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欧及发达经济体集中推出 CBAM 等气候保护举措,主要受两方面国际背景推动:
2023 年 6 月以来,全球气温连创新高。随着过去3 年拉尼娜现象(赤道和东太平洋降温过程)带来的降温效应消失,全球温升回归较快增长的趋势,导致陆地和海洋温度突变,预计 2023 年大概率将成为历史最热年。而目前在太平洋上正在形成的厄尔尼诺现象,将在未来1-2 年持续强化,引发更极端的气候条件。在气候风险日益严峻的同时,全球气候治理却几乎在沿着最悲观的发展路径演进。国际能源署(IEA)报告指出,受极端天气、疫后经济反弹、天然气涨价等因素影响,2023 年全球能源碳排放增长近 1%达到 368 亿吨,突破疫情前水平并再创历史新高。按照现有趋势,全球温升大概率将在 2100 年之前突破 2℃警戒线,并引发一些列连锁反应,造成灾害天气频发、降水极化、生态破坏和海平面上升。
自哥本哈根气候大会(2009)年以来,国际气候谈判围绕全球减排目标、减排责任分担、资金和技术转让机制,以及数据透明度等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期间,部分国家提出了建立小规模的气候治理“核心群体”,通过在群体内推行强化的气候承诺,以及对外采取碳边境调节等一致行动,来倒逼更深层次的气候合作。2023 年COP28期间,欧盟和美、德、日、韩等发达经济体联合部分东南亚及太平洋岛国、南美和东非发展中和不发达经济体,共计 36 个成员方成立气候俱乐部(Climate Club),旨在重塑全球气候合作和治理格局。气候俱乐部以碳成本的边境调节为其理论依据,在章程中也明确提出通过相关机制倒逼和带动全球加大减排力度。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风险使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受到发达经济体和最不发达经济体两方面的压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当前国际气候治理“小多边”趋势向着不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的全球气候 13 谈判与博弈进程看,气候治理的单边主义、小多边主义倾向正在不断强化,发达经济体与最不发达经济体,甚至部分发展中经济体正在形成越来越大的同盟,成为影响我国外部环境的长期不利因素。
CBAM 机制在讨论指出便高度关注与WTO 规则的兼容性。也正是为了避免与 WTO 规则冲突的嫌疑,欧盟采用了边境调节机制而非碳关税的名称。欧洲议会在 2021 年 3 月关于建立CBAM的决议中就强调了与 WTO 兼容性,要求引入 CBAM 的前提是不歧视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符合 WTO 规则和欧盟自由贸易协定(FTA)。WTO判例表明,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环境影响设定差异化的贸易条件可以作为合法理由。此外,根据 WTO 的一般例外规则,如果确定某一特定措施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某一规定不一致,但如果该措施属于“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或“与保护可竭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则当这一条款不构成“相同条件下国家间任意或无理歧视的手段或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则可以作为合法例外。
在 2021 年 9 月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关于碳边界调整措施的公开听证会上,世贸组织副总干事让-马里·保加姆(Jean-Marie Paugam)强调,多边贸易规则并不妨碍实施雄心勃勃的环境政策,前提是不歧视世贸组织成员,也不是变相的保护主义。在 CBAM 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关注一些细节问题,如计算有关进口的碳含量,考虑出口国为缓解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政策和所做的努力,CBAM 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很多争议,WTO鼓励以和平和建设性方式解决分歧。当前欧盟CBAM规则以拉平境内外生产的同类产品碳成本为目的,一方面没有国别歧视性,同时也对境内企业获得的免费配额,在进口商品碳成本核算过程中加以扣除。因此,通过WTO 争议解决机制限制 CBAM 的施行,预计难度较大。
部分行业性多边组织对于 CBAM 类似的机制也采取了支持的态度。2012 年,欧盟试图在将航空业纳入 ETS,引起了包括巴西、中国、美国、印度、日本、韩国、墨西哥、尼日利亚、俄罗斯在内的多国激烈反弹,导致欧盟事实上撤回了该措施。但 2023 年 5 月欧盟通过法案明确,自2024年起航运业将被纳入 EU ETS,意味着途经欧盟的船只需购买并缴纳碳配额,也即航运业碳关税。随后的 7 月,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最新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呼应了欧盟航运减排目标,并敦促成员机构推进定量化减排,且未对欧盟航运碳关税提出反对。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通过边境调节机制推动整体和领域的减排,正在国际多边机制框架下逐渐形成共识,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推出落地将不存在规则上的障碍。
在逆全球化浪潮下,全球主要经济体产业、科技与政治博弈持续激化。一方面气候变化是大国政治博弈的关键领域,另一方面与气候治理相关的低碳技术和产业也是产业和科技竞争的必争之地。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不仅关乎科技竞争的格局,更影响经济体能源和经济产业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2008 年以来全球经济持续面临放缓乃至衰退风险,也给各国政府造成巨大压力,进一步强化产业保护的倾向。
在气候博弈和产业、科技博弈交织的背景下,以气候治理为名义实施产业链保护的举措将日趋频发。2023 年 12 月,法国商务部对部分品牌的中国产电动车启动调查,认为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运输距离长、环境负担大,预计被剔除出补贴对象;意大利也在研究类似制度。2021 年到2022年,美国参众两院围绕《美国竞争法案》展开拉锯,其中核心内容为向美国本土生产的高科技产品提供补贴,从而引导产业链回流。其中主要的资助对象为包括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等在内的低碳技和产品。该法案明确仅对全部生产过程均来自于特定“白名单”国家的产品提供补贴,而如果采用了来自中国的原料和不见生产的相关产品则不可获得补贴。目前美国两院已对该法案基本达成共识,正待进一步明确细节后由拜登总统签署。
在气候博弈与产业、科技博弈交织的背景下,分析CBAM等政策的影响不能割裂、单独地分析,而是需要结合产业竞争、科技竞争、产业链干预等多种政策。其中 CBAM 政策主要针对初级工业品,而产业链政策则限制我国通过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方式规避CBAM的影响,从产业链的角度起到遏制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