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与现代产权理论介绍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6/08 11:04

现代产权理论始于新制度经济学鼻祖罗纳德·哈里·科斯对企业和交易费用的研究。

1937 年11 月,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指出价格机制运行并非像古典经济学描述得那样平滑,经济主体发现价格会有交易、谈判与签约等成本。而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减少了市场上价格发现与讨价还价的费用,从而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针对普遍存在的外部性问题,1960 年,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首次使用交易费用概念,并把交易费用、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效率联系起来,揭示了产权的不同安排对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

 科斯第一定理的含义是:在市场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安排对经济资源配置没有影响。这是因为各市场主体会进行无交易成本的要素充分交换,从而使自身效用增大,直到各方都无法在不损害他人效用的前提下提升自己的效用,此时即达到了帕累托有效的均衡状态。交易费用为零时,无论初始的产权如何配置,社会都会通过交换经济最终变成这种均衡状态。

科斯第二定理的含义是: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产权的不同界定将对资源配置产生不同的效率。科斯第三定理的含义是:在交易费用为正的现实情况下,制度安排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这两则定理更为贴近现实,为数据产权的研究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使用权无疑也是一种可交换的产权。而在相关市场主体利用数据信息进行生产活动时,也可能会产生外部性问题,对个体用户隐私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负面影响等,例如企业的排污行为就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所以数据的各方面权利应当和污水排放权一样,作为一种产权置于交换经济中。生产主体方和数据来源方依据自身的效用函数,来交易解决利用数据进行的生产活动中的外部性问题。

从解决外部性问题出发,科斯第一定理是为第二、三定理做铺垫,阐述了新古典经济学中市场会自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传统理论。科斯第二定理认为在交易费用较小的情况下,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外部性当事人可以通过产权交易解决外部性问题,政府应把产权界定给能以较低交易费用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一方。科斯第三定理的核心是制度生产和运行也有其成本,我们应当选择带来净产值最大的制度安排,不论它是市场交易机制还是政府管制机制。根据这样的理论思想,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数据产权具体应该采取怎样的界定和制度安排。

不过,科斯本人并没有对什么是科斯定理给出正面的直接回答,而是不同的学者在阅读科斯的著作过程中对其中体现的经济学思想做出的总结。用通俗的语言对其可以进行如下描述:只要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构都是有效率的,能够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