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999 年诞生至今,AMC 行业伴随着经济周期和监管风向的变化,先后经历了初期探索、 转型扩张、局部收紧、全面严监管四个阶段。
1.诞生探索期:四大 AMC 诞生与商业化探索(1999-2009)
宏观背景:金融危机爆发,开放提速改革
亚洲金融危机叠加自然灾害,国内经济承压。1997 年,泰国放弃固定汇率制引发亚洲金融 危机,亚洲多国成为国际游资的炒作攻击对象,股市、外汇等金融市场剧烈震荡,泰国、 印尼、韩国等国家货币大幅贬值,经济发展严重受挫。中国外贸出口受到一定冲击。同时, 1998 年长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导致大量工矿企业停产,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逾千亿元。金融危机叠加特大自然灾害,导致整体经济承压、企业资产负债表恶化,GDP 增速从 1997 年的 9.2%下降到 1998 年的 7.8%。

国内金融风险引起重视,催生四大全国性 AMC。此次金融危机引起中央对国内金融风险防 范工作的重视,1997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 融风险的通知》,阐述当时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重高居不下、大量非法金融机构 参与非法集资、金融犯罪活动猖獗等现象,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一项重要且紧迫的 任务,要求国有银行力争在 3 年内使不良信贷资产比例平均每年下降 2-3%。为落实该项任 务,《1999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银行原有的不良信 贷资产。同年财政部出资设立信达、东方、长城和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面临外资银行竞争压力,国有银行改革加快。2001 年中国加入 WTO 时承诺,加入后 5 年 内将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服务,意味着中资银行需要与外资银行平等 竞争,这对于当时刚走出危机的国有银行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为提高国有银行自主经 营能力,推动其向商业化转型,国务院于 2004 年初宣布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 制改造试点。在经过国务院注资 450 亿美元和向信达、东方剥离 3841 亿元不良贷款后,中 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幅降低,成功完成股改工作。随后其他国有独资商 业银行也通过剥离大量不良资产陆续完成股改和上市工作。
发展阶段:始于临危受命,谋求转型升级
四大 AMC 诞生于危机,承接大行不良资产。上世纪 90 年代,在外部亚洲金融危机和内部 长期发展积累的包袱双重压力下,工农中建四大行坏账比例保持较高水平,甚至达到“技 术性破产”的边缘。为此,国务院于 1999 年批准成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全国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规定存续期为 10 年,要求对口接收并在 10 年内妥善处置四大行的 不良资产。通过由财政部出资 400 亿元注册资本金,央行提供 5739 亿元再贷款,同时四家 AMC 向四大行发行 8200 亿元债券的方式筹集到资金后,四家 AMC 按照账面值接收了四大 行高达 1.4 万亿元的不良贷款。同年 9 月,第一家地方 AMC 也在上海诞生,但此时地方 AMC 的合法地位尚未明确。 粗放式处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背负着处置 1.4 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政策性使命,四家 AMC 主要通过债务清收和变卖抵押物的方法回收资金,但是处置效果却是差强人意。由于 AMC 行业尚处于探索阶段,监管和激励体系尚未成型,而且任务期限仅 10 年,因此处置过程中 存在诸多虚假拍卖、关联交易、随意评估、行政干预等问题,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截 至 2006 年第一季度末,四家 AMC 累计处置 8663 亿元不良贷款,现金回收率平均 21%, 资产回收率平均 24%,其中信达处置效率最高,资产回收率高达 34%,长城处置效率最低, 资产回收率仅 13%,但其处置金额最多,占四家 AMC 累计处置总额的 31%。
四大 AMC 开启商业化转型。为帮助中、建、交三行降低不良贷款率,顺利实现股改上市, 信达和东方于 2004 年收购了三家银行合计 4481 亿元不良贷款。此次收购不再按账面原值 收购,而是经过市场评估后以账面价值打五折或者账面净值的价格转让,标志着 AMC 行业 的业务模式开始尝试向商业化转型。此外,工行于 2005 年按账面原值的价格向四家金融资 产管理公司剥离 7050 亿元不良资产,农行于 2008 年按账面原值向财政部剥离 8157 亿元 不良资产,为银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年之约到期,谋求转型发展。随着十年期限步步逼近,四大 AMC 没有停止经营,而是踏 上金融控股集团的转型升级之路。同时在 2007-2008 年金融危机背景下,诸多金融机构的 经营难以为继,直接为四大 AMC 涉足证券、信托、保险等领域提供转型便利。2007 年, 信达通过收购重组的方式成立信达证券,通过发起设立幸福人寿的方式进入寿险领域,同 时开始对金谷信托进行重组,并于 2009 年重组完毕;同年华融也发起设立了原华融证券(现 国新证券)。2008 年,华融资产在重组新疆国投的基础上设立华融信托,东方资产则发起 设立东兴证券。2009 年,信达资产发起设立原信达财险(现国任保险),长城资产则接管 长生人寿,获得寿险牌照。十年之约到期,四大 AMC 迈入多元化经营发展阶段。
