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上市公司碳排放披露相关政策要求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12/2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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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股上市公司碳排放披露相关政策要求

ESG(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即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是衡量公司和组织可持续发展 绩效的评价体系,也是投资机构考察投资标的时的重要标准。其中,ESG 环境范畴的评测指标覆盖公司温室 气体排放、大气污染物、能源消耗等多类型量化数据,ESG 报告是投资者目前了解上市公司碳排放情况的主 要信息渠道。ESG 信息披露通常有两类,即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强制披露一般指政府行政或监管部门要求 公司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当前我国环境监管部门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强制要求其公开排 放信息。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公司 ESG 碳排放信息披露没有综合性的强制要求,但我国环境监 管部门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强制要求其公开排放信息。而对于其他范围外的公司,目前我 国的要求还是以自律,鼓励和自愿性披露为主。A 股市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公司 ESG 碳排放信息披 露属于半强制要求,而北京证券交易所由于成立时间较晚,目前规模较小且披露对象主要针对是中小企业,其 ESG 披露还是以激励为主。

环境监管部门强制要求碳排放披露:《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由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自 2022 年 2 月 8 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以下类型企业需要披 露环境信息:(一)重点排污单位;(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上 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四)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此类公司需要披露的碳排放信息 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同时,生态环境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托政府网 站等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

针对公司碳排放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生态环境部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格式准则》,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年度报告应当披露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 放),同时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1)年度碳实 际排放量及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2)配额清缴情况、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或技术规范;3)披 露排放设施、核算方法等信息。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碳披露提供引导和规范意见:目前,我国 A 股市场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定期报告内 容与格式准则中 , 明确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相关信息。但 A 股市场尚未出台统一的专门针对 上市企业碳排放强制披露的格式规则,也尚未制定完善、统一的企业碳信息披露标准。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 年 5 月 14 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 露指引》,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在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或单独披露环境信息,规定了从事火力 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矿产开发等对环境影响较大行业的公司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种类,同时还明确了 被环保部门认定为污染严重企业必须披露的信息范围以及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序性要求,如公告方式、报备 文件等。2019 年 3 月 1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 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 件。2022 年 1 月 7 日,上交所对其交易所内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对 ESG 信息披露提出更为明确的内容指引。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 司在出现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时,应当及时披露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2020 年,深交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 )》 中指出,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同年,深交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 (2020 年修订 )》中明确指出交易所将重点 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以下三方面:1)是否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 ;2)是否主 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3)是否主动披露公司积极 参与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等事项的信息。

相比于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上市公司 ESG 披露要求由自愿到半强制的逐渐转移,北交所由于成立时间较晚, 规模还相对较小且披露对象多为中小型企业而更加复杂且更难以监管等原因,目前 ESG 披露还多以自愿为主, 但也伴随着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积极进行 ESG 主动披露。自 2021 年 10 月成立以来,北交所也出台了 一系列 ESG 信息披露的指导意见,旨在引导上市公司提高 ESG 信息的披露质量。A 股上市公司存在环境信息 披露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完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随着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趋势,碳排 放披露标准的指标化、定量化、实质化要求将会不断升级,所有上市公司必须确保碳排放披露的准确性、完整 性以及量化可比性。

2.港股上市公司碳排放披露相关政策要求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发布的《ESG 报告指引 (opens new window)》,为上市公司提供 了环境信息自愿性披露的建议。2016 年,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相关交易所将部分 自愿性披露建议上升至半强制披露层面,实施“不披露就解释”规则。香港交易所主板发行人须在年结日后四 个月刊发 ESG 报告,创业板发行人须在年结日后三个月内刊发 ESG 报告。

2016 年起,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发行人必须刊发符合联交所《环境、 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 ESG 报告。2019 年 5 月,联交所修订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新 《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联交所于 2020 年 7 月开始正式适用修订后的规则。新《指引》的规定持续提 升对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新《指引》的细则,环境范畴指标涵盖“不披露就 解释”的条文,若发行人未有就该等条文中的一条或以上作汇报,须在 ESG 报告中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

2015 年 12 月 4 日,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 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旨在设定一套 ESG 评价标准以评估环 境及气候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2021 年 11 月 5 日,针对气候信息的披露,结合 TCFD 的建议,联交 所刊发了《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细化气候信息的披露要求,帮助公司有效评估并应对气候变化所产生 的风险。TCFD 建议公司使用情境分析,从未来一系列可能出现的情况,识别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对业务表现带 来的潜在影响。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也拟于 2025 年或之前强制实施符合 TCFD 建议的气候 相关信息披露。

3.美股上市公司碳排放披露相关政策要求

2010 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首次发布了《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指引》(Commission Guidance Regarding Disclosure Related to Climate Change),就 SEC 层面评估上市公司环境责任承担情况 的标准进行了说明。《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10-K 表格)中,需要直接披 露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公司治理和相关风险)。2021 年 4 月,美国政府迈出建立强制性 ESG 披露标准的重 要一步,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通过了《ESG 信息披露简化法案》,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应定期公开其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表现的具体情况,披露其经营过程中与温室气体排放、化石燃料使用等相关的气候变化风险等 相关信息。

提案建议强制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信息,包括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排放。其中,范围一排放和范围 二排放对所有上市公司均适用。当范围三排放对上市公司具有实质影响时,或者当上市公司设定的减碳目标包 括范畴三的排放时,企业则需要强制披露范围三排放(小型公司可以豁免范畴三的披露)。

2012 年,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纽交所”)加 入了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引导交易所内的上市公司在进行商业投资的同时承担社会、经济和环境责 任。纽交所为上市企业的 ESG 信息披露提供了一些标准指引,但是并未就 ESG 报告应当涵盖的信息范围出台 系统指南。2017 年 3 月,纳斯达克基于自愿披露的原则公布了首份《ESG 报告指南 1.0》,并于 2019 年 5 月 对该指南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发布了全新的《ESG 报告指南 2.0》以推动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如表 2 所示,《ESG 报告指南 2.0》对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事项进行了列举说明,上市公司应 当披露的信息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排放强度、能源使用情况和气候风险等。《ESG 报告指南 2.0》就每一项指 标所涵盖的具体内容、披露的原因、测量方式、披露方式进行了补充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的种类和发展阶段, 纳斯达克对 ESG 披露信息的测量方法和披露方式逐一设计了针对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