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数据要素登记体系框架介绍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2/2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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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权属划分

“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工业数据大多为企业自身产生的数据,其数据来源于企业设备、产品或经营活动,因此数据的权属按照现有法律法规,作为企业所拥有的物权衍生和独立所有,具有比较清晰的权属边界,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对抗其他方对数据权属的主张;另一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工业企业的数据具有更复杂的权属架构,例如平台提供服务而获得的被服务企业的数据,其数据权属如何划分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制,而当平台服务对象延伸到自然人的情形,其数据权属的划分与明确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具有更大的挑战。参照“个人数据权利多维矩阵框架”,可以对工业数据要素的权属按照其来源、特点以及相关人等维度,以“分层分步分类分级”的方式进行划分,以便于定义一个可以明确数据要素权属的“系统框架”。

根据工业数据要素权属框架,工业数据的权属内容同样分为三类: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1.数据资源持有权 大多数工业数据资源持有权可以比较明晰的进行界定。可以明确持有权的工业数据资源包括企业拥有物权的设备数据、产品数据以及企业自身活动所产生的运营数据和物流数据等,也包括根据协议而获得的相应数据资源的持有权。部分工业数据资源持有权可能由多方共有,单独一方无法主张数据资源的独立持有权,其权属的划分、控制、使用、安全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共有持有权的数据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以及消费者数据,其中平台数据的持有权由平台服务方与被服务方根据协议进行约定与确定;消费者数据中的个人基本数据,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以及通信信息等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因此其持有权归消费者所有,企业或平台服务方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服务协议,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数据;消费者的行为数据由平台服务方、企业、消费者共有,其使用、转移、保护在法律规制下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确定。2.数据加工使用权 工业数据的加工使用权可以按照使用范围不同分为服务范围内加工使用权和服务范围外加工使用权。对于服务范围内的加工使用权可以由服务协议进行约定,超出服务范围的数据加工使用权应当获得被服务对象的二次授权同意,并可以协商报酬。3.数据产品经营权 工业数据资源可被加工成数据产品或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经营,产品经营权在不侵害个人隐私与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以由产品提供方掌握。

2.登记基本原则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针对工业数据要素权属框架,采取“分层分布分级分类”的基本原则,有助于进行工业数据要素登记的探索与实践工作。 分层原则是指工业数据要素按照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可以分为原始数据、治理数据、脱敏脱密数据、加工数据、数据产品等不同层级,根据不同层级数据的特性进行权属划分。分步原则是指针对权属清晰的工业设备数据、产品数据、运营数据与物流数据等可以率先进行登记的探索与实践;对于涉及多个主体共有持有权的平台数据和消费者数据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登记,同时探索通过公示方式进行数据登记的理论与实践。 分类原则是指工业数据要素可以按照权属特征进行分类,不同类别可以实行不同的权属划分与登记方式。按照是否具有独立的持有权,工业数据可以分为设备数据、产品数据、运营数据、物流数据、平台数据、用户数据等类别。分级原则是指工业数据要素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作用,因此在登记过程中有必要进行分级,以便于后续的流通与利用。工业数据要素登记分级可参照《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同时,在登记实践工作中,也应在现有法律法规规制下,统一标识、统一计量、统一语义、统一特征,明确数据特征、描述属性、数据权属主体、数据权属内容等关键信息,通过“依法规、依合约、依公示”等方式进行工业数据要素登记探索与实践工作。

3.登记技术底座

数据登记与可控流转的安全保障技术是数据资产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数据空间技术与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出的数联网技术,能够在复杂开放、动态、难控的互联网上实现可信可管可控的数据互联互通互操作,将分散的互联网数据资源通过分布自治的数联网基础设施,形成以数字对象为数据一阶实体表达、以语用为使用场景刻画的数字对象互联网,支撑数据空间的互通及大数据应用对数据的利用。

数联网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数据网络,通过开放式软件体系结构和标准化协议,可以高效率、低成本、规模化、可信任地连接各种数据节点、平台和系统,实现异构、异域、异主数据的互联互通互操作,进而在互联网上形成一种“数据互联、应需调度、域内自主、域间协作”的数字空间,支持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数联网可以提供自主、弹性、高效的数据互联互通方式。数据互联互通互操作的实施过程仍然存在较高的沟通成本、技术成本与实施成本,数据网络节点数量众多,需要对N个节点的数据标识、数据语义、数据目录等内容进行N-N的映射与统一,成本随着节点数量的增长而呈现指数关系;通过协议化的方式只需要进行 N-1 的映射与统一,成本随着节点数量的增长而呈现线性关系,因而更加高效和集约。以协议化与标准化为主要方式的数联网作为数字经济的新型基础设施,可以更好地支持数据主体、平台主体、领域主体之间以配置化、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进行互联互通互操作。正如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通过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协议与架构,将原来军事与科研的局域网发展成为广域互联网,进而支持了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也需要协议化和标准化的数联网作为基础设施的支持。

数联网能够基于元标识,实现跨域数据标识“多码共存、数码合一”。针对不同领域数据标识体系不一致的问题,数联网基于归一化的多码融合模型、协议化的标识解析服务、自适应的多码映射技术,构建“标识的标识”,在兼容现有标识体系的前提下,实现跨域数据标识的互信互认。例如,在基于数联网的工业数据要素登记应用中,可以在采用单一标识体系的基础上,同时具备兼容与映射其他现有标识体系的能力,打破标识与标识之间的孤岛障碍,实现多源标识的互联互通与互解析。数联网能够基于群智,实现跨域数据语义的“一次映射、全网通用”。针对跨域数据语义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数联网通过开源语义社区“共建、共享和共用”的方式,进行数据语义的统一规范化,减少多次映射、重复对接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一次映射、全网通用”,从而促进数据要素标准化计算和规模化应用。

数联网能够基于语用,实现跨域数据交易的“按需使用,可信可控”。针对跨域数据交易不可知、不可控的问题,数联网基于数据语用机理,将数据语用从需方数据应用中解耦,并基于分布式协同技术和贴源计算技术,在数据不出域的前提下完成数据的计算与分析,从而保障数据跨域交易的可见、可信、可控。

其他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2/22 14:30

工业数据要素的登记体系需要面向工业数据要素的特性,建立面向发展、保障安全、促进流通的权属框架与技术底座,充分发挥工业数据要素规模海量、权属清晰的特点,按照“分层分步分级分类”的基本原则与路径,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通过“依法、依约、依公示”等方式开展工业数据要素登记探索实践工作,为立足自主、面向国际合作的工业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提供基础支撑与关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