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政策的若干建议。
(1) 发挥战略路线顶层引领作用。 立足技术发展阶段性特征、已有基础及自身潜能研判,理念上从赶超转变为领跑,加快明确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路线图,包括场景到全域的应用时间表、主流技术方案、产业链空间分布及区域互补策略等部署计划。推进上下协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宏观路线的基础上出台地方特色推进路线。
(2) 有序推进法规政策制定完善。 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合法上路、合规商用、合理执法等近期迫切需求及长期发展需要,一是推动既有相关法规适应性修订或编制智能网联汽车专用法规,建议率先探索智能网联汽车豁免上路机制,支持标准尚未完善但技术稳定成熟的细分场景开展运营收费,同时逐步制定面向全面商用的认证、准入、责任认定等法规。二是建立滚动更新型支持政策,当下技术探索阶段,鼓励并资助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运营,未来随着规模扩大及逐步成熟后,则偏重模式规范及效益奖惩。
(3) 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技术尚未完全成熟、新技术对既有交通体系影响的不确定性是当前制约自动驾驶发展的底层瓶颈,建议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通过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企业税收优惠等措施,对车规级量产零部件、复杂环境智能决策控制算法及平台、自适应敏捷组网理论等技术突破给予资助。
(4) 加快搭建新型开放配套设施。 紧扣新基建战略窗口期,充分发挥 5G、卫星互联网、智能交通等细分领域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协同共进作用。一是研究制定智慧道路建设规划及保障政策,明确智慧道路功能等级划分、部署计划、建设运营职责及资金资助政策等。二是推进面向全量测试服务的封闭测试场建设,由当前的场景测试及评估,向基于实际运行情况的多功能一体化测试、混行驾驶能力评估、按需响应服务模式等全量测试服务转变,提升测试场评估科学性。
(5) 提升产业生态协同创新能力 。鼓励行业企业协同突破、差异化发展。一是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及应用,推进激光雷达等关键零部件、整车制造、决策控制整体解决方案、车路协同设备、出行服务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形成产业链各环节产销高效对接可持续发展格局。二是支持团体标准突破,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联盟平台,优先资助团体标准制定,并支持向行标、国标乃至国际标准迭代,以点带面加快培育行业国际竞争力、抢占关键领域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