政策变化:监管框架初建,转型思路明确
政策性阶段向商业化过渡。2000 年 11 月 10 日国务院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 务院令第 297 号),规定全国性 AMC 处置不良贷款时,可以采用追偿债务、抵债资产租赁、 转让、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初步规范。2004 年 4 月,《财政部关于印 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4]40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 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4]41 号)进一步规 范全国性 AMC 关于投资、委托代理、商业化收购以及处置的行为,要求其完善内控、严控 风险、根据市场原则进行商业化收购及处置等,以达到回收资产最大化的目标。
2.综合拓展期:发展综合金融与地方 AMC 登台(2010-2015)
宏观背景:影子银行扩张,信用风险滋生
信用扩张埋下不良贷款隐患。2008 年金融危机后,货币政策由稳健转为适度宽松,在四万 亿计划的带动下,银行信贷资金大量涌入市场,2009 年 M2 供应量增速一度高达 29%。虽 然该计划成功帮助中国经济实现软着陆,但由于时间紧且任务重,部分信贷资金未经严格 论证便流向效率低下的非达标投资项目,这在经济上升时期不会出现大问题,但在 2012 年 经济下行压力增大,GDP 增速跌破 8 之后,许多投资项目入不敷出,资金链断裂,难以付 息还本,便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 影子银行快速发展,通道产品持续增长。随着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不断累积,2011 年货币 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银行信贷业务收紧,贷款增速和投向均受到严格约束。叠加 2012 年以来存贷款利率限制逐步放开,银行间存款竞争日益激烈,利率市场化挤压传统存贷款 业务利润空间,银行理财市场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影子银行规模迅速增长。为规避监管 限制,银行将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通道类产品,由其贷 款给指定企业,这些企业的信用风险往往高于银行贷款用户,导致银行信用风险不断积聚。 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从 2010 年的 0.5 万亿元迅速增长到 2015 年的 6.3 万亿元,定向 (一对一)私募资管产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等)从 2013 年的 5.6 万 亿元快速扩张至 2015 年的 27.1 万亿元,通道类产品快速扩张。

实体经济杠杠率不断攀升。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导致银行信贷资金脱离监管,原本不满足 授信条件的高风险企业借助影子银行实现间接融资,信贷门槛变相降低,非金融企业杠杠 率从 2010 年的 121%大幅上升至 2015 年的 151%,弱化经济体系的抗风险性,加剧系统 性风险的可能性。
发展阶段:持续转型金控,地方 AMC 落地
全国性 AMC 持续探索综合金融道路。在此阶段,四大 AMC 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辅以 资产管理和全金融服务,持续探索国际化、综合化金融道路,努力打造国际化全牌照金融 集团。2010 年 6 月,信达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12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主板上市,开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的先河。华融紧跟信达的步伐,于 2012 年 9 月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10 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而东方和长城直到 2016 年才完成股改,至今仍未上市。四大 AMC 主要通过收购重组的方式扩张金融牌照版图,截 至 2015 年底,信达率先集齐银行、保险、券商、信托、期货、公募基金和金融租赁七大主 要牌照,华融独缺保险牌照,东方独缺银行牌照,长城缺少期货和公募基金牌照。
政策变化:拓展非金融类不良,限制对外转让
全国性 AMC 探索非金融类不良处置。2012 年 10 月,银监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 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启全国性 AMC 关于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业务的试点。非金融不良资产相比于金融不良资产来说更为复杂,处置难度也更大,风险 特征显著不同,这对全国性 AMC 处置能力和风险甄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紧接着,2014 年 8 月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银监发〔2014〕41 号)首次对全国性 AMC 提出资本监管指标,即集团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2.5%。由于非金融不良资产业务 在将近三年的试点中表现良好,因此在 2015 年 6 月 9 日,银监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财金〔2015〕56 号),正式允许四家全国性 AMC 收购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扩展了不良资产行业的经营范围。
