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1)创新形成区域特色的产业金融模式一是紧跟地方经济规划布局重点产业。根据长三角三省一市“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分层拓展维护,既要重点关注万亿级产业,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也要选择成长性好的潜力产业,挖掘新的增长点。 二是强化对产业金融业务的统一管理。制定核心企业产业金融服务方案,突破属地化经营制约,整合资源,提高万亿级、千亿级产业金融服务层级和支持力度,建立有效的产业金融业务跨区域合作机制。三是在上海打造产业金融平台创新研发基地。紧抓上海打造供应链金融示范区的契机,探索金融资源跨省跨境配置的优化模式,构建跨境供应链金融和科技金融的互联互通平台。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提高跨区域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建设专业能力强大的中台研究队伍。结合不同产业的特征,组建“行业+生态+客户”研究团队,提升特定产业生态的风控研究能力,动态调整风控策略。
(2)加速构建特定业务新优势 一是以科创金融支持长三角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建立科技型制造企业中长期贷款“白名单”融资对接机制,完善“专精特新”企业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贷款等产品体系。为科技型制造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投贷联动模式,探索“银行+政府+私募”共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并购贷款、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跨境银团、并购债券发行等综合金融服务。
二是以普惠金融支持长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企业数量多,投资少,资金周转快,技术装备程度低,手工劳动比重大的特点。要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发放、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流程,提升小微企业申贷便利性。推广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等优惠政策,探索、完善全流程智能化、标准化的线上贷款模式,扩大普惠小微客户覆盖面。
三是以绿色金融支持长三角千亿级产业的绿色化发展。聚焦风电、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企业,主动对接客户绿色金融需求。建立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理财等全方位、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健全“降碳、减污、扩绿、碳金融”系列专业产品体系,持续推动绿色银行建设。联合长三角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同业机构,共同制定《长三角产业绿色信贷指引》《长三角绿色银行评级方案》等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与行业标准,强化金融支持长三角千亿级产业绿色化转型的顶层设计,推进长三角制造业绿色金融标准建设。
四是以供应链金融支持长三角制造业产业链融合发展。依托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链长”“链主”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的客户信息、信用评估、风险管理系统以及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项融资、动产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破解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轻资产、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难题。与监管部门、同业机构合作,针对长三角同一供应链上企业跨地区分布的特征,探索长三角地区供应链金融异地服务协调机制,破解异地分行配合不紧密的难题,提升供应链金融跨区域、跨银行的协作水平。通过投行、资管、理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供应链“链长”“链主”企业开展本产业链企业风险投资(CVC),参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加快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和产业转化。
五是以跨境金融支持长三角千亿级产业“走出去”。在跨境融资方面,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强化信息共享、风控互补、风险增信,全方位支持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跨境融资综合服务。建立长三角制造业优质外贸企业白名单专项融资服务体系,提供国际银团贷款、境外发债、跨境信用担保等服务。在跨境结算方面,为“走出去”企业搭建跨境金融场景下本外币结算的全产品、全流程综合服务,积极拓展人民币便利化结算、双边本外币结算等业务。
(3)搭建产业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共建产业生态一是搭建集产业、金融、科技于一体的开放性、聚合型、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长三角地区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融合金融产品、融资需求、信息中介、征信服务、扶植政策等资源,强化产业金融的场景聚合,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 二是构建合理的审批逻辑和模型规则,开展数字信用审批。提取不同产业生态数据,组织产业、金融等领域专家形成项目级产业特征库,逐步完善相关模型规则,形成覆盖准入、逻辑、决策和监测的全信贷周期数字信用审批模型。三是加强产业生态风险管理。要从依赖核心企业信用来判别产业链上企业的风险转向自主判断产业生态风险,筛选可控交易场景。提升在特定产业生态的风控能力,实现覆盖风险客户“事前感知-事中侦测-事后处置”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四是不断提升平台的数字化水平。运用“ABCDI”(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强化平台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平台的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