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 纷纷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数据资源、数据处理技术、数据产业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竞争,数据要素 的流通利用也已成为国际竞合焦点。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被加速应用于千行百业,在风险控制、智能营销、产品研 发牵引、成本精细化管控等方面均能产生显著促进,明显提升企业、行业及宏观经济的运转效率,提高国民 经济产出,深度赋能国民经济1 。从宏观层面来看,数据要素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增强,GDP 增长贡献率 持续提升。根据《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 ,数据要素对当年 GDP 增长的贡献率和贡献度在 2021 年 分别为 14.7%和 0.83%。从中观层面来看,数据要素显著提升行业产值,部分行业弹性可达 3%。数据要素对 各个行业的产值均能产生正向促进效应。特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数据要素投入产出弹 性在 2021 年达到了 3.044,即当所有其他投入要素保持不变时,数据要素投入每增加 1%时,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出增加 3%。从微观层面来看,数据要素可明显增强企业绩效,总资产净利润率 (ROA)远超行业均值。数据要素对企业效益的影响,表现在生产优化、运营效率提升、产品/服务创新以 及业态转变等多个方面。根据《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的测算,对数据要素应用程度较高的企业,总 资产净利润率约为 3.60%,远超上市公司近 30 年约 2.27%的平均水平。作为数字经济全新的、关键的生产要 素,数据贯穿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全部流程,与其他生产要素不断组合迭代,加速交叉融合,引发生产要素多 领域、多维度、系统性、革命性群体突破。
然而,孤岛的数据价值非常有限,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前提是数据流通。数据“碎片化”和“条块分割”制 约了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政府、企业各单位间存在信息隔离,数据的所有主体“各自为政”,难以和其他数 据所有主体互联互通,数据常常以“数据孤岛”的形式被存储在多个独立的、不兼容的主体中。此外,数据要 素具有极易复制、非排他性、难追溯、交易环境复杂等特点,面临着隐私泄露和安全风险的挑战。建立数据 交易市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已成为当下的重要解决方案。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自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 五中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数据要素的市场地位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多项与数据要素流通及数据要 素市场培育有关的文件。特别是,2020 年 3 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 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战略任务,并提出在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同时,还要提升社 会数据资源价值,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 发利用的场景。2021 年 12 月 12 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 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2021 年 12 月 21 日,《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以“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为主题进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布局,设立了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建设探索上取得积极进展”的目标,提出了“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的 改革试点任务,并提出了“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加强数据安全保 护”等具体任务。2022 年 3 月底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培育统一的技 术和数据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 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要求。2022 年 6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在 2022 年 12 月全文发布。 《意见》对于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举旗定向的重要意义。《意见》 通过构建数据基础的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数据要素安全治理制度, 让数据要素的获取、加工、流通、利用以及收益分配等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推动数据要素市场规范 化、制度化建设,最终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的提升。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正式拉开了我国数据 基础制度从数据要素的认识主张走向数据要素具体制度实践的序幕,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探索进入了关键时 期。2023 年 10 月 25 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将具体负责数字中国以及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的建设, 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进入正式制度规范创建、流通实践创新探索的开始。
国外数据交易市场起步较早,早在 1983 年,瑞典的 QlikDataMarkt 就成立了数据交易的公司并开始进行 数据交易业务。从交易平台来看,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国外数据交易市场已经形成了以综合性数据交易平 台(BDEX)、细分领域数据交易平台(Factual)、IT 龙头企业自有数据交易平台(AWS Data Exchange) 三类平台为主的数据交易平台。从政策规则视角来看,国外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与其数字经济战略和政策的 制定密不可分,且国外更为关注在政府数据开放、数据库保护和个人数据保护等几个方面。 我国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历史不长,数据要素流通实践和模式仍在探索中。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市场流 通始于 2014 年数据交易机构的设立。近年来,在国家战略的引导下,各地政府纷纷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一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构也相继成立,开启了我国数据要素流通的实践探索之路。数据要素流通的市场逻 辑是将数据产品作为流通标的物,将数据供需双方、交易机构和相关数商作为参与者,通过信息技术形成交 易渠道,通过法律推动力和竞争性推动力形成动力机制3 。
当下,我国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实践探索已历经 9 年,我国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有效 供给不足、市场参与者动力不足等,影响了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活跃度,限制了数据要素的流通。上海数据交 易所积极探索数据要素领域制度创新,针对数据交易全过程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发布“7+6+1”(七项规 范、六项指引、一项术语)的制度体系,确立“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则,为提供低成本、 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牵头建设了国内首个数据交易链,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合规与安全保障。 截止目前,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挂牌数超 1600 个,涵盖金融、航运交通、国际等板块,依托上海数据 交易所在合规、可信、效率和资产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活跃的市场交易生态正逐步形成。上海数据 交易所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建的准公共服务机构。上海数据交易所紧扣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的定位,以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为使命,承担数据要素流通制度和规范探索创新、数据要素 流通基础设施服务、数据产品登记和数据产品交易等职能。 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2023 年 7 月,上海数据交易 所联合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征集“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数据流通交易方向)”,拟 遴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可推广的数据要素成熟应用场景、典型应用模式、数据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