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产品品类、股权结构及盈利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10/11 17:01

从“乐享厨房”到“更懂生活”,做世界领先家居品牌。

1、橱柜行业先行者,开拓创新谋转型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是中国整体橱柜行业开创者之一。经过 20 多年行业深耕,志邦家居实现了从单一空间到全屋布局的转变,成为整家定制的 领先企业。目前,公司已发展形成九大产品空间,包括整体厨房、定制木门/墙板、 整体卫浴、家具配套、软装等整体家居产品。借助渠道、研发、供应链、数字化以 及品牌服务优势,公司持续创新,致力于实现多品类多空间深度融合。2015 年,公 司推出“ZBOM 志邦全屋定制”产品,着力发展衣柜业务并启动定制大家居战略。 2018 年起布局未来增长板块,推出年轻化整体定制品牌 IK。2018 年拓展木门品类, 成为全屋定制重要板块。

推进工厂建设,加速产能投放。公司拥有六大智能化生产基地,其中五处位于 安徽省合肥市,建有厨柜、衣柜、木门等多品类产线。广东清远基地正在建设中, 将打造厨、衣柜智能生产线,提供高效的产能保障。2017 年公司首发总募资净额 8.4 亿元,用于产能扩充、信息化系统建设以及品牌推广等项目。

2、股权结构稳定集中,股权激励成效显著

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持股比例相对集中。公司实际持有人为孙志勇、许帮顺, 二人早期均任职于合肥彩虹装饰工程公司。截至 2022 年三季度末,孙志勇直接持股 占比 20.86%,并通过持有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5.5%的股份间接持股 1.16%, 许帮顺直接持股占比 20.25%。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27%。管理层经验丰富,合作关系稳定。公司董事长孙志勇与总裁许帮顺从事定制家 具经营管理多年,对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动态,合作关系稳 定。管理层其他高管人员均有丰富的业内经验。

股权激励团结核心团队,为业绩增长注入核心动力。2019 年,公司对五名高管 实施股权激励,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129.0 万股,授予价格 9.65 元/股,业绩考核目标 为以 18 年业绩为基数,19-21 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24%/40%; 2020 年公司再次对中层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474.9 万份,授 予价格 9.65 元/份,业绩考核标准为以 18 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与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4%/40%。两次业绩考核目标均已达成,股权激励效果显著。

3、14-21年归母净利润CAGR25%,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产品品类扩充助力收入稳步提升。2014-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由 10.5 亿元增 长至 51.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25.5%;归母净利润由 1.1 亿元增长至 5.1 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 24.9%,归母净利率始终维持在 10%-11%左右水平。2022 年前三季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2 亿元,同比增长 5.9%;实现归母净利润 3.1 亿元,同比 增长 4.9%,归母净利率 9.0%。逆势表现亮眼,抗风险能力凸显。

管理费用率规模效应显著,持续加大销售&研发投入。2014-2021 年,公司逐步 完善流程管理体系,牢固运营管理基础,管理费用率由 11.5%下降至 4.5%;投入大 量研发资源以实现产品技术与设计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结合企业数字化转型进 程,研发费用率由 2014 年的 3.6%上升至 5.5%,研发费用由 0.4 亿元增长至 2.8 亿 元。在此期间,销售费用率、财务费用率以及整体期间费用率保持相对稳定状态。 2022 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15.6%/5.4%/5.3%/-0.5%,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变化+1.2/+0.5/-1.1/-0.2 个百分点。

盈利能力名列行业前茅。2014至2021年,公司毛利润保持稳定增长,综合毛 利 率 持 续 稳 定 且 处 于行业前列 。 2019-2021年 ,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8.5%/38.1%/36.2%,在定制家居行业四家头部企业中排名第一。分品类来看,公司 定制厨柜业务毛利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在四家头部企业中排名第一;衣柜业务毛 利率与领先企业差距较小,未来有望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实现赶超;木门业务起步较 晚,其毛利率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净现比维持稳定,回款能力稳定。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由 14 年的 1.7 亿元 增长至 2020 年的 6.5 亿元,2021 年由于疫情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回落至 5.0 亿元。除 21 年净现比为 0.98 外,公司净现比始终保持大于 1,企业回款能 力正常,财务压力较小。2022Q1-Q3,公司经营现金流为 6.0 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79.3%,主要原因为零售业务增长导致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增长,且通过票据支付的货款增加导致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