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产权理论研究现状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6/08 11:03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关键要素,数据要素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2020 年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将“数据要素”列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与土地要素、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并列。“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四大数据基础制度:一是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二是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三是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四是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①其中,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是其他三大类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的根基,数据产权制度体系下的基础制度在“数据二十条”中多达五项,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到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确权授权,以及对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的保障,构建了数据产权运行的基本规则,为其他三类数据要素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因此,没有归属清晰、合规使用、保障权益的数据产权制度,就无法形成高效公平、安全可控的数据要素市场。

2023 年 3 月,国家数据局正式获批成立,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这表明,国家对数据要素的高质量发展越加重视。

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全球数据规模爆发增长、海量聚集。随着行业集中度的逐步提升,全球超大型数据中心数量总体增长。据 Synergy Research Group 的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超大规模提供商运营的大型数据中心总数增加到700个左右,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17.25%,该机构预测,据目前已知的 314 个未来新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规划,运营数据中心的安装基数将在三年内突破 1000 个大关,并将继续快速增长。依据 IDC 发布的《数据时代2025》报告,随着5G、物联网的发展,2010—2021 年数据呈现爆发式增长状态,2020年全球数据量为 60ZB,初步统计2021 年达到70ZB;预计2025年全球数据量将达到 175ZB。①同时,据IDC《中国数据库安全能力市场洞察(2022)》预计,到2026年,全球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总量将达到221.2ZB。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数据产权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数据权利属性作为社会治理的法律逻辑起点,既关系到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又与数据的收集、分析、运作主体行为的界定与划分密切相关,研究其属性能为数据保护提供立法参照。吕志详、张强(2019)认为,数据作为信息技术发展后的存储介质,自发地与人们的财产权利、人格权利相连接,形成了一种存在广泛争议的权利形态,并且需要得到自身发展的路径。在私法中,“法无规定皆自由”的精神,使我们看到民法领域可以作为数据权利进入法律体系的突破口,提升整个社会对数据权利的认知。

 浙江大学教授、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主任王春晖指出,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最重要的是解决数据产权的法律层面清晰和经济层面清晰的问题。可见,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必然要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数据产权的支持与保护,准确定位数据产权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