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裂以后,日本银行业经历了一段较长的衰退周期。
1980年代在日美贸易冲突的大背景下, 日本大幅刺激内需,导致房价、股价 暴涨。 为抑制资产价格泡沫,1989年到1990 年日本央行连续5次加息,将贴现率 从2.5%提高到6%。1990年3月日本政 府发布“不动产融资总量限制”的通 知,限制银行投放房地产贷款。 终于日本房价在1990年第四季度见顶 回落。日本经济泡沫破裂时期也从这 个时候正式开始。
银行业收入利润双降
1980年代日本银行业经历了较长的景 气周期。但是到了1989年到1990年, 日本银行业主要机构(如都市银行) 的盈利都开始见顶回落。反映营收变 化的业务净利润(拨备前利润)和当 期利润(相当于税后利润)都较1989 年的高点下滑。 这时期,央行加息导致银行负债成本 增加,而资产端债券收益率长期下行, 所以净利差收窄。但是因为1988年11 月起贷款LPR挂钩市场利率,浮动利 率的贷款增加,所以存贷利差上升。 贷款减值损失较为稳定,影响较小。
1991年5月日本政府通过《地价税 法》,日本房地产价格进入下跌的快 车道。日本经济在内外需收缩的情况 下也出现较快的下行。 为实现经济软着陆,1991年到1993年 日本央行实施了7次降息,1次降准。 日本政府在1992年8月,1993年4月和 9月,1994年2月(属于1993财年)都 推出“经济对策”,通过拉动公共投 资的方式来稳定日本经济。
银行业:收入上升、利润下降
从1991年到1993年,银行业的业务净 利润(拨备前利润)上升一个台阶, 但是当期利润(净利润)持续下降, 到1993年当期利润已经较1990年接近 腰斩。 净利差先升后降。日本央行降息降低 了银行的负债成本,因此1991年到 1992年银行净利差扩大。期间,贷款 需求减少使贷款定价下跌,到1993年 存贷利差收窄带动净利差收缩。
信用风险冒头,政府拒绝救助
经济下行开始导致金融机构出现信用 风险。 1991年3月三和信用合作社成为第一 家泡沫崩溃后的破产机构。 其后 1991年8月东洋信用金库、1991年10 月东邦互助银行、1993年1月兵库银 行以及住房金融专门公司相继发生风 险问题。 日本银行多为私人企业,当时的政治 舆论环境不允许政府动用财政资金对 银行业出手救助。因此银行业主要通 过兼并重组、设立行业AMC(1993年1 月)的方式自救。但是不良贷款风险 并没有得到遏制。

到1994年-1996年,日本经济进入企 稳复苏的阶段。虽然1995年上半年因 为阪神淡路大地震,日本经济出现小 幅下滑,但很快通过政府再一次实施 “经济对策”,以及央行两度降息, 又使经济回到复苏轨道。 基于平衡财政的思路,日本政府着手 降低财政赤字,开始实施紧财政措施。 政府在1994年提出征收消费税,预定 于 1997 年 4 月 1 日将消费税税率 提高到 5%。到1996年,又提出停止 所得税、居民税的特别减税。日本央 行也逐步按兵不动,减少了货币操作。
银行业:收入大涨、利润出现巨亏
1994年到1996年银行的收入和利润出 现一定的背离。尤其在1995年业务净 利润大涨,但是当期利润发生巨额亏 损。这主要是因为银行业集体剥离了 对住专的债权,确认了减值损失。 银行净利差显著改善。一方面在负债 端,日本央行降息继续压低负债成本。 另一方面在资产端,对经济的乐观预 期提高了贷款需求。居民在消费税实 施前的提前消费行为,提高了居民和 小微的贷款偏好。预期贷款利率上涨, 刺激了居民的购房热情,房贷规模出 现较快增长。
政府央行参与,处置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的风险还在扩散。多家信用 合作社和兵库银行相继爆发信用风险。 但是日本政府和央行开始参与处置风 险。1995年日本央行设立官方AMC, 东京共同银行(后被改组为整理回收 银行)。同年,政府决定初步拨款并 设立专业机构对高达6.27万亿日元的 住专问题资产进行处置。1996年国会 通过6部关于金融稳定性的相关法规。 同年设立专门的机构和基金用于化解 不良贷款风险。 因此1995年剥离住专债权使银行业出 现巨额亏损。
1997年日本遭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 经济恶化。日本金融机构出现倒闭潮。 1998年政府推出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 包括16.65万亿日元的综合经济对策 和23.9万亿日元的紧急经济对策,并 创新制度框架对银行业进行注资。 日本央行在1999年2月开始实施零利 率政策,宣布将拆借利率保持在尽可 能低的水平。 经济在1999年-2000年开始恢复。日 本央行2000年8月退出零利率政策。
金融大事件:长期信用银行被国有化
长期信用银行主要经营长期贷款业务。 该类一共三家,分别是日本债券信用 银行(日债银)、北海道拓殖银行 (拓银)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长 银)。 1997年4月1日日债银宣布出现巨额亏 损。拓银宣布退出海外业务,并计划 和北海道银行合并。1998年6月长银 也宣布发生巨额亏损。长期信用银行 的风险问题对市场造成巨大的心理冲 击。 1998年政府决定对长银和日债银实施 国有化,以稳定市场。
金融大事件:财政资金对金融机构注资
1998年3月首批1.8万亿日元提供给了 21家金融机构。 1998年10月12日《金融再生法》通过。 将救助银行的相关措施彻底制度化。 并且政府将1997年13万亿日元救助方 案替换为60万亿日元的新方案。 1999年3月7.5万亿日元被注入到15家 主要的银行。
银行业收入先降后升,利润再次巨亏
1997到2000年,银行业的业务净利润 先下降,后随经济恢复出现小幅上升。 当期利润在1997年和1998年录得巨额 亏损。1999年利润转正,2000年再次 小亏。 净利差先降后升,和经济波动趋势一 致。其中存贷利差在1999年和2000年 小幅上升,一方面是经济恢复,另一 方面在央行实施零利率之后,银行贷 款利率并没有随负债利率下行。银行 从风险和盈利出发加强了对客户的筛 选,因此贷款定价较为刚性。证券利 差因为重定价的时滞影响,持续下降。
减值损失:创下历史峰值后回落
1997年到1998年期间,不良贷款处置 额大幅提高,远超核心业务净利润以 及债券、股票加总的营业收入。这主 要是因为经济下行和抵押品价值下跌, 形成了大量新增不良贷款。以及在财 政完善监管制度后,政府加大了存量 不良贷款出表核销工作,又提高了不 良贷款的认定标准,这促使银行业更 积极地确认并减记不良贷款。 1999年和2000年随着经济复苏,不良 贷款增量减少,减值损失得以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