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占比低,投早投小有待加强。
(一)构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完善科技金融政策 框架。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 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的工作部 署,指导分支机构因地制宜出台科技金融专项政 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 的差异化金融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 接力式金融服务。如,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出台《“益企成长”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方案》,以产融精准对接提升行动、信贷支持能 力提升行动、直接融资能力提升行动、评估能力 提升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 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协同 机制。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各行业 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政策联动效应。 如,山东建立由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领导,中国 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 12 个部门参与的工作协 调机制,统筹推进金融、科技、财政等政策协同。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科技创新金融 改革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推动 科创金融改革试点,截至 2023 年末,已在济南等 7 地设立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形成了一批可复 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如,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 行推动打造集“银企融资对接桥梁”“信贷产品 信息披露”“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等功能于一体 的中关村科技金融产品超市,促进银企高效对接。
(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 一是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 项再贷款。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 专项再贷款,重点用于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信贷需求。 2023 年末,两项工具余额分别为 2556 亿元、1567 亿元。 二是单列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科技创新。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分支机构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通过单列专项额度、创设“再贷款+”“再贴现+”信贷产品等方式,充分发挥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作用,精准滴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如,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单列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创设“鄂创融”专项工具,定向支持科创贷款投放。截至2023年末,湖北累计发放专项资金超过200 亿元。
(三)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专业能力一是健全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引导银行机构设立服务科技创新的专营组织架构、专属风控制度、专业产品体系、专项考核机制。2023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特色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超过1000 家,大型银行普遍建立“总部+区域科创中心+科技支行”组织架构。二是建立“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将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牵头成立上海科创金融联盟,整合政府、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融资担保等机构资源,协同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2023 年末,上海市科技金融领域总融资余额同比增长18.5%。三是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量身定制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技术流”风险评估模式获得广泛运用,“创新积分贷”“科技人才贷”等产品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2023 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 75.4%。
(四)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配套保障一是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如,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推动创设“鲁科贷”品牌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40%的贴息支持,对贷款本金损失最高给予90%的风险分担。2023 年,山东省银行机构为450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60亿元,同比增长 40.0%。
二是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推动金 融机构以“企业创新积分制”为基础,构建符合 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对科技型企业 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精准画像。2023 年末, 该评价机制已在全国超 130 个省级以上高新区全 面推广,将超过 10 万家科技型企业纳入积分评估。 三是完善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科技 赋能和信息贯通,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信息库建 设,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科技产业政策和相关企 业项目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入库企 业。如,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依托省综合金 融服务平台,打造集“主体准入、信用评级、风 险分担”为一体的银担业务协同系统,截至 2023 年末,累计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5.3 万笔, 融资金额 1572 亿元。
(一)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2023 年,科技型企业贷款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速度,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2023 年末,全国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 额同比分别增长 21.9%和 18.6%;高新技术企业 贷款余额同比增长 15.3%;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 贷款余额同比增长 34.0%。科技创新领域的贷款 增速均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明显提升 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功能明显增强, 2023 年末,科创债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科技创 新公司债券余额 4772 亿元,同比增长 304.4%; 科创票据余额 2787 亿元,同比增长 210.4%。全 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科技型企业成为新上市 企业的主力,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合计上市科技型企业 2138 家,总 市值 18.0 万亿元。 (三)风险投资服务科技初创企业效能不断 增强 创业投资市场投早、投小、投科技趋势持续 凸显,2023 年末,创业投资基金数量 23389 只, 基金规模 3.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4%;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数量 31259 只,基金规模 11.1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6%18;科创领域政府投资基金总体规 模超过 1 万亿元。
(一)直接融资占比低,投早投小有待加强 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与直接融资模式更为适配。同时,创业投资对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和体量较小的基础研发型科技创业项目关注度还不够,投早投小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银行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看不懂”“摸不准”,服务能力与企业需求不匹配科创活动专业性强、技术迭代快,银行机构难以准确判断科技型企业信贷资质和发展潜力,基于企业科技创新属性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差异化、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和信贷产品体系有待完善。(三)融资配套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 科技型企业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面临评估和处置难问题,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有效标的物仍持谨慎态度。金融机构和外部投资者较难全面了解科技型企业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融资担保和保险有风险分担的功能,但服务科技型企业的靶向性、有效性有待提升。
(一)优化制度设计,拓宽股权投资渠道多方面拓展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增加创投基金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创投基金的考评和容错免责机制,引导创投机构加大投早投小力度。 (二)细化风险评审,建立健全差异化的评估体系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分层分类设立信用评价模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特征的信贷产品,提高提供定制化融资服务的能力。(三)推动完善科技金融配套,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信用、科技创新能力的信息共享,提升银企对接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无形资产评估、交易和处置机制,扩大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发挥融资担保和保险保障功能,建立可持续的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