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领域商业健康险与医药协同创新发展挑战?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3/19 09:47

以下介绍的是罕见病领域商业健康险与医药协同创新面临的挑 战。

 一 、重疾产品对于罕见病的保障相当有限,与医药缺乏协同

1. 包含罕见病病种的普通重疾存量较大,但罕见病被忽视 对包含罕见病责任的普通重疾保险而言,罕见病常被消费者忽视,往往与其他疾病一同考虑。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罕见病在其中被当成普通重疾进行处理。然而,这类产品在重疾险市场占有主 导地位。据原银保监会数据,普通重疾保险销售保单数量高达 3 亿,涵盖人数达 2 亿,其覆盖范 围相当广泛。但由于已经实现上述的覆盖面,使得重疾保险成为存量市场,新单销售显著下降,自 2009 年的千亿级新单保费规模减少至每年约 100 亿的新单保费规模。

2. 专属罕见病产品销售受限,缺乏市场影响力 对于专门针对罕见病的重疾产品险,由于消费者对罕见病的了解有限,这些专属产品的销售通 常较为有限。独立的专属产品难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兴趣。同时,由于罕见病的数据受限,产品开 发周期较长,销售表现常难以达到预期,这使保险公司面临开发成本压力。因此,除了考虑宣传因 素外,专属罕见病保险缺乏充足的市场影响力。 除此之外,由于当前的重疾保险平均保额相对较低,大约在 10 万元左右。这使得重疾产品在 提供罕见病保障方面的作用显得相当有限。另外,重疾保险采取的是一次性给付的方式,与医疗保 险相比,医疗的协同作用较为有限。

二 、 医疗保险产品对于罕见病的保障尚在探索中

1. 罕见病作为独立的保险金的医疗保险较少,保障有限 当前医疗险市场中,将罕见病作为独立的保险项目的医疗险还相对较少。与重疾保险类似,由 于罕见病在整个保险市场中影响力较小,发生概率低,加上罕见病责任的医疗险未能在消费者中引 发额外的购买兴趣,导致保险公司对这类责任的开发积极性较低。 但同时罕见病独立保险金解决的问题有限,这种医疗险一般只报销医院范围内用药,不能报销 院外药,而往往罕见病用药都是院外药,所以这种责任同重疾的罕见病责任类似,仅仅提升罕见病 的认知。

2. 罕见病用药列入特殊药品目录进行保障的医疗险产品相对普遍,但一般 并未突出罕见病责任 相比之下,将罕见病用药纳入特殊药品目录进行保障的医疗险产品较为常见。这种模式对保险 公司来说更具可操作性,也能够真正解决院外药品问题。但一般这种责任最多延续 18 个月到 3 年, 罕见病患者和其他疾病不一样,通常是需要终身用药。同时,许多这类产品并未充分突出罕见病, 而是将罕见病用药与其他特药放在一起,成为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的一部分,而并未充分强调罕 见病责任,更不能体现罕见病终身用药的特性。 3. 罕见病的检测和医疗险结合初现,未形成规模 关于罕见病检测和医疗保险的结合方式,市场仍在探索阶段。目前,市场上只有极少数产品尝 试结合了这两者。从产品设计来看,是一个不错的组合,但这种模式尚未形成规模,上市的几个产 品销量也较小。

4. 罕见病患者保险缺失 在医疗保险中,尚未出现专门针对罕见病患者的保险产品。市场上的其他疾病患者保险主要以 药品折扣计划或福利计划为主。这种情况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原银保监会对单独销售的“商保 创新支付”保险(或称为“药转保”业务)提出了质疑,认为这类业务不符合保险原则,缺乏保险 的可行性,从而限制了其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罕见病患者数量较少,无法支撑开发专门的罕见病 患者保险所需的成本。

三 )、罕见病增值服务经济效益有限

药企与保险公司合作,为罕见病提供增值服务,以促进医疗和保险的协同作用,这一初衷具有 积极意义。这种合作模式能够在提供保险金的同时,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 更好地应对罕见病的挑战。然而,由于目前罕见病保险的涵盖范围较有限,大部分商业保险的受保 对象是健康人群,这导致了罕见病治疗案例的稀缺性。 由于罕见病的发生率较低,罕见病服务的逐单收入通常较为有限,远不及像绿色通道服务等保 单服务费用的收入。事实上,由于发病率的稀少,许多保险公司甚至可以仅象征性地提供罕见病服务, 导致罕见病服务在市场中的实际应用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在涵盖上述保险参与罕见病保障的两类产品和七种形式中,重疾保险在商业健康险 和医药协同方面表现不太显著。其与罕见病的协同作用相对有限,而唯一能够实现协同互动的方式 是通过提供罕见病增值服务。 在医疗险领域,罕见病责任的引入确实能够减轻新发患者的经济负担。然而,由于罕见病用药 通常并不在医保目录内,这使得这种保障的实际意义受到限制。目前,医疗保险中的罕见病用药目 录成为了较好的医药协同模式,特别是在加入了罕见病增值服务的情况下,这能够更迅速地为患者 提供罕见病诊断、治疗和用药的全流程服务。

罕见病增值服务对患者而言具有良好的友好性。然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这种增值服 务的覆盖面,确保其能够真正为患者所用,而不仅仅是一项被大家看好但难以受益的服务。因此, 推动罕见病增值服务的普及和实际应用成为了一个关键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