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理论变化、发展成就与挑战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6/13 09:30

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整体进展明显,数据要素、东部区域领跑。

1.新质生产力理论的三大变化

纵观新质生产力提出的代表性会议上,我们认为在基本原则、产业创新、科技创新三个维度先后经历了重要变化,并且上述变化对中国经济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一是从基本原则看,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到更加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2023年9月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时,表述中没有明确提及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这一论述可以有力的减轻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脱离本地实际情况,一哄而上,重复建设的问题。此后,在 2024年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是从产业创新维度看,从注重新兴产业到统筹传统与新兴、未来产业。在黑龙江考察期间发展新质生产力落脚到产业维度主要是新兴产业。会议提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3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产业维度也同样是强调“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三是从科技创新维度看,从注重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到注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2024年1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链上”。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及“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上述表述更多还是强调科技创新的主导和牵引作用。推动科技创新,要把立足点放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创新,要守住实体经济的根基。此外,还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这变化从地位上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表明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要注重科技创新对产业创新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要关注产业发展产业创新对科技创新在雷求、场景等方面的牵引作用,以产业发展支撑和反哺科技创新。

2.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两项成就

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整体进展明显,数据要素、东部区域领跑。新质生产力本质上也是一种生产力,基于生产力的基本要素,韩文龙等(2024)研究表明,总指数看,近年来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取得明显进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由2012年的0.05增长到 2022年的0.15,年均复合增速达11.2%。从指数的分项看,数据要素指数发展最快,数据要素指数从 2012年的0.02增长到2022年的0.035,CAGR达32.5%。受此影响,数据要素指数占比也从 2012年的4%上升到2022年的23%。此外,增长较快的还有新技术指数,统计期内CAGR为11.2%。区域上看,东部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领跑其他地区;但具体到省份,中西部的部分省份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甚至远超东部的部分省份。比如中部的安徽,西部的重庆均高于东部的河北、福建、天津和海南。

研发投入高速增长背景下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是核心,在整体上评估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本报告从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创新指数排名视角进一步评估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的成效。首先,从研发投入视角看,近年来我国研发支出总额不断增长,九五以来,研发支出总额从 1995年的 348.7亿元增长到 2024年的3.6万亿元,增长了102.6倍,年CAGR达17.4%。研发支出强度也实现一定程度的增长,占 GDP的比重为从1995年的0.57%增长到2024年的2.68%。

其次,我国PCT专利申请数量也持续增长并于2019年超过美国。1995年我国PCT专利申请数量仅有 103件,占全球的比重仅为0.3%。同一时间,美国PCT专利申请量为17013件,占全球的比重是 42.8%,是中国的 166倍,也低于韩国、日本和德国。此后,随着我国研发支出的不断增长,我国PCT专利申请量先后在2010年、2013年、2017年、2019年分别超过韩国、德国、日本和美国。2024年,我国PCT专利申请量高达70140万件,是美国的1.3倍。我国PCT专利申请量占全球的比重为25.7%,比美国高6个百分点。

最后,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领域的排名也不断提升。2024年中国在国家创新指数综合排名中位居世界第十,相比 2012年提升了10个位次,是近十余年来进步最快的国家,也是唯一进入世界前十行列的中等收入国家。具体得分看,中国国家创新指数得分为70.1分,超过法国,与日本、英国、德国等排名5-9位国家间的差距在2.4-6.8分之间,整体差距也较小。

3.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四重挑战

1.区域间新质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从四大区城看,2012年以来东部地区和中部、西部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相对差距整体呈缩小趋势。比如2012年,东部地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指数分别是中部和西部的 2.2倍、4.2倍。2022年,上述数据分别缩小至1.9倍和3.5倍。但与此同时,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相对差距并未表现出明显的缩小趋势,尤其是2021年、2022年更是进一步呈现出扩大趋势。分省看,2021年以来省际间的新质生产力指数的极差也不短拉大,新质生产力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明显。

2.存在重复建设倾向。以目前数字经济领域的产业园建设为例。截至2025年3月,全国产业园名称中含有“数字经济”的有199个,含有“大数据”的产业园达190个。一方面,数量上看部分省份产业园数量较多且占用了一定规模的土地资源。比如部分省份有关产业园数量在20个以上(浙江、江西、山东三省数字经济产业园数量分别为31个、25个、23个,贵州省的大数据产业园为 23 个)。园区面积看,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总面积达11563亩,大数据产业园面积达14427亩。但另一方面,从在园区内注册的企业数量看,接近39.7%的数字经济产业园注册企业数量在10家以内,注册企业为0的占比为11.9%。大数据产业园注册企业在10家以下的占比更是高达 51.4%,其中注册企业为零的园区占比为24.8%。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产业园建设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倾向。

3.部分地区忽视传统产业发展。2024年9月,光明日报调研组发文称,有的地方认为新质生产力专属于“新”,一味迎“新”,忽视了传统产业。比如在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上,把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贴上夕阳产业、落后产业的标签,导致资源投入越来越少,有的甚至弃之不顾,错过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

4.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尚待进一步提升。尽管我国研发支出强度整体不断提升,但和G7国家相比,仍低于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国家创新指数的排名虽然有较大提升,但仅处于全球第十位,与经济总量在全球的排名相比偏低。省际之间无论是在研发投入强度方面还是专利申请授权量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不平衡现象。从科技成果转化角度看,和美国、日本相比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效率明显偏低,如在农业领域,中国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效率为0.012,而日本和美国则为0.04和0.065。从不用专利权拥有者视角看,我国企业持有的专利产业化率较高,但高校、科研单位专利产业化率明显偏低。2022年,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拥有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仅为3.9%和13.3%,远低于企业的48.1%。而根据欧洲专利局发布的报告,欧盟高校和科研单位2007-2018年期间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的专利数据中,商业化率高达36%。