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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沪深港通、存托凭证的陆续推出以及标的证券范围的扩容(科创板股票、 股票 ETF 纳入沪深港通),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但两地 市场运行规则与监管安排尚存在差异,如内地实行集中统一的证券账户管理制度, 便于实行穿透式交易监管;香港则采用多级存管模式,导致无法直接穿透最终的 交易主体1。在金融要素流动日益频繁的情况下,不法主体很可能滥用这种差异化 安排,实施跨区域证券违法行为,如跨境操纵市场(2017 年唐某案)、跨境内幕 交易(2019 年桑某案)以及伪外资高杠杆配资借道沪深港通返程交易(2021 年内 地头部量化私募在港配资炒 A 股消息)等。对于这类同时危害两地市场秩序和投 资者利益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均具有执法管辖权,如果两地沟通不 到位,可能造成执法资源浪费和一事二罚等竞争性执法,或者过多寄希望于对方 监管造成实质上无人监管等执法真空问题。
因此,在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地证券监管机构以及行业自 律组织之间要进一步提升证券执法管辖协调机制的效率。一是强化对投资者的身 份识别和对交易行为的异常预警。二是强化两地证券监管信息共享和证据支持, 鼓励互相提供违法违规事件线索。三是做好处罚方案协商和协助执行,既避免一 事二罚,又提高执行效率。
当前的深港合作模式基本上还是延续了“前店后厂”时代的“引进来”思想, 只不过随着深圳的产业转型升级,“引进来”的内容由加工制造业相关的资金、 设备转变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所需的科研团队、创新创业型人才、金融/ 会计/法律/咨询等专业机构和人才。如前海的深港创新中心、青年梦工场、深港 基金小镇等。这些举措对于促进前海乃至深圳的发展意义重大,也创造了许多典 型经验在全国推广。但对于香港而言,某种程度上可能加深了其企业和人才外流 现象,特别是在 2019 年后修例风波和疫情轮番考验下,香港在与其他全球金融中 心的竞争中略显乏力。2019 年前香港基本稳居全球金融中心第三位,仅次于纽约、 伦敦;2020 年 3 月,香港排名一度跌至第六位,被东京、上海、新加坡超越; 2021 年 9 月重新回归第三位,但 2022 年 9 月和 2023 年 3 月连续被新加坡超越。 关于新加坡将取代香港成为更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猜测非常多,其中重要的论 据就是前往新加坡的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富豪移民和海外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以 及当地政府更大力度的招揽人才计划。在激烈的竞争角逐赛中,要保持香港的国 际金融中心地位稳固,除了中央和香港层面的举措外,也需要更多考虑深港金融 合作中深圳“走出去”的元素,这也是助力深圳接轨全球金融体系,提升国际金 融中心地位的重要途径。
我们在《深港未来合作模式探讨》1这篇报告中曾建议,深港在新时期应采取 对接国家战略的“深拉港推,两全一长”合作模式,强调深圳发挥更积极的拉动 作用,包括重大项目的共建、教育人才资源的双向流动等,而不仅仅是香港企业、资金、人才单方面地流往深圳。具体到金融方面更是如此,需畅通深圳金融要素 流向香港的通道,形成“有进有出”的双向流通机制。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香港 巩固提升在国际金融等方面的地位,香港新任特首 2022 年《施政报告》中强调对 接国家战略,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战略目标,并且在招商引资引才方面 层层加码,突显香港变革进取的决心。在此背景下,深港金融合作应有新的内涵 和元素,建议以河套和北部都会区建设为契机,鼓励有条件和有意愿的深圳、大 湾区、内地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到香港参与建设,全链条服务于区域内科创产业、 未来产业从初创到成长再到成熟壮大的金融需求,形成产业和资本的超级集聚区, 培育深圳和香港新的增长动能,并在与国际金融机构和人才的竞争合作中提升运 营水平、拓展全球市场,打造深圳、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和影响力。其中金 融人才的双向流通至关重要,建议以“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为基础,进 一步丰富两地金融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如鼓励两地高校共设深港金融实践课程、 鼓励两地企业联合开展实习或轮岗计划,以培养更多熟悉深港金融业态的专业人 才。
