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金债市场发行情况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10/23 17:06

发行规模呈上升趋势。

2005 年至 2011 年,商金债发行数量较小,年发行规模不超过500亿元。2011 年 5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1(“银十条”),提出“对于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得益于这一政策,2012 年商金债发行量显著增长,达到 1680 亿元,其中小微金融债发行1640 亿元,成为商金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13 年发行规模有所下降,非主题债和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较上年分别增加 10 亿元、减少 575 亿元。2014 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开始发行但规模仅 71 亿元,非主题债发行规模有所上升但幅度不大,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下降 512 亿元,故总的发行规模依旧下降。2015年起,非主题债和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大幅上升,再加上此后两年依次设立发绿色金融债、“双创”金融债,商金债发行规模呈上行趋势。2022 年以来发行规模大幅增加,而 2024 年有所下降。从发行来看,2022年和 2023 年各发行商金债 159 只、183 只,规模分别为1.21万亿和1.32万亿元。截至 9 月底,2024 年发行商金债114 只,共计7908亿元。从偿还来看,商金债总偿还量波动上升。2022 年偿还商金债4186亿元,较上年减少 2705.7 亿元。2023 年偿还商金债6682 亿元,略低于2021年。综合发行与偿还两方面,2022-2023 年商金债净融资规模较大,2024年又有所下降。

以发行规模计,股份行和城商行是商金债的主要发行主体。2023年股份行和城商行商金债发行总额分别占比 39.5%和31.3%,两者发行量之和占到了 70%以上。其次是国有行、农商行和外资银行,分别占比21.1%、6.5%和 1.4%。以发行只数计,城商行发行占比最高,但从2013年以来呈下降趋势。2023 年城商行发行商金债只数占总只数的41.5%,股份行占15.3%,这表明股份行发行的商金债单只的规模大。截至9 月底,2024年累计发行商金债 7908 亿元,环比下降 27.40%,主要表现在国有行发行规模减小。

国有行和农商行存在揽储优势,对商金债的发行规模小于股份行和城商行。2024 年上半年,国有行和农商行吸收存款占总负债的八成以上,分别为80.68%和 85.68%,高于城商行和股份行的72.00%和66.97%,高占比的存款对其负债端有更多的支撑。而股份行、城商行负债端的存款基础优势不及国有行和农商行,更依赖于通过发行商金债来补充资金来源。因此相比于股份行和城商行,国有行和农商行商金债发行占比较低。

2013 年国有行发行首只商金债“13 交行 01”,为100 亿元小微金融债,此后直到 2018 年国有行才再次发行小微金融债。2019 年国有行发行规模大幅上涨,占比超过 25%,股份行和城商行发行占比下降至65.4%。此后,国有行发行比例保持在 20%左右,股份行和城商行占比保持在70%左右。这主要是由于 2019-202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六家国有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做出增速不低于 30%、40%和 30%的要求,从政策上激励国有行增加对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国有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2019-2023 年分别发行小微金融债 200 亿、300 亿、800 亿、1000亿和350亿,较 2018 年的 100 亿元大幅上升。

发行期限上,2017 年后发行的商金债以 3 年期为主。截至2024年9月底,1 年期、2 年期和 10 年期商金债共发行 17 只,占总体的1.5%,发行规模占 1.0%。2017 年,5 年期商金债发行规模大幅下降,占比压缩至4.0%,较上年下降 42.4 个百分点,而 3 年期发行规模占比从上年的53.6%上升至91.2%。2020 年以后,3 年期以内的商金债几乎不再发行。商金债发行期限以 3 年期为主,从 2020 年起 3 年期商金债发行规模占比始终保持在96%以上。其原因在于,随着 2017 年以来金融严监管和金融去杠杆,银行负债成本走高,同时对于投资方来说长债流动性较弱;而在短期限债券方面,银行更倾向于选择同业存单。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有无具体投向,可以把商金债分为主题债和非主题债。主题债主要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创新创业金融债等。最早推出的专项债为2011 年开始发行的小微金融债,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14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开始发行,主要用于发放涉农贷款,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建设,支持乡村振兴发展。随着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实践,出现了专门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2等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的绿色金融债,2016 年发行的“16 浦发绿色金融债01”为首只绿色债。2017年,设立了支持创新创业金融领域业务发展和信贷投放的“双创”金融债,助力创新主体发展。

非主题债则是商业银行发行的一般性融资债券,没有特定的主题或资金用途限制。除了四种主题债之外,其他类型的商金债都属于非主题债。非主题债的投向主要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营运资金和优化负债结构。早期发行的主题债在债券简称上与非主题债并无明显区别,仅在募集资金用途上有所不同,随着主题债的发展成熟,债券名称也逐渐规范。

