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政府的发展建议有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9/27 16:15

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数字政府组织管理机制建设

加强数字政府组织管理机制建设便于统筹推进各地数字政府建设。 我国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高位统筹的格局,多数地区已成 立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或其它相关机构,在此基础之上,一是要进一 步明确各方相关职责,依照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明确划分牵头部门, 围绕建设任务中涉及的各部门成立专项任务协调小组,加强各部门间横 向沟通及统筹推进,构建政府各部门协同治理合作模式。二是设置评估 考核机制,依照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明确任 务建设目标及任务完成时限。三是统筹推进政府各业务系统建设,梳理 各部门历史业务系统,加强新建业务系统建设审批管理,加强共性支撑 平台建设,减少重复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系统使用效率。

2.构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

加快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建设,是支撑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 程,是数字政府建设“底座”的重要组成部分,便于加强政务云统筹规 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提升政务云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一体化 政务云平台体系,一是要建立统一调度政务云资源机制,按照“全国一 盘棋”的思路,对全国政务云资源进行统筹管理与灵活管控。精管理, 细运维,实现政务云资源分级、分类、分权管理。二是强化一体化政务云安全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政务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构建覆盖云平台、 云网、数据、应用等全栈安全防护体系;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一云多 芯”的部署架构,保障产品供应链安全,加快应用兼容性适配工作,构 建标准化的容灾服务能力,建立“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安全体系。 三是丰富政务云应用生态,充分整合大数据、区块链、政务大模型等数 字技术加强平台应用支撑,丰富服务生态,加速政务行业应用创新。

3.提升数据运营管理效率

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需要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基础 运营体系,强化数据基础运营能力,促进数据要素的供需对接和高效流 通。一是强化法规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建立健全数据权属、使用、收 益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数据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保障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数据开发、运营监督管理和 评估机制推进数据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流通。二是强化数据资源管理, 畅通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扩大高质量数据规模;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供给侧改革,打通供需梗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 规则,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和需求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建设 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完善数据资产流通交易市场和配套生态。三是强化 数据要素价值挖掘,探索业务场景试点,面向重点行业、城市开展试点 示范和推广,不断激发市场端的数据应用需求,加强政府、数据运营机 构、社会组织间的数据供需对接,完善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建设,推广政府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等创新性、高效性便民利企的数据应用服务,赋 能实体经济发展。四是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 数据可用不可见”、“谁采集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遵循集约利用和最小范围原则”等原则,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规则体系,实施数据安全责任制,建立权限分离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 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和创新,探索打造能够安全流通的数据“元件”,确 保公共、社会数据的安全应用。

4.开展数字政府长效运营机制建设

推动数字政府长效运营机制建设能够有效提升政府运行效能。一是 要持续优化数字技术运营平台,围绕服务运营、数据运营、以及基础设 施运营等核心运营内容,开展运营体系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 建设,为政府业务快速发展提供稳定、可靠、高效的服务保障。二是构 建多方合作的运营模式,明确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各方的主体责任,分工 明确,权责清晰。三是建立完善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情况考核指标,以 服务成果、服务质量为导向开展考核,为科学评价建设效果、运营情况 等提供重要依据,有效提升数字政府整体运营效能。

5.加快数字政府应用创新

加快数字政府应用创新是进一步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必要举措。 一是扩大产品应用范围,提升相关产品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业务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应用的广度深度,聚焦场景应用,围绕政务服务、城市 治理、数字机关等各类数字政府场景持续落地应用。二是构建服务保障 体系,快速响应各类技术问题和需求,依托产业生态提升整体集成实施、 数据迁移、系统重构改造、适配迁移、安全等业务综合能力。

6.完善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建设引导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当前,数字政府建 设涵盖底层云基础设施、智慧中台、共性支撑平台、业务应用、安全及 运维运营等各方面,标准体系建设需要从供给侧与需求侧两端发力,全 方位、多维度一体推进。一方面要围绕数字政府重点发展方向制定具有 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标准内容,为各地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建立标准评估验证及监 督机制,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建立标准反馈渠道,充分发挥标 准在数字政府中的指导作用。中国信通院前期围绕数字政府领域开展了 全体系的标准研究工作,在标准制定方面,面向需求侧创新性提出了《数 字政府建设水平和运营效果成熟度模型》(IOMM-G)方法论,全面衡量 各地数字政府建设成熟度;面向供给侧制定了覆盖云、中台、应用、安 全、运维运营等标准体系。在落地实践方面,目前已在广东、上海、湖 南、湖北、福建、山西、宁夏等 20 多个省及地市开展标准落地评估实 践,切实推动各地数字政府健康有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