3.监管分化期:地方 AMC 监管显著宽松(2016-2018)
宏观背景:地产蓬勃发展,资管新规落地
地产行业快速发展,遗留潜在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结构逐渐分化,供需失衡问题越发突出,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于 2015 年 11 月首次提出,同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三去一降 一补”作为 2016 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在“去库存”的利好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 背景下,叠加 2015 年股市崩盘后市场情绪低迷,2016 年大量资金再次涌入房地产行业, 刺激房价上涨,2016 年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速高达 35%。众多房企不惜大幅举债以高溢价 囤积土地,全国土地市场交易升温,也为后期房地产行业风险遗留隐患。 银行业监管重拳出击。金融去杠杆的核心在于压降影子银行规模,为有效遏制银行业乱做 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等市场乱象,原银监会于 2017 年 3 月末启动“三三四十”专项 整治行动,2017 年共查出问题 5.97 万个,涉及金额 17.65 万亿元。在监管重拳出击下,银 行同业理财产品存量规模在 2017 年初达到 6.8 万亿元的历史峰值后持续压降,2017 年末 仅 3.25 万亿元,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负债自 2010 年首次收缩,2017 年末余额分别较年初减 少 2.8 万亿元和 0.83 万亿元,银行业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银行同业 风险传递链条得到有效阻断,金融系统性风险得以有效化解。

发展阶段:四大 AMC 承压,地方 AMC 扩容
全国性 AMC 盈利下滑,经营承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四大 AMC 的总资产迅速扩张,主 要驱动因素之一是持续攀升的资产负债率,2016 年底四大 AMC 的总资产和资产负债率平 均值分别为 1.0 万亿元和 88.6%。自 2012 年非金不良业务开放试点后,以不良资产处置为 名,实则向不良企业放贷的行为广泛存在,全国性 AMC 逐渐演变为影子银行业务的重要载 体。因此,在金融去杠杆的监管高压下,随着信贷门槛升高和资金价格提升,背负高杠杆 的四大 AMC2018 年归母净利润均出现 2011 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尤其是华融,受董事长事 件影响,开始收缩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叠加市场环境收紧和信用风险暴露等影响,其归 母净利润由 2017 年的 220 亿元大幅下滑为 2018 年的 16 亿元,同比下降 92.8%。
地方 AMC 增量先升后降,银行系 AIC 首次亮相。2016 年,允许各省设立 2 家地方 AMC 的 1738 号文发布后,地方 AMC 成立热情愈发高涨,2016 年和 2017 年分别成立 14 家和 16 家,地方 AMC 增至 51 家。与全国性 AMC 类似,许多地方 AMC 设立之初主要从事通 道类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变相提供融资、输送非法利益、虚假出表不良资产等,因此随着 地方 AMC 名额趋于饱和,叠加压降影子银行规模的影响,2018 年地方 AMC 成立数量锐减 为 2 家。此外,由于以往 AMC 收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时,双方容易对资产的价值产生分歧, 不利于银行不良资产的消化,因此,监管部门于 2017 年明确规定银行可以设立以债转股业 务为主业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由其向银行收购不良债权并转为股权进行管理,这 意味着 AMC 行业格局由“4+1”演变为“4+2+银行系 AIC”。
政策变化:行业监管分化,地方政策松绑
全国性 AMC 监管趋严。2016 年 2 月 25 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 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38 号),对全国性 AMC 提出 10 个监控类 指标要求,包括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杠杆率不低于 6%、集团客户业务集中度不 高于 15%等。同年 3 月发布的 56 号文进一步对全国性 AMC 提出不得回购、不得提供通道 及融资、不得承诺保底等 7 个“不得”的规范展业要求。过去类信贷业务繁荣时期,原本 定位为不良资产处置者、金融风险化解者的全国性 AMC,却成为银行虚假出表不良资产的 帮手,购买不良债权的 AMC 通过与银行约定固定收益、向过桥银行转让不良债权等方式帮 助银行掩盖不良资产。在 2016 年“去通道”背景下,AMC 通道业务同样成为监管打击对 象。随后,2017 年 12 月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则进一步细化 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超额资本的监管要求。
