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整体体量稳步提升,工业支柱作用凸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县(市)经济总量增量近 20 万亿元。我 国县(市)GDP 总量从 2012 年的 27.8 万亿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46.7 万亿元,先后跨越了 30 万亿和 40 万亿台阶。期间不少地方“撤县设 区”,我国县(市)行政区划数量净减少 126 个,县域经济总体仍保 持较好增长态势。工业经济拉动县(市)经济的支柱作用再度凸显。 2012-2022 年间,县(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从 2013 年的 52.5%下滑到 2020 年的 40.2%,而后持续回升到 2022 年的 42.6%。前期下滑主要有三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是原有很多工业大县都 “撤县改区”,县(市)工业经济规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较多 县(市)的工业转型升级不足,工业经济增长遇到瓶颈;三是大多数 县(市)的服务业发展迅速,占比上升,尤其是以消费为代表的生活 性服务业。近年的持续回升亦有两方面因素:一是县(市)在战略性 新兴产业扩散中受益较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众多项 目在县(市)落地;二是县(市)成为新一轮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的重要承载地,2021 年起,浙江等沿海地区开启新一轮的“腾笼换 鸟”,一些地区县(市)在丰富的要素资源、归雁经济等多重因素加 持下,承接了大量的产业转移项目。

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是新阶段县(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攻坚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 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 化”。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参考山西省 15 万人作为界定 人口小县的标准,截至 2020 年底,全国低于 15 万人的县(市)数量 达到了 394 个,占全部县(市)数量的比例超五分之一(见图 2)。本 轮人口小县机构改革逐步铺开。山西省人口小县数量较多,率先在 2020 年启动了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目前,山西已启动第三批试点县机 构改革,累计涉及 11 个县(市)。青海、湖南、安徽、甘肃、江西、 陕西、福建等省份正相继释放开展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信号。其中, 山西人口小县机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加大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 重组整合力度,变“单兵作战”为“兵团攻坚”;二是简化党政部门中 间层次,精干设置内设机构,改善上下沟通和政出多门现象;三是大幅精简压缩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县直事业机构实行限额管理, 推进编制资源下沉等。
县(市)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潜力地区。一方面,待城镇化 的人口主要在县(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 年我国常住人口 城镇化率达到 66.2%,尚未城镇化的 4.77 亿农村常住人口主要分布在 县(市)。另一方面,县(市)自身的城镇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据《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2020》数据,2020 年底,我国县(市) 总体的城镇化率为 48.7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3.89%)。县(市)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集中潜力片区在东、中、西三大区域板块均有分布。 2024 年,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 计划》(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指出要重点突破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 (见图 3)。这些集中片区的县(市)整体表现为人口较多且城镇化率 较低,亦是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五年行动计划》将培育特色优 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增强 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列为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的重点任 务。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产城融合,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协 同发展是新时代县(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方向。

县(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由降转升。我国县(市)拥有的规上 工业企业数量,从 2013 年的近 21 万家下降到 2019 年的约 18.4 万 家,净减少数量达 2.5 万家,除受“撤县设区”的影响外,但也反映 了县(市)工业发展主体活跃度有所下降。2020 年以来,县(市)规 上工业企业数量重新进入增长通道,2022 年达 22.1 万家,表明了县(市)工业发展迎来新空间。近年县(市)规上工业企业数 量占全国的比重趋于稳定。2019 年以来,县(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 占全国的比重保持在 49%-50%区间,县(市)的工业发展主体活跃度 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