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约92.8万,较2020年底增长7.3%,吸纳就业作用明显。
知识产权服务业贯穿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全链条,是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作出重要部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从需求端有效激发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动能,有力带动了知识产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知识产权服务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显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呈现如下特点2:
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底,我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约为8.4万家,与2020年底相比增长15.1%。其中,专利代理机构有3934家,同比增长20.9%;商标代理机构有63859家,同比增长14.9%;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超过1.4万家;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机构超过1.5万家;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机构超过6500家。 吸纳就业作用持续加强。截至2021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约92.8万,较2020年底增长7.3%,吸纳就业作用明显。2021年招入新入职人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比例为52.9%,新入职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5-30岁,其中,录用应届毕业生的机构超过半数。近200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3000多名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调查显示,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为68.3%,从业人员学历层次较高。
效益水平稳步提升。据测算,2021年,全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共创造营业收入超过2600亿元,同比增长15.6%。其中,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机构平均营业收入338.6万元,同比增长1.1%。专利代理机构总营业收入达437.5亿元,平均营业收入为1111.3万元。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营业收入(即劳动生产率)为30.5万元/人,同比增长17.1%。 区域性发展特征明显。调查显示,在全国8.4万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64.6%分布在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地区、成渝地区等区域,有效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从事知识产权信息、运营服务的机构比例高于其他区域,呈现出多业态均衡发展态势。全国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新生机构约2.2万家,其中近三成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彰显出该区域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强劲的创业活力。粤港澳地区有18.6%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涉外业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力保障。
服务支撑创新作用进一步显现。2021年,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量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80.2%(即专利代理率为80.2%),较上年提升3.4个百分点,其中发明专利代理率达到86.2%。2021年,专利代理机构共为39.9万家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其占全部企业申请人的84.1%。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率为90.6%,近五年均保持在90%以上。347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513件,代理率为99.0%。579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13025件,代理率为64.2%。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全面创新的作用愈发显著。 行业整合、结构升级态势显现。2021年新成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1.2万家。在大量新机构涌入的同时,约有1.0万家机构由于并购、合并、破产、转型等原因退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运营服务等与金融资本深度结合,综合性服务机构不断涌现,开展多种业务类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比例为39.5%。技术创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结构变化明显,业务类型涉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已超过1.5万家。
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加速。调查显示,27.4%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开发科技专利情报软件应用于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服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专利文献语义检索软件和智能翻译系统;通过“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优化知识产权侵权信息网络检索系统,及时发现侵权线索,保障创新主体利益。调查显示,有84.9%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购买商业数据库或信息技术软件提高服务水平,有76.2%的代理服务机构和68.7%的信息服务机构认为数字技术有效提升专业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系列精准务实、行之有效的推进举措助力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展现出快速发展态势。
(一)促进政策
1. 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出: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等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试点,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他国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前述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已经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成为在试点地区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研究制订外国专利代理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国函〔2021〕94号),对《专利代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同意在北京、南京、苏州、广州等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印发《关于同意在北京、江苏部分地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工作的函》《关于同意在广州开发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工作的函》,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苏州高新区、南京市江宁区、广州开发区4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开展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两项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2022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保障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实现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和审批手续一网通办。
2022年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批准法国利维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等5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地区广州市开发区的“创新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入选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持续释放试点制度红利,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效应。专利代理行业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开展是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要探索,对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领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快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高地
2022年3月,商务部、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知识产权服务等4个领域的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名单,南京市江宁区等9个行政区(功能区)被认定为首批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1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贸易。会同商务部印发《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构建“融入产业、服务创新、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发展模式。
一是推动基地建设融入产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不仅注重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自身规模,更加强调发挥知识产权服务的杠杆撬动作用和倍增放大效应,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的融合,服务于地方经济产业发展。 二是推动基地建设服务创新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撑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始终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首批9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分布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要区域,基地利用知识产权服务优质资源支撑地区创新发展,推动以知识产权服务链对接创新链、产业链,大力促进创新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推动基地建设辐射全国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坚持在知识产权服务业深度融入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上,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辐射全国,更有力支撑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将基地打造成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资源的集聚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创新创业的实践基地和树立品牌形象、发挥示范效应的窗口和标杆。
各基地先行先试,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等平台的政策制度优势,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规模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产业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3.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改革治理,夯实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基础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落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专利代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2021)》,在全国全面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简化优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受到申请人的认可和好评,2022年批准设立的645家专利代理机构中,有近50%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批准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跟踪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完善改革措施,巩固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专利代理监管联动工作方案》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若干意见文件,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提供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撑;深化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持续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强化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开展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条件等事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开展打击商标代理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发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警示案例;从严查处影响恶劣商标代理案件,对涉案代理机构作出停业处罚,并首次采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手段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冬奥商标行为和伪造地理标志商标申请证据等违法行为;创新平台治理监管方式,采用“入驻式”监管机制,全方位提升治理监管效能;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弘正气、提质量”行风建设年活动,发布行业服务公约,引导树立诚信服务理念为本、质量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行业从业荣誉感和社会公信力。2022年,全国共约谈代理机构1489家,责令整改923家,作出行政处罚238件,规模力度空前,震慑效应凸显,形成持续打击知识产权服务业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二)开放举措
为规范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保障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陆续收到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相关审批流程正在有序推进,后续相关工作正在稳步开展。专利代理行业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开展是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要探索,对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领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快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改革开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行业管理机制,优化行业准入条件,推动形成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优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创新创业。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对外开放试点,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 二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落实,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服务主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知识产权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基地所在政府和出口建设主体重点做好机制、政策、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加快推进基地高质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各部门通力合作、高效畅通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人才在出口基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扩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规模,培育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培育服务业态,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细化服务分工,发展智慧服务,聚焦战略前沿领域,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展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竞争优势和新的增长点,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信息产业、制造业、金融业互动融合,催生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