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交易步骤、需求及素产业链介绍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11/26 15:19

数据要素产业链可分为供给-流通-应用三大环节。

根据交易步骤分为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三个关键步骤。而在交易前主要是完成公共数据产品确认和相关咨询评估,主要包含:质量评估,价值评估,信用评估,安全评估。在数据交易所需要完成如下登记:产品登记,质量登记、价值登记,信用登记,安全登记,交易资格登记等相关登记。在数据交易平台还需要进行确定交易板块,发行定价,公开发行,交易流程,交易结算,签订交付合同,交易备案等步骤,最后进行数据交易监管等步骤。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国家层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如“数据二十条”和《“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和流通利用。地方层面也纷纷成立数据管理机构和数据交易所,推动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开放。从2014 年开始到 2021 年截止,总共成立了 38 个数据交易中心(所)。目前的数据交易总量来看,数据交易需求并不是很旺盛。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如下 5 个方面的原因: 1) 数据供给端开发数据资产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数据原始情况下是数据矿源,开发成数据资产,还需要通过盘点,采集,治理,和加工操作开发操作才能形成数据资产,而这一过程目前只有使用价值,由于交易端的采购或者应用场景并不丰富,数据资产供给端投入的成本在未来并不能马上变现,另外数据治理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进行梳理和治理,市场动能不足,合规成本过高,个人数据开发利用成本较高,科研类数据共享程度不足等所以造就了数据资产的供给端不多或者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也是目前数据资产入表项目放缓的主要原因。

2) 数据确权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数据权属界定不清晰:数据具有无形、可复制等特性,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其确权逻辑与传统财产存在诸多不同。责任界定不清楚为规避监管风险,供给方数据共享意愿被抑制,交易缺少持续优质的数据来源。同时,数据权利主体的混合性,即数据资源是多种主体混合权利的集合体,涉及数据生成过程的多元主体、数据处理过程的多维主体、数据权利治理的多方主体,使得有效识别数据权利主体成为重要环节。数据确权与价值发挥需要平衡兼顾:数据要实现价值就必须充分流通,但数据一旦流通起来,其价值链条会接续、发散延伸,这将不断增加数据确权的难度。在数据流通过程中,数据的内容和形态会随之发生变化,出现新的数据要素或产品,并不断有新的参与者加入。如何在动态视角下进行数据确权,至少需要回应如何分割各个相互连接的数据价值链条,以划分不同主体的数据财产权及其边界等问题。3) 数据安全问题,数据篡改,滥用,隐私泄漏等安全事件频发,数据安全流通与价值发挥协同难度大问题。过分强调数据安全,妨碍数据价值的发挥。

4) 数据定价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数据价值的不确定性:数据的价值往往难以事先确定,因为数据产品的了解过程与使用过程重叠,导致买卖双方对数据价值存在“双向不确定性”。数据的有用性往往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渐体现,这使得数据卖方和买方在交易前难以就数据的价值达成一致认识。数据特性增加定价复杂性:数据具有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产权不清、结构多变等特征,这些特性使得数据定价的难度远大于其他产品。数据的可复制性、非竞争性等特性也意味着其定价机制与传统商品和服务存在显著差异。市场透明度低:数据要素市场中的交易信息透明度低,数据卖方尚未形成价格披露机制,数据买方对数据产品的真正价值也缺少了解,这导致难以进行有效的比价竞争。缺乏统一的定价规则:由于数据要素市场尚未成熟,市场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导致数据要素定价缺乏统一规则,难以实现通用化标准化。

5) 数据运营生态不健全,数据交易规则不够完善:目前,数据要素市场总体上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统筹规划不够、生态培育不足等问题。市场秩序不完善及监管体系缺位,导致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面临挑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构建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激活数据要素市场的潜力,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同时,需要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的数据要素市场运行规则体系,以实现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产生提质降本增效和促进创新的经济效益,核心在于开发和利用数据。数据基础制度设计要有利于数据的充分开发利用,而不是要最大化数据交易量和交易额。而且,要审慎对待数据作为一种资产的入表、用于抵押和融资。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中存在数据基础设施及技术支撑不足的问题,市场动能不足,合规成本过高,个人数据开发利用成本较高,科研类数据共享程度不足等。此外,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的相关制度不健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和监管政策。

数字经济增长对 GDP 增长贡献显著,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2023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53.9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7 万亿元,增幅扩张步入相对稳定区间,数字经济增长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达66.45%。2023 年以来,我国 5G、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持续取得突破,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巩固提升,支撑了我国新质生产力的积累壮大。

数据相较于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其价值的实现在于高效流通使用和赋能实体经济。而且孤立的数据本身没有价值,只有在数据不断地流通、聚合、加工之后,其价值才能产生乘数效应。激活数据要素的根本目的是以多样、创新的方式投入生产,为经济社会生产创造更大的价值。

数据要素产业链可分为供给-流通-应用三大环节。 产业上游:数据供给环节各级政府、电信运营商、大型国有企业、大型互联网公司等聚集了海量经济社会、行业、用户数据,数据服务商协助这些数据提供者,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将原始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资源,进而为下一个阶段做好准备。产业中游:数据流通中游环节主要涉及数据的流通,包括确权登记、定价和流通交易三个主要环节。主要在数据交易所进行,这些交易所通常由地方政府推动成立,或者由互联网头部企业利用自身的云服务和数据资源体系建立。数据服务商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推动数据资源的资产化,从而在流通中进一步释放数据的价值。产业下游:数据应用当前下游数据的需求方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随着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的应用将会扩展到更多的行业,进一步深化其在各个产业中的应用,从而实现产业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