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消费基本特征是什么?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6/11 10:21

我国服务消费整体稳步增长,但尚未恢复至 2020 年之前的 趋势水平。

在统计核算中,各经济体一般基于联合国制定的《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COICOP)将居民消费分类统计。我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始于 2013 年)中包括服 务性消费在内的各类消费也基于 COICOP 进行分类,其中服务性消费涵盖餐饮服务、衣 着鞋类加工服务、居住服务、家庭服务、交通通信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 和其他服务(但未直接完整公布各类服务消费的具体数值)。这一调查数据同时成为我国 GDP 核算和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核算的主要基础,本文亦基于住户调查数据分析服 务消费现状1。 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服务消费整体上稳步增长。2013 年至 2024 年的 12 年间,除 2020、2022 年以外,服务消费规模及其占总消费比重均逐年提高。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 从 2013 年 0.5 万元提升至 1.3 万元,增长了 1.6 倍;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也从 39.7%上升到 2024 年的 46.1%,提升了 6.4 个百分点。

但在 2020 年居民消费受到了较大的外生冲击后,服务消费尚未恢复至 2020 年之前 的趋势水平,恢复进度显著慢于商品消费。通过对 2013-2019 年的服务和商品消费值进 行 HP 滤波处理得到趋势值,并基于这一趋势值线性外推得到 2020-2024 年的趋势值,可 以清晰地观察到两者的差异。 2020-2024 年,商品消费展现出了较强的韧性和更快的恢复速度。2020 年,居民人 均商品消费为 1.21 万元,仅较趋势值低了 1.3%,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更为重要的是, 商品消费的恢复速度很快,到 2021 年就已经恢复到了趋势水平之上。2022-2024 年期间, 商品消费始终保持在趋势值以上,均较趋势值高约 3 个百分点,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服务消费在 2020 年受到的冲击更为猛烈,并且经过 4 年尚未恢复至趋势水平。2020 年,居民人均服务消费为 0.9 万元,较趋势值低了 12.5%,受到的冲击较商品消费更为猛 烈。经过 4 年时间,服务消费仍未能恢复到趋势水平。截至 2024 年,服务消费仍较趋势 值低 2.6 个百分点,恢复进度明显滞后。这种差异不仅反映了服务消费相对商品消费的 脆弱性,也凸显了当前提振服务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国服务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占总消费比例整体提高,但从国际历史比较来看:我 国目前的服务消费水平较之我国的国民收入水平和发展阶段而言略显滞后,尚有充足的 提升空间。基于 OECD 数据库中约 40 个经济体 2013-2023 年的服务消费占比和人均 GDP (购买力平价后)数据,可以发现: 第一,服务消费占比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40 个经济体 2013-2023 年的样本数据显示,人均 GDP 每提高 1 万美元,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比重约可提高 1.4 个 百分点。 第二,我国当前的服务消费水平滞后于当前的发展阶段。按照 40 个经济体发展的历 史数据推算,以我国目前的人均 GDP 水平(购买力平价后),对应的服务消费占比应超过 50%,而目前的实际水平与之相比存在约 4 个百分点的差距。

第三,与主要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服务消费水平的差距更加显著。2023 年,美国服 务消费占比为 66%,日本、法国、英国均接近 60%,德国为 50%,较中国高出 5-20 个百 分点不等。鉴于住房服务消费给居民带来的相对“痛感”,如果剔除住房消费,2023 年 我国住房以外的其他服务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为 29.5%。这一比例仍较美国、日本低 10 个百分点左右,较英国、法国、德国低 4-7 个百分点左右。

由于住户调查数据并未直接公布完整的服务消费分项数据,我们结合住户调查公布 的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年度“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数据,尽可能详尽地对 服务性消费的结构做了估算2,结果显示:2023 年,住房服务在服务消费中占比 34.6%,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消费合计占比 31.1%,餐饮、医疗、其他服务和家庭服务占比 分别为 15.7%、14.9%、2.9%和 0.7%。服务消费的内部结构及其变化有如下要点: 第一,居住是居民的基础性需求,长期以来住房服务都是服务消费中占比最高的单 项服务,但其比值整体呈下降趋势。2023 年,居住服务占服务消费比重为 34.6%,虽较 2013 年下降了 3.6 个百分点,但仍然在各类消费中占比最高。居住服务占比趋势性下降, 一方面是因为住房以外的其他服务消费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可能也受到了近年房地产市 场下行的影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住房自有率较高(超 70%),居民通过自有房为自身提供的 居住服务是住房服务消费的主体,自有住房的服务价值要通过核算自有房的折算租金体 现。但 2024 年之前住户调查数据,主要是通过自有住房的建造成本核算自住房租金,一 定程度上低估了自有住房的服务价值。如果采用国际上更为广泛采用的自有住房折算租 金核算方法(更多体现自住房的市场价值),我国居住服务消费将会有显著提高,住房服 务消费占比会更高、住房以外的服务消费占比会更低。 第二,餐饮服务占比增幅较高,医疗服务占比略有提升,包含旅馆住宿、养老、金 融服务在内的“其他服务”占比不足 3%,家庭服务占比极低。餐饮服务消费指居民在 家庭以外的餐馆等服务场所支付的饮食支出,其占服务消费比重在 2023 年达到 15.7%, 较 2019 年、2013 年分别提高了 2.2 个和 3.4 个百分点。医疗服务 2023 年占比为 14.9%, 较 2019 年小幅提升了 0.8 个百分点。“其他服务”则包括了旅馆住宿、美容美发、社会 保护(含养老、慈善救助等)和金融服务,涵盖范围很广但占比却只有 2.9%。家庭服务 主要为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占比极低,2023 年只有 0.7%。

第三,改善性较强的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消费占比在 2019 年后下降,增速降幅最大。 根据估算,2023 年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合计(数据有限,未能进一步拆分)占总消 费的比重为 31.1%,较 2019 年下降了 2.3 个百分点,亦较 10 年前的 2013 年低 1.4 个百 分点。这反映出 2019 年以后,改善性、享受性较强的服务消费的增长较为有限。 比较各类服务消费的增速变化也可见:交通通信、教育文娱服务在 2019 年之后的增 速降幅最大。2019 年之后,各类服务消费的增长速度都出现下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 文娱服务 2020-2023 年的平均增速只有 3.4%,较 2014-2019 年期间的平均增速下降了 8.2 个百分点,在各类服务消费中降幅最大。餐饮服务降幅最低(3.7 个百分点),住房、医 疗、家庭和其他服务的降幅分别为 5.5、4.5、5.4 和 3.9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