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金融概念、制度建设及发展模式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4/11 13:35

转型金融的概念与绿色金融有所区别,对传统绿色金融体系形成补充。

1.转型金融将对高碳企业的低碳转型形成重要支撑

结合国际上的释义,转型金融可以简单理解为支持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最早 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 2019 年 3 月提出,即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融资活动都可以被纳入转型金融范 畴。2020 年 3 月,欧盟进一步将可持续金融中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概念进行区分,2020 年 9 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 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分别发布关于转型金融的报告和指南,均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将转型金融概念限定为金融 支持气候相关的转型活动。2022 年转型金融的发展迎来新的里程碑,G20 峰会正式批准了《2022 年 G20 可持续金融报告》, 而 G20 转型金融框架是该报告最重要的部分,在此套框架下,转型金融被定义为“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背 景指引下,与《巴黎协定》目标保持一致,支持实现更低和净零排放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的经济活动的金融服务。”

我们认为转型金融是对传统绿色金融体系的补充,传统绿色金融侧重于对纯绿的企业与项目的支持,而转型金融倡导关注 高污染、高能耗、高碳行业的融资需求。碳市场覆盖范围明确的八大高碳行业包括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 造纸、航空,其他如建筑、交通等也都具有较高的碳排放量。以钢铁行业为例,作为我国工业的支柱性行业(约占我国 GDP 总量 5%),钢铁行业体量十分庞大,2020 年中国粗钢产量超过 10 亿吨,占到全球一半产量。同时钢铁行业也是碳排放大 户,据统计我国钢铁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全国各行业的 14%(仅次于电力行业),因此,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势必需要 大量的资金,根据 CBI 测算,中国钢铁行业为实现碳中和需要投入约20 万亿元。

但是问题在于,大多数高碳行业的转型活动并不符合“绿色”的界定标准,导致其难以参与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市场。根据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的观点,按照我国绿色产业目录所界定的绿色经济活动目前仅占 GDP 约 10%, 剩余的 90%都是不符合绿色贴标要求的“非绿活动”。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环节,这些传统行业的 体量很大,是我国 GDP 的重要贡献因素,转型活动往往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发展转型金融的必要性由此凸显。

2.国际框架及原则初步确立,但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转型金融的制度性规划尚处于起步阶段。自 2019 年 OECD 提出转型金融概念后,全球对于转型金融开始形成共识,随着构 建转型金融框架的必要性逐渐凸显,不少国际组织或政府部门(如 CBI、G20 集团,欧盟、日本、马来西亚等地区和国家)、 行业协会(如 ICMA)以及部分金融机构,都在积极参与制定或研究转型金融标准,自上而下来看,具体包括:

国际组织/政府部门:顶层设计致力于完善评估框架和信息披露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为目前被广泛参考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该方案于 2020 年 3 月颁布,将建 筑、能源、制造业等五个部门的 28 项转型活动纳入其中,并制定了详细的转型活动的技术筛选标准。2021 年 9 月,CBI 发布了《为可信赖的低碳转型活动提高金融支持》,在国际上最先确立了转型的五项原则。 马来西亚央行于 2021 年 4 月颁布的《气候变化与基于原则的分类学》制定了对转型活动和企业的评估四项原则,并基于原 则将经济活动划分为支持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活动、转型活动以及关注活动三类。5 月,日本金融厅《气候转型融资基 本准则》基于此前国际上的信息披露框架进一步细化要求,规定满足四要素以及相关要求、特定资金用途融资工具和一般公 司目的融资工具都可以被标记为“转型”,此外,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制定关键部门的转型路线图,可作为判断活动是否符 合转型金融要求的补充参考。

2022 年 11 月,G20峰会正式批准 G20转型金融框架,可以看到在该框架发布之前国际上对转型活动、信息披露等均未形 成统一的界定标准和要求,而 G20 转型金融框架作为当前最新、最全面的国际性框架,对全球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各行 业发展转型金融都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第二章详细解读。

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制定针对金融产品或特定高碳行业的标准

针对转型金融产品:2020 年 12 月,ICMA《气候转型融资手册》对转型融资的信息披露提出四大原则:1)发行人的气候转 型战略和公司治理;2)业务模式中如何考虑环境要素的重要性;3)气候转型战略应基于科学的转型目标和转型路径;4) 透明的执行情况信息。满足这四项披露要素的绿色债券、可持续债券或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都符合 ICMA 对气候转型融资的 定义要求。 针对船舶、钢铁等特定行业:早在 2019 年 6 月,花旗银行、DNB、法国兴业银行、荷兰银行等 11 家银行便牵头签署了《波 塞冬原则》,该原则针对船舶行业的转型融资建立一个全球基准,以定量评估和披露金融机构贷款是否符合气候目标,目前已有 30 家金融机构签署了该原则,占全球船舶贷款组合的 70%以上。而在 2022 年 9 月,花旗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ING、法国兴业银行、渣打银行和联合信贷银行 6 家牵头制定了《可持续钢铁原则》,为银行提供了针对钢铁行业的衡量和 披露框架,使贷款机构能够支持钢铁行业的脱碳并评估气候进展。

3.绿金发展模式逐步成熟,转型金融值得重点关注

我国绿色金融融资规模发展领跑全球,绿色信贷正在成为增量的重要支撑。从总量来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 一,绿色债券、绿色贷款规模长期保持在国际前列,据 CBI 统计,中国 2021 年绿色债券发行量已经接近美国,居全球第二。 2022 年末我国央行口径绿色贷款余额 22 万亿元(YoY+38.5%),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此外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而言,绿色 信贷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增量的重要支撑,对于新增贷款的贡献度由 2020 年的 9%提升至 2022 年的 30%。

绿色贷款结构更趋多元,增长空间有望不断外拓。过去我国绿色贷款支持的行业较为单一,根据央行统计,存量主要投向交 运仓储、电力燃气两个行业,加总占比接近半数,但我们也看到增量结构正在趋于多元,逐渐倾斜于其他行业的基建项目或 非基建类行业。用途方面,存量绿色贷款虽仍以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为主,但服务于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占比也正在提 升。我们认为在“30·60 目标”下我国绿色贷款创新将持续推进,未来行业投向和项目用途都将更为广泛。

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转型金融在 2022年得到监管的多次强调,框架研究和政策铺陈正在积极推进,我们认为后 续转型金融有望成为商业银行的新兴业务方向之一,值得重点关注: 1)转型债券试点通知正式下达,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国内转型债券的发展始于 2021 年,21 年 1 月中国银行成功完成境外 50 亿人民币等值转型债券定价,部分金融机构就已经在参与转型债券的发行和标准制定工作,中行、建行也参考 ICMA《气 候转型融资手册》的披露要素建议和 EU Taxonomy 转型项目标准,分别发布了《转型债券管理声明》、《转型债券框架》。 2022 年 5 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开展转型债券相关创新试点的通知》,向国内正式推出了转型债券产品。 2)监管正在组织对特定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工作。2022 年 4 月,央行召开 2022 年研究工作电视会议,提出“要以支 持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转型金融研究,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在 22 年末随着 G20 转型金融框架的落定,监管也随即释放出积极信号,表明央行已初步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基本原则,正在 组织开展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四个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后续有望逐步落地。 3)地方探索出台首部转型金融目录。在地方层面我们也看到了积极尝试,浙江省湖州市政府于 22 年 1 月出台了我国第一 份地方版的转型金融目录《湖州转型金融支持目录(2022 年版)》,启动第一批转型项目,对转型项目提供了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