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银保是银保的起源地,其发展经历四大阶段。
银行保险于 20 世纪 70 年代起源于法国,此后很快被欧洲国 家所效仿,并拓展到北美、亚洲和其他地区,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的金融业务经营模式。欧洲的银行保险是在欧 洲金融、税法和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此后欧洲也成为了银行保险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 欧洲作为银保业务发展的起源地,其主流保险机构长期以来均将银保作为重点战略渠道。根据麦肯锡的调研,欧 洲寿险产品的整体银保渗透率长期维持在约 35%以上。在欧洲银保的主要市场中,近半数银保渠道渗透率超过 50%,其中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等西南欧市场主要受益于较为有利的监管环境和递延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更是贡献了欧洲整体超过 85%的保费规模。
第一阶段:代理销售阶段。本阶段是欧洲银保发展的初级阶段,银保仅仅意味着在银行的柜台销售人寿保险产品。 此阶段特点是银行和保险是协议合作模式,其合作内容是单纯销售代理,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产品分销协议,银 行利用自身的经营网点代理保险产品,通过代理关系获取手续费收入。 第二阶段:战略联盟阶段。此阶段欧洲银保特点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以各自利益需要为合作出发点,形成更加紧密 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不仅在保险产品的销售方面,同时还在产品开发、服务配套、销售渠道的管理和客户资源 的共享上进行紧密合作。在此阶段,在组织结构方面双方仍然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均为相互独立。此阶段特点 是独立主体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走向长期化、稳定化,为后续更高层次、更深度的合作创 造了条件。
第三阶段,股权合作阶段。1980 年代开始,银行面对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全面拓展银行保险业务,并采取了 各种措施,如新设机构、并购和合资等,将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结合起来。而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分享利益,也加 快向金融领域渗透,银行保险的组织形式在此阶段更加复杂。这个阶段,银保双方的特点是以资本利益为基础的 合作,通过股权渗透和风险共担,银保合作开始具有持续性的推动力。
第四阶段:银保一体化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银保经历了多轮银行业兼并,同时也推进了欧洲银 保一体化的进程。1991年荷兰银行、荷兰邮政银行和荷兰国民保险公司合并成为欧洲第一个综合性金融集团; 2000年英国劳埃德集团收购了苏格兰的维德斯保险公司后成为英国当 时最大的综合性金融集团;2000年德国的安联保险集团收购了美国的太平洋资管Pimco,另外在2001年安联以235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德国德累斯顿银行,这次收购使安联实现了金融的混业经营。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大型金融集团通过一体化经营,集团通过股权控制来对子公司进行资本调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集团 的整体竞争力。这一阶段的银行保险一体化使银行保险在深化产品、服务创新和拓展市场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三大因素推动欧洲银保发展。完善而宽松的法律监管环境。欧洲普遍对银行和保险混业经营管制较松,法国政府默许支持是法国银行保险成功 的关键因素。在私有化之前,法国政府是法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大股东,同时保险企业国有化是当时法国银行保 险成功的关键因素,政府在银行和保险的合并中起到关键作用。如CNP和UAP,GAN和CIC的合并,政府在 其中起到了促进作用,而CNP就是在国家储汇局及信托银行管理下成立并开展银行业务的。
较高一体化程度的合作模式。在银保合作发展的模式方面,欧洲银保的一体化程度较高,其中法国和西班牙主要 通过设立保险子公司,而意大利则偏重于成立合资公司,但两种模式一体化程度均较高。法国几乎所有的大型银 行在 20 世纪 80 年代都设立了子公司,设计保险产品供母公司销售。欧洲“银保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充分说明 银保业务可以实现基于双赢的价值创造,根据麦肯锡的数据,在欧洲的主要市场中,银保渠道保费贡献稳定在四 成左右,部分国家银保渠道占比高达 60%-80%,且仍保持较高增速。此外,银保新业务价值利润率可以维持在 20%-40%的较高水平。
符合渠道特点的产品设计。欧洲银行保险针对银行渠道的特性,普遍倾向于开发和销售与银行产品类似的保险产 品。双方高举聚焦目标客群的真实需求,打造定制化的保险产品解决方案。产品设计方面,产品设计简单,责任 简明清晰,保单标准化程度较高,易于银行客户经理培训和展业,操作程序也较为简便,因此非常适合银行的销 售体系。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银保渠道不断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开发出不同的寿险产品,尤其是法 国,银行建立了全球销售系统和交叉销售体系,所提供的寿险种类从传统的储蓄型产品向利润更高的保障型产品 转变,并逐步开发了健康险和非寿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