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置换历史节奏回顾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11/13 13:59

2018 年 8 月下旬,国家审计署全面开展新一轮地方隐性债务清理工作。

1.2015-2018 年:发行 12.2 万亿置换债券,节约利息 1.7 万亿元

第一轮存量债务置换始于 2015 年,2015-2018 年发行置换债 12.2 万亿,占地方债 发行额的 80%。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 《预算法》),正式切割地方政府债务与城投债务,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 限,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从 2015 年财 政部长讲话中宣布的数据来看,2014 年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 债务)余额 15.4 万亿元,其中含 1.06 亿是过去批准发行债券的,剩余 14.34 万亿通过 银行贷款、融资平台等非债券方式举措的存量债务,是国务院准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 行置换的存量债务规模。

从实际操作来看,2015 年开始发行置换债用于置换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包括通过 融资平台举债的)的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置换债的特点是只是债务形式发生变化,不增 加政府债务余额,也不会增加当年财政赤字。根据财政部部长 2015 年底的讲话,2016 年之后省级政府可以在余额限额内发债,借新还旧。2015 年安排的债务置换规模是 3.2 万亿,债务成本由置换前的 10%左右下降到 3.5%,预计每年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 2000 亿元。2016 年发行规模为 4.88 万亿,2017-2018 年下降至 2.8、1.3 万亿元。整体来 看,置换债发行较为前置,前三年即化解了近 90%的隐性债务。经过置换,到 2018 年末 基本完成既定的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目标。2018 年末平均利率比 2014 年末降低约 6.5 个 百分点,累计节约利息约 1.7 万亿元。

2. 2019-2021 年: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特殊再融资债接力置换债

2018 年 8 月下旬,国家审计署全面开展新一轮地方隐性债务清理工作。2019 年政 府工作报告对于地方化债表述“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地方利息 负担”。从实际操作来看,2019 年开始进行全国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2019 年共发行置换债券 1579 亿元,试点省份包括贵州、湖南、内蒙古、辽宁、甘肃、云南 六个省份。拟通过 5 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县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但是通过地方债置换 隐性债务的约束在不断提高,包括地方债发行限额的约束、债务率的提升以及地方财政 支出用于清偿债务比例提高等。 2020 年 12 月起,特殊再融资债(用途为偿还政府存量债务本金)接力置换债成为 地方政府化债的主要手段。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发行规模也 受到债务限额限制。2020 年 12 月-2021 年 9 月,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主要目的在于建 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扩容,累计发行 6278 亿特殊再融资债。

3. 2021 年 10 月-2022 年 6 月:特殊再融资债助力一线城市全域无隐债 试点

上海市在 2021 年发布的《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 2021 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 案)》的议案的说明》中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 决策部署,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纳入全国“全域无隐性债务”第一批试点省市,启 动试点工作。2021 年 10 月-2022 年 6 月三省合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 5042 亿元,广 东、北京已宣布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上海下辖浦东新区、松江区、奉贤区、崇明区等多 区域也宣布已实现隐性债务清零。

2023 年 10 月开始了第四轮地方政府化债。2023 年 7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 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国务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 导各省份制定具体化债方案。2023 年财政部安排了超过 2.2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2024 年安排置换额 度 1.2 万亿。从 2023 年 10 月起特殊再融资债重新开始发行,从 2023 年 10 月-2024 年 10 月共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超过 1.7 万亿,发行规模最大的区域为贵州、天津、 云南、湖南等等。财政相对薄弱,存量债务风险较大的区域发行规模较高。2024 年年内 已发行特殊再融资债 3400 亿元,相对于全年置换额度仍有发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