以跨境理财通为例,自 2021 年 10 月 19 日成功落地至 2023 年 2 月末,参与 “南向通”的内地投资者达 1.21 万人,资金汇划 20.97 亿元;参与“北向通”的 港澳投资者 3.15 万人,资金汇划 5.69 亿元。港澳投资者人数较 2021 年末增长 1.3 倍,增长速度是内地投资者的 2.2 倍。不少媒体评论跨境理财通遭遇“南冷 北热”,其实不然。南向通的参与人数虽然少于北向通,但成交金额却领先,这 其实与内地资本项目管制下跨境理财通的投资门槛和投资品种有较大关系。南向 通和北向通对于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和总额度的规定相同,都是 100 万元和 1500 万元,但对于南向通投资者还需满足额外三个条件,包括户籍或社保、投资 经验以及家庭金融资产存量等。这种高门槛下投资者的数量相应会较为有限。投 资品种上,北向通投资者可投资内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南向通投 资者可投资中低风险的香港基金、债券以及人民币、港币、外币存款。而据深圳 金融学会发布的《深港金融合作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显示,在粤个人对香港股票、保险和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兴趣较浓。南向通的投资品种在满足投资 者偏好方面尚有距离,这也是参与人数不多的原因之一。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逐步适当扩大理财通可投资品种,更好地匹配客户需求。
除金融产品适配度外,金融服务的便利化程度也需进一步提升。跨境理财通 南向通可实现内地投资者见证开户,无需奔赴港澳;但北向通港澳投资者的见证 开户服务尚未开通。开户的不便利将影响投资者的参与热情,建议在风险可控前 提下适时开通北向通港澳投资者的见证开户服务。另外针对早期赴港购险热潮下 内地居民持有的香港保险的服务诉求,以及近年来香港居民对内地保险市场兴趣 的增加,有必要加快推进深港保险互联互通,尽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中心建 设,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化水平。
深圳金融科技发展已有 10 年之久,而香港自 2018 年“转数快”推出后金融 科技才加快发展进度。深圳金融科技发展相对领先于香港,不仅拥有平安科技、 招商金科、微众银行等一批全球领先的金融科技龙头企业,而且在银行、保险、 证券、基金、支付、供应链金融等各细分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场景。以数字人民 币为例,当前应用场景超过 130 万个。但是在和香港的金融科技跨境应用场景上 的合作进展还不够。香港 2022 年《施政报告》提到要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金 融科技产品服务验证测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NFT 等虚拟资产持牌合规交易。 深圳可利用其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在行业标准制定、测评方面积累的经验协助 香港推进相关产品服务验证测试,利用在数字人民币试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携手 香港研究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场景和具体规则,利用金融科技监 管实践以及底层技术协助香港在虚拟资产领域的创新探索,迎接全球虚拟资产加 速发展带来的金融科技发展机遇。
认证标准方面,香港 2018 年 3 月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对绿债工具提 供第三方认证,随后逐步扩展至绿色基金和 ESG 基金。深圳主要是依据 2020 年 10月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在涉及具体业务时可能存在资金获取条件、 资金用途、信息披露要求等的不一致,影响市场主体的绿色投融资行为。如国内 一些绿色贷款可能需要担保和抵押,但在国外实践过程中对抵押物的要求较少见; 再如港交所强制性规定上市公司公开环境信息,而内地只对部分主体做强制绿色 信息披露要求。2022 年 9 月,深交所调整了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向 国际标准靠拢。但在具体实践中仍需深港两地密切沟通、深化衔接,建议以中欧 共同目录为参考,建立起内地与香港的共同目录,同时引入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 认证机构,服务于两地绿色金融合作。通过绿色金融引导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应 对欧盟碳关税挑战1。深圳可探索先行先试,正如此前在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绿色 债券赴港发行的尝试。
产品创新方面,目前绿色金融领域还是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产品类 别相对单一。深圳银保监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辖内绿色信贷余额5751亿元, 同比增长 43.9%;深交所数据显示,2022 年深圳绿色债券发行同比增长 61%。未 来可探索深港两地在绿色保险、ESG 基金等方面的深化合作,不断丰富绿色金融 产品种类,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广泛的参与绿色发展的途径,推动碳中和目标 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