银行系 AIC 获批登场。2017 年 8 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商业银行不得直接债转股,而需要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即 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金融 AIC),并且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可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等。 同年,建、农、工、中、交五大行依次获批成立全资子公司 AIC 开展债转股业务,AMC 行 业格局进一步完善。
4.监管趋严期:统一地方监管,回归业务本源(2019-至今)
宏观背景:金融风险暴露,地产雷声频频
金融业整改工作成效显著。自 2017 年初启动专项治理后,银行表外业务显著收缩,影子银 行规模大幅降低,根据银保监会披露,广义影子银行规模从 2017 年初 100.4 万亿元的历史 峰值缩减至 2019 年末的 84.80 万亿元,狭义影子规模降至 39.14 万亿元,较 2016 年底缩 减了 11.87 万亿元,尤其是银行同业理财和同业 SPV 投资,降幅分别为 87%和 31%。同 时,自资管新规颁布后,刚兑类、通道类产品规模持续压降,保本类银行理财、定向(一 对一)私募资管产品和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压降幅度分别为 100%、65%和 46%,银行理 财业务成功向净值化转型,证券和信托公司专注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金融体系内资金空转、 脱实向虚、监管套利等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为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监管背景下信托资产风险暴露。在资管新规关于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指导下,随着监管 部门逐渐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及频率,资管行业过去粗放扩张遗留的隐匿风险逐渐浮出水面, 面临的风险压力显著上升。其中,信托行业风险项目规模和数量自资管新规颁布以来显著 上升,风险规模和数量分别从 2018 年的 2222 亿元和 872 个,显著增加到 2019 年的 5770 亿元和 1547 个,同比分别增加 160%和 177%,占信托资产总额的比例则从 0.98%升高至 2.67%,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发展阶段:回归不良主业,救助困境企业
全国性 AMC 持续剥离非 AMC 业务。过去快速扩张的全国性 AMC 在 2018 年集体盈利受 挫后,纷纷走上瘦身提效、回归不良主业的道路。2019 年以来,四大 AMC 逐步出清诸如 中原资产、华融昆仑、甘肃长达、宁夏资产等地方 AMC 的股权,同时信达于 2020 年转让 长期亏损的幸福人寿全部股权,东方于 2020 年拟转让 19 家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未果,长城 于 2021 年拟清仓亏损不止的长生人寿股权未果,华融于 2022 年清仓华融湘江银行、华融 证券和华融信托股权,四大 AMC 持续收缩金融牌照版图,转而聚焦不良资产经营,专注提 升困境企业纾困救助能力,积极探索“重组、重整、重构”业务模式,真正发挥逆周期稳 定调节作用。 定位于证券业的第五大 AMC 诞生。债券市场高频违约的现象迅速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2018 年以来监管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规范违约债交易业务,各大交易所也纷纷组织开展违 约债转让试点工作,而以处置不良资产起家的 AMC行业也悄然酝酿着第五家全国性 AMC。 2020 年 3 月 16 日,经银保监会批准,地方 AMC 建投中信转型为全国性 AMC,并更名为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同年 10 月顺利开业。与四大 AMC 不同,银河被定位 为证券业 AMC,着力于解决违约债券、股权质押违约等证券业不良资产,推进资本市场不 良资产证券化发展。2021 年 10 月,银河运用“场内收购+场外债务重组+债券摘牌”的投 行化手段化解违约债风险首单落地,虽然由于难度大且周期长,目前投行化处置并非主流 选择,但却是全国性 AMC 未来潜在发展方向。
地产纾困:政策引导入局,模式创新迭代
