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历史贸易战?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5/20 08:47

美国历史上共发起过七轮贸易战,除了 1930 年为了保护国内产业(主要是农业)而实施 的一次大规模关税措施外,过去的几轮贸易战均围绕特定国家和行业展开。

在美国发起的七次贸易战中,与本轮贸易战目的最为相似的是 1980 年代日美贸易摩擦和 2018年中美贸易战。本轮贸易战本质是 2018年中美贸易战的延续和升级,2025年特朗普上任 以来,除对特定行业如钢铝和汽车征收的关税外,已连续对华加征三轮关税,包括基于芬太 尼问题的 20%关税和 125%的对等关税,截至目前,根据 PIIE 和纽约时报的测算,美国对华 加权平均进口关税为 134.7%,部分商品领域如注射器针头、锂离子电池的关税水平甚至达到 245%和 173%。而在美国对华关税制裁加码、对其他国家对等关税搁置 90 天的背景下,美国 进口的平均税率已达到 14.5%,为 1940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即便发起时间相差近 40年,但贸 易战的背景、手段和效果仍存在一定的相似特征: 一是贸易战时期的日本和中国在经济体量和产业竞争力方面都对美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经济体量方面,日本和中国都是当时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经济体量均已达到美国 70% 以上;贸易结构方面,日本出口构成从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向了更精密、更先进的资本品,20 世纪 80 年代,日本凭借汽车、半导体等产业迅速崛起,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国,而 我国在新能源汽车、5G 通信设备等领域的技术突破引发美国对高端制造业主导权削弱的担忧; 贸易逆差方面,1980 年代的日本和当前的中国对美国贸易逆差的贡献都一度接近 50%。

二是美国将 301 调查作为维护本土产业利益的主要贸易手段,其“自由贸易等同于公平 贸易”的所谓“对等主义”政策逻辑从广场协议后沿用至今。“301 条款”最早于 1974 年颁 布,即《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款,并在 1979 年到 1988 年间进行了 3 次修订,添加了“特 别 301 条款”和“超级 301 条款”,这些条款被认为是美国对其竞争对手在贸易领域进行打压和 报复的依据。1985 年美国依据 301 调查对日本半导体、汽车等领域发起调查,迫使日本签署 《广场协议》并开放市场,广场协议公布的次日里根总统宣布新贸易政策,将自由贸易等同 于公平贸易,奉行所谓“对等主义”,要求外国提供与美国相同或对等的条件,否则美国政 府会通过单边制裁或报复手段迫使外国政府达成符合美国诉求的协议,与 2018 年特朗普对华 实施三轮 301 清单,并在第二任期对全球范围内实行“对等关税”的贸易政策出发点一致。

三是贸易战虽减少与对手国的贸易逆差,但由于产业和经济结构的长期问题,美国贸易 逆差并未缩减而是转移至其他国家。美国发起贸易战后,短期来看日本和中国对美国贸易逆 差都出现了明显下滑,但贸易逆差的规模长期由本国的产业优势和经济结构决定,美国对商品领域整体的贸易逆差长期仍处于持续扩张趋势。1980 年美国对日本发动多领域贸易制裁和 经济制裁后,美国贸易逆差曾于 90 年代初期小幅收窄,但随后逆差主要来源由日本逐渐转移 至中国;2018 年中美贸易战后, 2018 年 Q3 到 2024 年 Q3 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占 GDP 的比重从 2.0%下降到 1.0%,而与世界其他国家的逆差则从 2.2%增长到 3.0%。长期来看,贸易战虽阻 碍了来自外部的进口冲击,但本土产业未能在短期弥合贸易缺口,美国商品领域的贸易逆差 不减反增,产业和经济结构才是决定贸易结构的根本问题,公平贸易并非自由贸易。

日美贸易战和中美贸易战在制裁手段、反制措施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其一,日美和中美制造业在全球贸易的地位差异,使得美国贸易制裁的出发点和覆盖范 围有所不同。从全球制造业的出口份额的迁移看,1980 年全球制造业出口主要由美国、德国、 日本主导,三者分别占全球制造业出口份额的 13.0%、14.8%和 11.2%,日美贸易摩擦的根源 来自日本在半导体等先进制造领域对美国的竞争优势造成了冲击,因此围绕 301 调查的行业 覆盖领域相对较少,主要是对美国造成威胁的行业,如纺织品、钢铁、汽车、和半导体行业 等;而 2020 年以来中国制造业占全球的出口份额超过 20%,近乎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的总和, 美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持续下滑至 2024 年的 10 %的历史低点,中国制造业尤其是 中低端制造业的出口优势远超于美国,这使得美国发起贸易战更多从自身制造业“空心化” 问题出发,贸易政策更加奉行“美国优先”,关税矛头也逐渐由中国延伸至全球。

其二,考虑到日美的盟友属性和产业技术优势,美国对日本以贸易制裁辅以经济干预为 主,而对华技术封锁呈现出更彻底的“脱钩”特征,二者所带来的经济影响不同。由于 80 年 代日本在半导体等核心关键技术领域具备领先优势,美国对日本采取“合作性遏制”的策略, 一方面要求日本在关键技术领域对美开放并进行技术合作共享;另一方面,美国在经济领域 对日本实施更为严格的政策干预,包括汇率干预并强制市场自由化,要求日本加大公共投资 和对美国产品的政府采购以改善经济结构,在此背景下,日本被迫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并追 加公共投资刺激内需,但公共投资没有适应日本经济增长结构的变化,仍然偏向生产型投资, 并没有将重点转移到促进民间消费增长、补充民间消费不足的生活型投资上2,大量财政投入 推动的公共投资失效,与此同时货币政策宽松进一步引发地产和经济泡沫,给日本经济造成 了长久的损伤。相较之下,美国将中国视为最大的竞争对手,对华无法实施强硬的经济手段, 但技术封锁呈现更彻底的“脱钩”态势,一方面,自 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实施以来, 美国通过“实体清单”制裁、芯片供应链切断、投资限制等手段系统性遏制中国高技术产业, 试图阻断中国在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上升路径;另一方面,美国进一步胁迫盟国对中 国实行“脱钩断链”, 包括采取“近岸外包”和“友岸外包”战略建立生产方联盟共同排斥 中国,今年 4 月以来美国以“关税豁免”为筹码,胁迫墨西哥、越南、德国等盟友限制对华 经贸合作。从经济影响看,近年来我国通过重构外贸朋友圈抵消了对美出口的冲击,我国净 出口对经济的贡献不减反增,我国贸易和经济相对更具韧性。

其三,中国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全产业链优势使得中国在面对美国贸易制裁时,有了更多 的底气和反制手段。80 年代日美贸易摩擦中,日本以妥协为主来缓解对美的贸易压力,包括 与美国签署了 20 多项行业性自限协议,涵盖钢铁、汽车、半导体等关键领域,甚至将调整经 常收支不均衡设定为中长期的政策目标,1990 年日本政府提出综合扩大进口三年计划,其中 包括实施产品进口促进税制、废除 1004 种工业产品关税、大幅增加政策性资金扩大进口,以 此缓解对美贸易逆差压力;相比之下,在融入全球产业链、出口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国建 立了涵盖 41 个工业大类、207 个中类和 666 个小类的完整产业体系,能够快速响应全球市场 的多样化需求和变化3,庞大的国内市场规模也使得我国面对贸易制裁时有反制的底气,两轮 美国发起的对华贸易制裁中,我国均采取了对等的反制措施,且相较于 2018 年贸易战的反制 措施,2025 年以来中国实施反制措施的决心更强、反制工具更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