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数据要素流通现状、挑战及合作展望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1/10 15:30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提高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源和资产,通过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数据要素进行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活动,可以实现数据价值的释放和增值,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随着紧密经贸合作的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产生了海量的经贸数据,需要将这些海量的原始数据转化为数据要素从而促进上合组织国家间数字经济的发展。但总体而言,上合组织国家间虽有数字经济的合作强烈意愿,但受限于各国间数字经济建设能力的参差不齐,并未能深度实现国家间的数据要素流通,无法使数据要素价值得到有力释放,掣肘了数字经济合作发展。

上合组织数据要素流通现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数据要素跨境流动需求迫切。首先,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为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提供了强大的需求驱动。据统计,2020 年上合组织成员国间贸易总额达6.06 万亿 1,占全球贸易的比重达 17.5% 2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统计,2021 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外国投资流量总额达2715.8亿美元。另据统计,截至 2021 年 7 月底,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各类投资总额超过 700 亿美元 3。这些经贸活动都需要大量的数据交换和传输,如订单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税务信息等。其次,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人文交流日益密切,为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据统计,2020 年中国同其他成员国人员往来超700万人次 4,这些人文交流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社交信息、文化信息等数据传输和共享。再次,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强,为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提供了技术支撑。上合组织成员国都高度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尽管发展仍存在较大差异,但在互联网普及率、宽带接入速率、移动网络覆盖率等方面都取得了进步。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中国与其他成员国加强了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如中哈跨境光缆项目、中吉跨境光缆项目、中巴经济走廊光缆项目等。这些项目都有助于提高数据要素跨境流动的数量和速度。

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呈现多元化和深入化的特点。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在各领域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务实合作,为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拓展了广阔空间。除了传统领域如贸易、投资、能源、交通等外,上合组织成员国还在新兴领域如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开展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这些都是数据密集型和数据驱动型的领域,需要大量的数据治理解决方案保障发展。上合组织缺乏统一的数据要素流通基础制度。目前,上合组织数据要素流通基础制度还处于探索和初期建设阶段,尚未形成统一和完善的体系,某些制度层面甚至处于空白。各成员国在数据产权、数据安全、数据流通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需要加强协调和沟通,推动制度的协同和融合。同时,上合组织也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加快制度创新和完善,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上合组织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数据要素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开发、合理分配、有序流通和安全保护,是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上合组织并未真正将数据要素市场化,也缺乏多层次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来实现各国间的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导致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进展缓慢。

虽然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在数据要素流通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和一定基础,但仍存在着一些挑战和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数据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和分歧。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方面有不同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数据定义、分类分级、保护路径、监管方式等方面有着或宽松灵活或相对严格的政策,甚至相互冲突的规定,为成员国间的跨境数据传输与合作带来阻碍和不确定性。 (2)数据难以互联互通互认。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据技术方面有着不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数据格式、编码规范、脱敏方式、加密技术等。这些技术标准和规范在不同平台或系统之间可能存在不兼容或难以转换的问题,给跨境数据共享带来较大的技术障碍和成本。

(3)基础设施差异大安全保障不充分。由于上合组织各国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和数字化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成员国在数据安全方面有着不同的安全需求和能力,如数据备份、防护、监测等。这些安全需求和能力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可能存在不平衡或不匹配的问题,给跨境数据交换带来了一定安全威胁和损失。(4)利益诉求仍有待进一步协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据利用方面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期待,如数据价值、流通权益、数据安全责任等。这些利益诉求和期待在不同主体之间可能存在不协调或不一致,将给跨境数据利用带来一定的利益冲突和纠纷隐患,需要探讨研究跨境数据纠纷解决机制。 (5)上合组织成员国同时参与多个国际间经济合作组织,增加了上合组织合作协商和协调的难度和复杂性。上合组织除了在成员国和观察国及对话伙伴国家中有数字经济的合作需求外,同时也与国际间多个数字经济合作组织有着合作的需求。不同的合作机制会导致不同规则间的相互矛盾产生,增加了在区域性组织合作机制协调上的复杂性,同时这也可能使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受到其他国际间经济合作组织的影响和制约。上合组织若想吸引成员国在本组织内数字经济合作上投入更多精力,可能需要付出较高的合作成本。

2023 年 5 月,联合国发布的《全球数字契约——为所有人创造开放、自由、安全的数字未来》报告指出:“虽然随着数据被收集并用于数字应用,它们产生了巨大的商业和社会价值。虽然每月的全球数据流量预计到 2026 年将增长 400%以上,但活动却集中在少数全球参与者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有可能仅仅成为原始数据的提供者,同时不得不为其数据帮助提供的服务付费。”也正是在全球各国和地区数字经济差距一时难以弥合的形势下,区域间数字经济合作正成为一种新的尝试路径。 2022 年 9 月 16 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撒马尔罕宣言》,成员国重申将加强各国主管部门在数字素养领域的合作,以消除数字鸿沟。成员国主张开展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为促进贸易和投资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为落地各项数字经济合作,2022 年11 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23 年5 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也正式启用,将有效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虽然上合组织国家间数字经济的合作意愿日趋强烈,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但是受限于各国数字经济建设的水平差距,数字经济合作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而数据要素流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未来上合组织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向,完善以下关键要素是上合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是加强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能力建设,提高数据要素流通的供给和需求。为了缩小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发展差距,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平衡和公平,上合组织应该加强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能力建设,特别是对中亚等欠发达地区和国家提供更多的技术、资金、人才等支持。例如,可以通过建立数字经济培训中心、开展数字技能培训项目、提供数字经济援助资金等方式,帮助中亚等国家提高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覆盖率、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水平、数字人才培养的质量等。同时,也要激发成员国间的数据要素流通需求,通过开展数字经济示范项目、建立数字经济合作平台、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等方式,增加成员国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和利用。

二是协调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数据要素流通的规则和标准。为了消除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差异,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顺畅和高效,上合组织应该协调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数据要素流通的规则和标准。例如,可以通过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数据保护公约》《上海合作组织经贸数据分类指南》《上海合作组织数据认证协议》等文件,明确数据保护和隐私的范围、标准、责任、制裁等内容;确定数据分类的原则、方法、程序等内容;规定数据认证的方式、条件、机构等内容。同时,也要推动成员国间在数据加密、存储、传输等技术方面的交流和协作,形成统一或兼容的技术规则和标准。三是平衡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利益,实现数据要素流通的协商和共赢。为了解决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利益分歧,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协调和协商,上合组织应该平衡成员国间的数字经济利益,实现数据要素流通的协商和共赢。例如,可以通过建立数据要素流通合作机制、制定数据要素流通合作原则、开展数据要素流通合作项目等方式,增进成员国间的政治互信和沟通交流;明确数据要素流通合作的目标、范围、方式等内容;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合作的实施和评估。同时,也要尊重成员国在全球数字治理方面的立场和诉求,维护成员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主权和安全。

四是改善成员国外部的数字经济环境,降低数据要素流通的风险和压力。为了应对成员国外部的数字经济环境不确定性,降低数据要素流通的风险和压力,上合组织应该改善成员国外部的数字经济环境,提高数据要素流通的安全和稳定。例如,可以通过加强与其他区域和国际组织的对话和合作、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构建开放包容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等方式,增加上合组织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秩序的公正和合理;拓展上合组织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朋友圈。同时,也要提高成员国对外部干扰和威胁的防范和应对能力,保障数据要素流通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上合组织数据要素流通合作是一项有利于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和创新、有利于增进区域人民福祉和利益、有利于维护区域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事业。上合组织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应对挑战,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构建“上合组织数字经济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