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EVA绩效考核要兼具个性化和灵活性。
经济增加值(EVA)是美国Stern Stewart公司于1982年提出的企业评价指标,其最初被定义为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扣 除企业全部资本成本后的余额。EVA通过引入剩余收益理论,改进了在传统会计业绩评价指标忽视了资金运用成本的弊端。
和传统的EBITDA/ROE等财务指标相比,EVA指标更多侧重于提质而非单纯提量,即关注长期回报(加回研发费用)、关 注资金机会成本、关注股东权益等。
整体来看,在引入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业绩考核指标的价值管理之后,来自非主营或非经常性业务的收入将在会计调整中 被剔除;依靠大量资本投入获得的收入,在扣减成本费用之后,还要与包括权益(股东)资本在内的全部资本成本进行比 较,当前者小于后者时,企业的EVA价值指标会被相应削弱并相应抵消对利润的贡献。
自2010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推行了EVA考核,考虑到传统EVA计算方法的调整项过多,为方便计算,国资委在2012 年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对EVA的计算公式进行了简化处理。
由于行业固定资本成本率并不能完全反映同业企业间的差异,国泰安数据库(CSMAR)提供了更适合用于企业间的比较 分析的口径二。口径二排除了不同企业之间资本规模的影响,因此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EVA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开展EVA考核可以对当前考核体系下规范投资行为、提高经营代理人工作积 极性和维护股东权益等环节进行有效补充。
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考核问题,就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激励与约束平衡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 构,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开展经济增加值 核算与管理,对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1)国企EVA绩效考核要兼具个性化和灵活性。国有企业不仅需要注重经营目标,同时,需要执行一些政策目标,担负着比其他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目标,因此, 在对国有企业实施EVA绩效考核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所处行业以及发展情况,提高灵活性,保持一定的个性化 调整。针对不同企业应该设置个性化的绩效考核标准,提高绩效考核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对于会计调整方案和会计调整事项来说,应该按照企业的业务性质和经营方式等进行改造,制定差异化的会计调整 方案,充分考虑资本的收益水平与会计调整事项的结合。
(2)锚定关键驱动因素,定量赋予高权重。国有企业在应用EVA绩效考核体系的过程中,应该深入分析EVA的关键驱动因素并进行系统解构,然后以EVA的关键驱动因 素为核心设计绩效指标体系,不断激励和引导企业的管理者围绕EVA开展工作,进而确保实现企业的EVA目标。 在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过程中,应该注意指标的关键性并且能够进行衡量,重点关注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等一些关键 因素的考核,并且对所有的驱动因素进行层层分解,同时,应该注重定量和定性指标的集合。 对于一些定量指标来说,应该根据不同的岗位工作和不同的管理层级设置不同的权重,确保做到权责匹配。通过建设以 EVA的关键驱动因素为核心的绩效指标考核评价体系,能够引导国有企业的各个部门以及企业员工明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源分配效率,注重主营业务的建设和发展,降低企业风险,进而不断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 的科技创新水平,进而构建对企业资本和股东负责的经营管理机制。
(3)加强非财务指标的考核。非财务指标一般是财务指标的先行指标,对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国有企业在实施EVA绩效 考核的过程中,虽然考核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包含一定的企业创新和企业风险,但其包含的内容仍然不够全面, 应该综合考虑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设置,进而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国有企业可以将以EVA的关键驱动因素为核心设置绩效体系的思维作为基础,加强对非财务指标的考核,提高员工的管理 水平。例如,学习与成长当中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士气、生产的态度以及内部信息沟通等非财务指标; 内部流程当中的创新过程以及工作效率等非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