从发行规模来看,非主题债仍然是商金债主要的发行类型,占总额的48%。其次是小微金融债和绿色金融债,分别占比32%和16%。绿色金融债发行之初,发行规模远大于小微金融债。但自2019 年起,国务院引导银行增加对普惠小微领域的信贷投放,当年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达2048亿元,反超绿色金融债的 673.5 亿元。截至 9 月底,2024 年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占比 20.7%,高于绿色金融债的 9.0%,非主题债占比65.2%,而“双创”金融债尚未发行。

从发行主体来看,非主题债、绿色金融债、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最大的发行主体为股份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和“双创”金融债分别是城商行、国有行发行最多。具体来看,非主题债以股份行发行为主,占比54.5%,城商行发行规模占比 26.2%。绿色债发行主体分布较为均匀,但农商行参与发行较少。小微金融债中股份行和城商行发行合计占比超过八成,分别占比43.4%和 37.0%。“三农”专项金融债四类银行均有发行,城商行发行规模占比 41.5%,其次是国有行和农商行,分别占比26.4%和18.9%。“双创”金融债基本由国有行和城商行发行,分别占比51.0%和42.5%,而股份行不参与发行。

不同银行类型发行商金债的主题结构有所差异。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等均以非主题债为主要发行品种,对“双创”金融债发行最少。其中股份行表现最为显著,其发行的非主题债占比为56.9%,并且不发行“双创”金融债。国有行发行的不同主题债的占比情况为非主题债>绿色金融债>小微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双创”金融债。与国有行相比,股份行发行的小微金融债要多于绿色金融债。城商行发行结构与股份行相似。农商行发行最多的是小微金融债,占比 47.0%,其次是非主题债,占比26.3%。

商金债一般不设有特殊条款,仅有部分附有调整票面利率、有条件赎回条款、回售等条款。根据万得数据,2005 年至 2024 年9 月发行的商金债中,附有特殊条款的商金债仅有 7 只。其中“07 华夏02 固”“07 华夏03固”含有回售条款,“15 长沙银行 01”“15 长沙银行02”含有赎回和调整票面利率条款,“22 建设银行绿色金融债 01”含有调整票面利率条款,“22工银澳门债 01”“23 工银澳门债”含有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指的是因税务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提前赎回;调整票面利率条款一般规定了调整机制和调整方式,发行人满足一定条件即享有调整存续债券票面利率的选择权,多和赎回条款同时设立;回售指投资人享有的对存续债券停止计息并兑付本息的选择权,回售条款的期限多以“3+2”和“2+1”的形式出现。

此外,根据同花顺数据,还有 64 只商金债设有回拨选择权、超额增发权、超额配售权等其他特殊条款。回拨选择权设立在两只债券之间,指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对本期债券不同品种计划发行规模进行回拨调整,减少其中任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超额增发选择权指有权上调实际发行规模,有时也被表述为超额配售权。

2024 年 9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同意 173 家机构发行金融债3,其中包括国有行、城商行、农商行、保险机构、资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预计金融债发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短期内对商金债的影响可能较小,这主要是因为商金债批复与发行时间间隔较大,且批复额度无有限期的限制。从批复和发行情况来看,商金债发行遵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4,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分期发行,没有批复有效期限制。由于没有时间限制,商金债首次发行时间与批复时间间隔较大,在十几天到十几个月不等,并且大多采取分期发行,少数批复额度小的债券会选择一次发完。“20 厦门国际银行小微债 01”“21 长江银行小微债01”和“21渤海银行 01”的批复与首次发行时间间隔分别为408 天、255天和253天。2022 年 3 月 8 日陕西平利农村商业银行获批0.2 亿“三农”专项金融债,并于当年 9 月 27 日一次发完,时隔 203 天。而2020 年2 月17日北京银行获批 600 亿小微专项金融债,共进行了6 次发行。第一、二次均在2020年 3 月 12 日,第三次发行时间为 2020 年8 月18 日,第四次发行为2021年 2 月 3 日,第五、六次发行均在 4 月 21 日。时间间隔差别较大,短则同天发行,长可达到 169 日。与之相比,次级债的批复有效期为24个月,发行节奏相对较为紧密。

商金债批复对象可以是某一具体的主题债,也可不作具体细分,因此同一主体可能同时存在多个有效批复,如 2022 年柳州银行分别于4月19日和9 月 3 日获批有权发行 40 亿绿色金融债和30 亿“三农”专项金融债。批复公告的表述为“金融债券”而非具体某类主题债的大多发行的是非主题债,但也有少数银行会发行专项债,如福建海峡银行于2022 年9月26日获批20 亿金融债券,于次年 2 月 17 日全部发行为“23 海峡银行小微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