AMC 机构协助盘活房企项目。受市场整体下行压力影响,房地产行业面临经营困境。而 AMC 机构本身具有市场资源整合能力强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在标的股权较为复杂、自身问 题较大的项目风险处置上经验丰富。因此 AMC 机构的介入可为地产风险化解、优质资产盘 活提供更加灵活的市场化处置方式,提升地产风险处置效率,完善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市 场化风险化解机制,加速推动房地产市场有效出清。 积极推动 AMC 机构入局,房企迎来纾困加速期。AMC 机构加快布局房地产,除市场需求 的推动外,另一大重要动力是监管部门的支持与助力。自 2021 年来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 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 AMC 机构运用各项手段助力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的政策,尤其是进 入 2022 年以来,相关政策出台频率明显加快,导向明显。

纾困基金:采用 LP+GP+投资顾问的运营管理模式,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在该模式 下,AMC 企业联合省政府及地方政府主体、外部战略投资者,吸引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 业系列资管计划、民间资本等市场主体共同发起组建,采用“LP+GP+投资顾问”的运营管 理模式,采取战略性、财务性等差异化投资策略,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投资产品和 后期增值服务,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以市场化、商业化原则,支持房地产企业可持 续发展。
债务重组:以债转股为重要手段,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向房企注入资金。AMC 企业通过该 手段联合社会资本出资成立债转股合资公司,该公司再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向房企注入资 金,房企将资金用于还债,以按股分红方式代替债务本金及利息,盘活资产后以主上市、 次回购的方式退出。同时,AMC 企业出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其为主体对债转股合资公 司进行管理。债转股合资公司不参与房企日常经营,但参与其重大决策,房企实质控制权 未发生改变。
政策变化:行业监管趋严,业务范围拓增
外资获得不良资产行业入场券。2018 年 8 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 决定》明确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 权投资比例规则。2019 年 10 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 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2020 年 2 月,我国首家外资地方 AMC——橡树(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完成工商注册,同年 3 月,银河资产也经银保监会批复成立,至此 AMC 行业格局升级为“5+2+银行系 AIC+外资系”。 地方 AMC 监管由松变紧,个贷及单户对公放开。自 2016 年政策松绑以来,地方 AMC 逐 渐偏离成立初衷,开展大量通道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帮助地方机构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 变相提供融资、输送非法利益等。为整治行业乱象,银保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发布 153 号文,对地方 AMC 提出不得回购、不得提供融资、不得暴力催收等六个“不得”,督促各 省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引导地方 AMC 回归本源、专注主业。2021 年 1 月 7 日,银保监会 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便函〔2021〕26 号),规定地方 AMC 可以收购省内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同时批量收购个人不良贷款则不受区域限制,业务 范围获得进一步扩大。
地方 AMC 迎来全面严监管时代。2021 年 8 月,银保监会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提出地方 AMC 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不能出省,外地分支机构不能做主 业;每年新增的不良资产规模应占新增投资额的 50%,且新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投资额不 小于新增投资额的 25%等更加全面严格的监管要求,标志着地方 AMC 即将步入统一监管 时代。同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 见,将以往定位不清的地方 AMC 定性为地方金融组织,并重申对于未经批准跨省展业的地 方 AMC,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全国性 AMC 收购范围拓宽,关注类贷款纳入范围。2022 年 6 月 6 日,银保监会发布《关 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 发〔2022〕62 号),鼓励全国性 AMC 以轻资产方式积极参与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拓增 关注类贷款等 5 类标的资产准予收购,允许开展特定结构化交易以解决估值分歧问题,有 利于提升 AMC 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