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转为数据资产,需要具有相应的资产属性。
在2014 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数据作为资产也必须符合资产的三个必要特征。在 2021 年《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 号——数据资产 评 估 》 、 中 国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中 国 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40685-2021 国家标准文件,将“数据资产”定义为被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能进行计量的,为组织带来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数据资源,确认了数据作为资产需要具备的三大要素。
与传统资产相比,数据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非物质性:数据资产是无形的,通常是以电子形式存在,不像传统资产(如土地、建筑物、机器)那样具有物理形态。 (2)可复制性:数据可以轻易地复制和传输,而不损害其原始价值。这与传统资产不同,后者通常是独一无二的。 (3)时效性:数据资产的价值可能会随着时间、技术进步或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例如,过时的市场数据可能失去其价值。 (4)增值性:通过分析、处理,数据资产可以产生新的价值。数据资产可以通过组合和分析产生新的数据,从而增加其价值。例如,通过分析客户数据,可以生成市场趋势分析。 (5)共享性:数据资产可以在不减少其价值的情况下被多个用户或系统共享,这与传统资产的使用权通常具有排他性不同。

在人类的几千年文明史中,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一直构成着四大生产要素。而随着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数智化的发展,数据已然成为21 世纪的新石油!蕴藏着巨大价值。以广传播、宜采集、可复制等独特禀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2020 年 4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将数据定义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要素并列,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体系中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这也是在国际上率先提出要将数据作为第五生产要素的国家,是基于经济运行原理和企业实践的重大理论创新。其价值在于能够降低成本、多场景复用,与四大生产要素共同协同,发挥乘数效应,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又进一步将数据资产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目标。
为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发挥数据资产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也已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这一决策为数据资产新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方向。 数据资产新行业涉及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安全、分析、运营和交易等多个环节,其产业链不断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在这些过程中,技术创新不断涌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数据资产提供了更加高效、智能的解决方案。 2023 年 8 月,财政部会计司正式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提供操作指引,标志着我国数据资产入表迈出了 0 到 1 的关键一步,从“箭在弦上”转为“势在必行”。“入表”是“会计核算”的通俗称法,指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对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进行记录,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以满足内外决策者所需的会计信息。
2023 年 9 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印发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而“价值评估”在规范准则、服务场景、价值形态等方面都与“会计核算”有所区别。会计核算遵循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在初始计量时记录资产的成本作为账面价值;价值评估主要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服务于企业融资、出资入股、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多样商业场景中的多种经济活动,所选取的价值类型视评估目的而定。2023 年 10 月 25 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规划和建设等。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家数据局等 17 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下称《行动计划》)旨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财政部也相继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等三方面十八条内容,对数据资产管理进行引导规范。《指导意见》承接“数据二十条”国家数据基础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管理工作的体现,明确了数据的资产属性,是对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充分认可;与《行动计划》相互契合,明确鼓励在金融、交通、医疗、能源、工业、电信等数据富集行业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是继《暂行规定》《指导意见》后,财政部在数据资产管理工作上的又一重大政策动向。
2024 年 2 月 18 日至 3 月 5 日,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数据资源情况调查工作。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福建福州举行的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据资源与数字安全分论坛上,全国数据资源情况调查工作组发布了《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3 年)》。 报告显示,2023 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 32.85ZB,同比增长22.44%。随着 5G、AI 技术的快速发展及智能设备的规模应用,内容创作、影像视听等非结构数据爆发式增长,对我国数据总规模增长贡献较大,消费民生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 数据存储:至 2023 年底,全国累计数据存储总量为1.73ZB,存储空间利用率为 59%,数据云存储占比超过 40%,其中政府和行业重点企业存储空间利用率均为 70%左右。 数据算力:至 2023 年底,全国 2200 多个算力中心的算力规模同比增长约为30%。大模型训练算力需求高涨,科学、政务、金融、工业等行业算力需求增加。然而我国数据资源管理和利用整体依旧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存在数据有效供给不足、算力还需适度超前布局、数据多元流通模式待完善、数据资产价值有待进一步评估释放、数据资产如何有效确权等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