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快的核心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 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数字经济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中国特 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 (2022 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50.2 万亿元,总量稳居世 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率 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 2017 年的 32.9%提升至 41.5% 。数字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日益深化,数字企业加 快推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培育发展新动能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2022 年全国工 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和数字化研发设计供给普及率分别达到 58.6%和 77%,分别比 2017 年提高了 12.2 和 13.7 个百分点。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体现了我国数据资源规模稳步提升和数据资源流通共 享能力的增强。根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 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数据 产量达到 8.1ZB,同比增长 22.7%,占全球数据总产量的 10.5%,位居世界第二。与 2017 年相比,2022 年数据产量规模增长了 252.17%,数据产量全球占比提升了 1.7 个百分 点。
在数据交易流通方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不断深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区以地方法规等形式推动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本规则,加速推动落地实践。与 此同时,各地还加快探索推进数据交易机构建设,截止 2022 年底,全国已经成立了 48 家数据交易机构,其中 2015~2017 年以及 2021~2022 年出现了两轮数据交易机构建设 的高峰期。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发布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 研究报告(2023 年)》的统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国内已经成立了 55 家场内数 据交易所(中心)。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自然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商业经济之后所产生的全新经 济形态,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所依赖的核心要素,尤其是在“十四五”数字化转型提速 的关键时期,如何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价值,成为 数字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关键所在。2022 年 12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 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经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 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能够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 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规模,能够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前文已经提 到,2015~2022 年间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 2017 年的 32.9%提升至 41.5%, 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幅超过 13%,年均增幅比 GDP 增幅高 5.36 个百分点。
数据是新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快培育数据要素 市场,围绕数据要素价值的衡量、交换和分配全过程,构建数据要素价值体系,健全数 据要素市场规则。客观上来讲,数据要素市场能够更好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和资源的 价值,全国各省市积极打造数据交易所(中心),就是为了给数据交易提供物理载体,从 而更好激发数据要素市场供需两端的积极性。
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标志,通过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改 革和推动生产要素配臵方式创新,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边际收益 递增等特点,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准公共品的经济特征。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不 仅能够对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传统要素产生放大、叠加、倍增的作用,还能通 过长尾模式和溢出效应驱动产业优化升级,新型数据化治理还能进一步推动制度迭代优 化,从而形成助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合力,从而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支持。 在数据要素释放价值驱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过程中,数据交易扮演了十分关键的 角色,数据的使用价值高度依赖质量、规模、多源融合和应用场景,因此必须通过数据 流通才能充分释放出数据要素的价值。数据要素市场能够为探索和完善数据定价体系提 供重要支持,能够实现以市场化手段来合理评估和量化数据的经济贡献,从而将数据资 源配臵到需要的地方。由此可见,数据要素市场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将数据资源 提升转化为数据资产、数据资本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 展和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推手。

以人工智能产业为例,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助力高质量发展 的必然要求。高质量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根基,人工智能技术的历次突破都离不开高 质量数据的支持,由网络数据、自然语言和编程语言组成的万亿级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 更是推动大模型不断迭代升级的关键。根据《数字中国发展报告 2022》,截至 2022 年 底,我国累计成功开通 5G 基站数量和 5G 用户数量全球占比均超过 60%,在用数据中 心算力总规模超 180EFLOPS,数据年产量达到 8.1ZB,均位居世界第二位,数据存储 量达 724.5EB,同比增长 21.1%,直接全球占比达到 14.4%。在智能制造方面,工业互 联网已经覆盖工业大类的 85%以上,四成以上的制造企业进入数字化网络化制造阶段, 制造机器人密度跃居全球第五位,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规模达 3 万亿元,市场满足率超过 50%。着眼未来,要进一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高水平赋能工业制造体系,加快形 成新质生产力,必须把数据要素市场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臵,进一步强化需求牵引和 重点行业赋能,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优化资源配臵和价值创造的能力,发挥需求规模大、 数据储备丰富、应用场景多和产业配套全的优势,加快形成数据驱动、跨界融合的智能 经济新形态。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程度不断深化,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制定以及全 球数据治理已经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全球竞争的新高地。数据要素的跨国境流动对 国际利益分配格局、国家安全与网络安全、数据主权以及个人隐私等诸多方面都会产生 深刻的影响,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既关系到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也关系到国家竞争优势 的确立和全球数据治理规则主动权的博弈。 近年来,出于对国家安全、个人隐私以及产业竞争等方面的考虑,欧美发达经济体 正在加快构建数据跨境流通规则和治理体系,部分国家甚至还通过组建数据流通联盟等 方式来构筑制度和规则层面的优势,试图以此为手段对竞争对手进行遏制。一些国家更 是屡次以国家安全为由,在关键技术和数据出口等方面频频发难,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 进行阻挠和封锁,这在客观上就对我国主动参与全球数据治理规则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治理格局主要以世贸规则与多、双边区域贸易协定等“硬法” 规制为主,国际组织出台的“软法”约束为辅,呈现出立体化、多层次、碎片式的规制 特征。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也积极采取措施参与构建全球数据治理规则制定。2020 年 9 月 8 日,中国在“抓住数字机遇,共谋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 议》。2021 年 11 月 1 日,中国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彰显 了我国参与制定全球经济规则的开放姿态,有利于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提升竞争力和影 响力。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建 设,明晰数据权属关系,探索科学合理的定价体系,构建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充分利用好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等高水平开放平台作用,加快探索数据跨境传输监管制度 创新,不断完善具有中国鲜明特色的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能够有 助于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掌握全球数据治理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