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日常监管、抽验及案件查处情况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4/14 14:59

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批发企业468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批发企业 180 家次,完成整改198 家次。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

2024 年第二季度全省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71437 家。其中以零售单体药店为主,共计36879 家,占比51.62%。批发企业 1442 家,占比2%,零售连锁总部数602家,占比 0.8%,零售连锁门店、零售单体和网络零售共计69393家,占比 97.14%。截至 2024 年 6 月底,零售连锁门店、零售单体和网络零售数量有 69393 家,占全省经营企业许可的97.14%,从各区域上看,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零售单体和网络零售数量之和前5位的地市为:广州、东莞、深圳、佛山、惠州,五个地市总和占全省的 52.96%。

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全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和零售单体店中专营乙类 OTC 共 4713 家,其中零售连锁门店4191家,零售单体 522 家。从各区域上看,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与单体店中专营乙类 OTC 数量之和前 3 位的地市为广州、东莞和惠州,三个地市总和占全省的 43.71%。

二、药品日常监管情况

(一)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54家次,出动检查 941 人次,没有发现违法的生产企业,发现违规的生产企业 5 家次,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271 家次。从各区域上看,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 354 家次,其中检查次数最多的单位为广州、省局、深圳,三个单位检查次数达 198 家次,占全省的55.93%;发现违规主体 5 家次,发生在省局、佛山(2 家次)、汕头和茂名;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共 271 家次,其中完成整改数量最多的单位为省局、广州和深圳,三个单位完成整改共164 家次,占全省的 60.52%。

 

(二)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批发企业468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批发企业 180 家次,完成整改198 家次。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零售企业 16168 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零售企业 5185 家次,完成整改 4767 家次。

从各区域上看,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 16636 家次,其中检查企业次数前三的地市为广州、佛山、东莞,检查次数共计 6771 家次,占全省的40.7%;发现违法违规企业 5365 家次,其中发现违法违规数靠前的地市为佛山、东莞和中山,三个地市发现违法违规数共计2722家次,占全省的 50.74%;完成整改企业4965 家次,其中完成整改企业数靠前的地市为佛山、东莞和中山,三个地市完成整改企业数共计 2377 家次,占全省的 47.88%。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日常监管情况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198 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单位61 家次,其中严重违反GSP17家次,完成整改 66 家次。从各区域上看,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198 家次,其中检查企业次数前三的单位为广州、省局和深圳,三个地市检查次数共计149 家次,占全省的 75.25%;发现违法违规企业 61 家次,其中发现违法违规数靠前的单位为广州、省局和深圳,三个地市发现违法违规数共计37 家次,占全省的 60.66%;完成整改企业66 家次,其中完成整改企业数靠前的单位为省局、广州和深圳,三个地市完成整改共计 44 家次,占全省的 66.67%,。

(四)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日常监管情况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 12 家次,发生在深圳、省局、广州和汕头,如图1-6所示。本季度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3 家次,完成整改3家次。

(五)药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情况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7851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的单位 1519 家次,完成整改1383家次。 从各区域上看,2024 年第二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 7851 家次,其中检查企业次数前三的地市为广州、深圳和东莞,三个地市检查次数共计2872 家次,占全省的36.58%;发现违法违规企业 1519 家次,其中发现违法违规数靠前的地市为佛山、东莞和中山,三个地市发现违法违规数共计680家次,占全省的 44.77%;完成整改企业1383 家次,其中完成整改企业数靠前的地市为东莞、佛山和中山,三个地市完成整改企业数共计 588 家次,占全省的 42.52%。

三、地方药品抽验情况

2024 年第二季度全省共抽验主体数1640 家,检验药品4542批次,不合格 13 批次,不合格率0.30%,不合格率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四、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4 年第二季度共查处药品案件798 件,与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 9.1%。查处药品案件货值金额20884.18 万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上升 1827.10%。

 

从货值划分来看,本季度是以货值10 万元以下案件为主,占总案件数的 98.87%;10 万-20 万元的案件1 件,发生在广州;20 万-50 万元的案件 4 件;发生在省局深圳稽查办公室、广州和梅州(2 件);50 万-1000 万元的案件3 件,发生在省局深圳稽查办公室、广州和梅州;1 亿元以上的案件1

2024 年第二季度药品案件的违法环节以经营环节为主,占药品案件主要违法主体总数的 85.59%。如图1-10 所示。案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73.31%,其次是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15.67%,如图1-11所示。本季度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 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37件,发出协查函收到反馈数量共25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