组有所变化。其中,美国 摩根大通集团由第3组升至第4组,法国巴黎 银行由第2组升至第3组,美国高盛集团由第1 组升至第2组。每年11月G-SIBs名单更新后, 入选的银行将于14个月后开始实施更高的资 本要求。
稳步推进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 的实施。所有非新兴市场G-SIBs,均已提前 满足了2022年风险加权资产18%和杠杆率分母 6.75%的TLAC要求。新兴市场经济体TLAC规 制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发布外部TLAC要求。 TLAC工具发行量受疫情影响有所减少,2020 年下半年共发行1550亿美元,2021年上半年 共发行2900亿美元,均低于前一年同期2050 亿美元和3050亿美元的水平。内部TLAC要求 落实进展缓慢,且各经济体分配TLAC的方法 存在差异。许多G-SIBs开始披露TLAC水平, 但少有披露内部TLAC情况及分支机构层面损 失吸收顺序方面的信息。
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核心要 素》实施。根据FSB评估结果,各行业落实 《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核心要素》的进度 不一。银行业落实进展最好,所有G-SIBs 均完成了2021年度可处置性评估,但银行在 处置中保持持续经营以及接入金融基础设施 的制度安排还需完善。保险业方面,部分经 济体缺少转移资产、要求机构自救等处置权 力,保险业处置机制建设也主要针对此前认 定的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s)。 鉴于G-SIIs认定可能于2022年正式停止, FSB将会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研 究保险业处置机制的适用范围。中央对手方 (CCPs)方面,13家在一个以上经济体具有 系统重要性的CCPs均已建立了危机管理小组(CMGs)并按要求制定处置计划。随着欧 盟CCPs恢复和处置条例于2021年2月生效, 13家CCPs的母国均已建立了CCPs处置的法律 框架。
持续监测非银行金融中介体系。2021年 12月,FSB基于2020年末数据发布《2021年 全球非银行金融中介监测报告》,涵盖了29 个经济体。广义估算结果显示,2020年末全 球非银行金融中介规模达226.5万亿美元, 同比增长7.9%,约占监测经济体金融资产的 48.3%。狭义估算结果显示,全球非银行金融 中介规模达6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2%,相 当于监测经济体金融资产的13.6%。其中, 中国非银行金融中介狭义口径规模为9.3万亿 美元,位列美国(18.9万亿美元)和欧元区 (15.4万亿美元)之后。
增强非银行金融中介韧性。一是增强 货币市场基金韧性。针对货币市场基金易遭 受大规模赎回冲击并引发资产抛售的问题, FSB于2021年10月发布《增强货币市场基金韧 性的政策建议》,提出了使赎回方承担部分 赎回成本、计提资本缓冲或最低在险余额、 提出更高的流动性监管要求等方面的政策建 议。二是解决保证金机制的潜在问题。疫情 期间全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引发大幅追加 保证金要求,冲击了市场参与者的流动性风 险管理能力。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巴 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2021年联合 对保证金实践进行了调研,发现市场主体对 追加保证金要求的应对能力差异很大,可能 加剧市场压力水平。为此,相关标准制定机 构建议提高保证金变动规则的透明度,并在 变动规则中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
国际社会针对气候风险管理开展了大量 工作。2021年7月,FSB发布《应对气候相 关金融风险路线图》,主要包括提升机构在 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披露水平、夯 实相关数据基础、强化气候相关风险监测以 及开发应对气候相关脆弱性的监管工具箱等 四方面内容。11月,BCBS发布《有效管理 和监管气候相关风险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稿)》,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本和流 动性管理、风险管理流程、监测与报告等方 面为银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提供指导,并对 监管机构的监管原则提出建议。央行与监管 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根据气候升温目 标、政策转型力度等因素,将气候模型与宏 观经济模型结合,开发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气 候情景,为各国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和压力测 试提供基础。11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 会(IFRS)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标准委员会 (ISSB),拟研究推出国际通行的气候相关 监管报告标准。
国际社会近年来持续关注加密资产可能 带来的金融稳定风险,认为其可能通过金融 机构直接持有敞口、财富效应、信心效应、 支付结算等风险传导渠道对传统金融体系产 生影响,重点关注全球稳定币a的潜在风险和 监管漏洞。FSB于2020年10月发布了关于全球 稳定币监管的10条高级别建议,呼吁赋予监 管部门充分的工具和权力,实行功能监管, 要求全球稳定币建立充分的治理架构和风险 管理机制,制定恰当的恢复处置计划等。 2021年6月,BCBS发布加密资产审慎监管 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将加密资产按照形式、 底层资产、合同条款等条件分为两类,对于 风险较低的一类加密资产,计量信用风险加 权资产时基本参照巴塞尔协议Ⅲ现行框架处 理;对于风险较高的二类加密资产,采用更 简单保守的方法,直接适用1250%的风险权 重。2021年10月,CPMI、IOSCO向市场公开 征求意见,拟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 适用于具有类似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转移支付 功能的稳定币。
情况 一是大部分经济体已经落实了巴塞尔协 议III关于杠杆率、净稳定融资比例和大额风 险暴露的要求,但2017年出台的部分要求远 未落实。二是FSB《稳健薪酬实践原则和标 准》在银行业落实情况较好,但在保险业和 资产管理行业仍需加快落实。三是场外衍生 品市场改革进展缓慢。四是国际社会继续推 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的应用,截至 2021年末,共有33个经济体取得发码资格, 超过204万个法人申请获得LEI编码。
FSB梳理并评估了成员经济体疫情应对政 策,认为成员经济体的绝大部分疫情应对政 策充分利用了国际标准灵活性,例如释放逆 周期资本缓冲、允许享受政府担保的贷款适 用主权风险权重等,但部分政策为应对极端 情况超出了灵活性范畴,可能对国际标准有 效性产生影响。同时,FSB对疫情应对政策的 退出进行了分析,认为政策退出太早会削弱 经济复苏动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冲击,但政 策退出太晚会导致资产错误定价、金融资源 分配不合理、债务水平升高、道德风险上升 等诸多问题,使得金融脆弱性不断累积。为 协调各经济体政策有序退出,FSB于2021年发 布《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措施:延期、调整和 退出》,建议可采取缩小政策支持范围使其更加精准、调整政策适用方式、逐渐减少政 策支持力度等措施逐步退出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